百论

作者:提婆菩萨 造 · 婆薮开士 释 · 姚秦·鸠摩罗什 译 · 释僧肇 序 · 分类:经论 · 20k 字

经号:T1569底本:《大正新脩大藏经》 T1569古印度/西天✓ 权威校勘认证
📜 古籍文献编目与校勘档案T1569· 《大正新脩大藏经》 T1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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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籍名称《百论》著述 / 编纂提婆菩萨 造 · 婆薮开士 释 · 姚秦·鸠摩罗什 译 · 释僧肇 序 (古印度/西天)
大藏经编目T1569文献底本《大正新脩大藏经》 T1569
部类与字数经论 · 约 20,011 字知识图谱关联2 位祖师 · 3 个概念 · 3 则公案 · 10 条问答
校勘与标点说明以权威古本与CBETA佛典底本为基准,经人工分段标点与数字人文排版校勘

百论

作者:提婆菩萨 造 · pó sǒu婆薮开士 释 · 姚秦·鸠摩罗什 译 · 释僧肇 序
分类:中观大乘经论 · 三论宗根本祖典

🔗 经典连线:中论(中观纲宗) · 十二门论(入中观门) · 顺中论(般若离戏) · 肇论(僧肇玄解)


💡 现代白话导读与核心旨趣

《百论》(二卷全十品,收录于《大正新修大藏经》第 30 册 No. 1569),是印度大乘中观学派二祖、龙树菩萨首席得法弟子——**圣天(提婆菩萨,Āryadeva)**所造的空宗破执宝典。由印度婆薮开士为之作释,后秦三藏大法师鸠摩罗什翻译,什门高足僧肇大师亲撰名序。本论与龙树菩萨之《中论》、《十二门论》并称为大乘佛教不可分割的“中观三论”,亦是后来嘉祥吉藏大师开创“三论宗”之立宗三柱石之一。

一、法脉渊源与历史地位:中观“破邪显正”之最高峰

佛陀入灭八百余年,印度外道神学与小乘部分部派之“实有见”纷然并起。外道执著梵天、自在天或神我主宰,小乘部派执著极微、因果实有。提婆菩萨秉承龙树中观正统,玄心独悟,辩才无碍,誓欲廓清群迷、大显如来正道,遂作《百论》。全论共百偈(汉译十品,每品五偈,附婆薮开士长释与修妒路辩难),以如快刀斩乱麻之论锋,横扫当时各派异端。

僧肇大师在《百论序》中对本论赞叹备至:“《百论》者,盖是通圣心之jīn tú津涂、开真谛之要论也……其为论也,言而无当、破而无执,傥然靡据而事不失真、萧焉无寄而理自玄会,返本之道著乎兹矣!” 后秦安成侯姚嵩与鸠摩罗什、僧肇等考校正本,使其文辞“质而不野、简而必诣”,成为流传震旦千余年的般若雄文。

二、核心架构与十品破执次第

全论十品,如同层层剥笋,由表及里,将世间一切凡夫执着、外道神论与微细法执悉皆荡尽:

  1. 第一品《舍罪福品》: 从日常道德执着破起。指出善恶因果虽在世俗谛中宛然不虚,但若执著罪福为自性实有,同样是系缚生死之羁绊。修道者须超拔罪福两头,证入无生。
  2. 第二品《破神品》: 破除古印度各派外道的核心立论——“神我”(Ātman)。外道计神我常住、具知觉作受者。提婆以神我无方所、无形体、知与不知不可得等正理,将外道数百年神我妄计连根拔除。
  3. 第三品《破一品》与第四品《破异品》: 破除本体与现象之关系执着。若万物为“一”,则生即是死、善即是恶,秩序大乱;若万物为“异”,则彼此孤立无涉,因果互不相及。两边皆破,显不一不异之中道。
  4. 第五品《破情品》与第六品《破尘品》: 破除认知的主客两端。“情”指眼耳等六根识能,“尘”指色声等外在六尘。提婆详破“根能见物”之谬(见不见俱不成),复破“六尘实有”之执,彻底揭示能所皆无自性,主客双亡。
  5. 第七品《破因中有果品》与第八品《破因中无果品》: 破除古印度哲学关于因果的极度对立:“因中有果论”(数论宗:泥中已有瓶)与“因中无果论”(胜论宗:泥中绝无瓶)。提婆以辩证智慧阐明:若因中已有果,何须造作;若因中绝无果,沙中亦应能榨油。二俱有过,唯有缘起无自性方成因果。
  6. 第九品《破常品》: 破除外道所执之虚空、时间、极微为常住不灭。指出一切有为法皆是生灭迁流,绝无恒常不坏之实体。
  7. 第十品《破空品》——绝顶圆融之收束: 全论之画龙点睛之笔!外人反诘:“汝破一切法,则自成一‘空法’,依然是有执!”提婆大显中观极则:“破他法、自法成故,一切不成;一切不成故,我无所成!” 中观破除妄执,并非要树立一个实体性的“空”去取代它;若再执着“空”,则是“以药成病”。中观连这个“空”亦彻底放下,空亦复空,言语道断,心行处灭!

三、与禅宗之血脉共振

禅宗讲“向上一路,千圣不传”、“不立一法”、“见佛杀佛,见祖杀祖”,其本质正是《百论》这种“破而不立”的彻底绝待精神。六祖慧能云:“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临济义玄叱喝一切知见:“向外驰求,总是痴汉”。《百论》正是禅宗学人斩断意识知见葛藤、由大破而入大立的绝顶理论金刚杵。


📌 关键词

  • 破邪显正:提婆菩萨中观宗旨,破除外道一切颠倒邪执,不执自法,邪执除尽正法自显。
  • 言而无当:言辞不执著于任何定相实物,随缘破执而不立自性。
  • 破而无执:扫除外物之实执,而自心不产生任何对破斥理论之微细执着。
  • 破空品:破除对“空”的执着,避免堕入“恶取空”与狂妄断灭见。
  • 中观三论:与《中论》《十二门论》并立之大乘空宗三大根本论典。

🎯 主旨

本论遵循龙树中观正统法印,以极度精严深密之辩证逻辑,由破罪福、破神我、破一异、破情尘、破因果、破常住,步步深入乃至第十品“破空”,彻底摧碎一切执相执实之凡圣见解。使学者荡尽情尘,心无所寄,超绝一切能所戏论,直契清净真如实相。


📖 重点内容

  1. 僧肇《百论序》之玄旨: 赞扬提婆菩萨“玄心独悟,俊气高朗,擅步迦夷,为法城堑”;揭示本论“言而无当、破而无执,傥然靡据而事不失真、萧焉无寄而理自玄会”之解脱精魂。
  2. 舍罪福与破外道吉凶(卷上第一品): 辩破外道以自饿投火、五热炙身为修道,破除对天象吉凶与善恶果报之实有妄执,引导行者由有为世间善趋入无漏出世智慧。
  3. 破除我神主宰(第二品): 深入数论、胜论等外道核心,详辩神我有无、常无常、知与不知,彻底破除以“我”为主宰的无明深坑。
  4. 根尘相对与能所双亡(第五、六品): 详析眼根见物之非理(见若未到则不能见,若已到则应同在一处),证明能见之情识与所见之外尘皆是缘起假立,了无自体。
  5. 因果与破空极则(卷下第七至十品): 破斥因中已有果、因中本无果之两端妄计;终以《破空品》破除对“空”之自法执着,圆融显发无二中道。

⚠️ 阅读难点

  1. 修妒路(Sūtra)与辩难体裁: 文中大量出现“外曰”(外道反驳诘问)、“内曰”(提婆正理破斥)及“修妒路”(原始经文条目),辩论层层递进,读者需紧随提婆逻辑线索,不可孤立截取单句。
  2. 古印度外道派别名相: 论中涉及吠陀(韦陀)、数论(sēng qū僧佉、迦毗罗)、胜论(wèi shì shī卫世师、优楼迦)、ní gān zǐ尼干子(勒沙婆)等学说名相。理解时当抓住其“执万物有实在自体或神我主宰”之通病。
  3. “破空”并非否定空性: 第十品破空,破的是将“空”当成一个实在境界或概念去抓取的“病空”,而非否定诸法性空之真理。中观所谓“空”,本即是遣执之药,执药成病则必须破药,药去病除方得安康。

🗣️ 名句白话解读

  1. “其为论也,言而无当、破而无执,傥然靡据而事不失真、萧焉无寄而理自玄会,返本之道著乎兹矣。”(僧肇《百论序》)
    白话解读:《百论》这部论著的妙处,在于它运用语言却不执着于固定名相,彻底破斥邪见却不执立任何主观成见。它看似坦荡荡毫无立足依傍之所,却丝毫没有违背事物的现实缘起;它潇洒旷达没有任何主观寄托,而天地至道与心性真理却在其中自然玄妙契会。返还自性根本的无上大道,就在这里完全彰显了!

  2. “恶止善行法:息一切恶,是名止相;修一切善,是名行相……断邪见故说是经,是吉是不吉,此是邪见气,是故无过。”
    白话解读:佛法中的善法唯在止恶行善两端:平息一切杀盗淫妄之恶,称为止相;信受奉行一切慈悲柔和之清净善法,称为行相。世俗所谓的天象吉凶、良辰吉日,皆是凡夫被无明邪见熏染所生之妄想。若心存正见、熄灭诸恶,当下即是最大清净,何处更有所谓吉凶祸福之挂碍?

  3. “凡生法有三种:自、他、共。是三种中求不可得,是故无生。”
    白话解读:世间一切现象的产生,从逻辑上分析无非三种可能:从自己自体而生、从自身之外的完全他物而生、或者由自他二者共同和合而生。但在深刻的智慧观照下,事物绝不可能从自己生自己(无需再生),也不能无缘无故从异质他物中凭空产生,两者既不成立则共生亦绝不可能。在这三种推求中皆了不可得,因此彻底证明一切诸法本来无生!

  4. “破他法、自法成故,一切不成;破他法故自法成,自法成故一切不成,一切不成故我无所成。”
    白话解读:外道诘难说:‘你破尽了我的一切观点,你自己的理论不就自动成立了吗?’提婆回答说:‘如果仅仅为了击破别人而树立自己的实有理论,那么这种理论在真理面前同样是站不住脚的!我们之所以随缘破除妄见,决不是为了在心中建立一个叫作“我的法”的实体。正因为万法皆无实体自性可得,所以我心中本来就没有丝毫想要执着自成的法相!’


📜 典籍原文

百论序

释僧肇作

《百论》者,盖是通圣心之津涂、开真谛之要论也。佛泥曰后八百余年,有出家大士厥名提婆,玄心独悟俊气高朗,道映当时神超世表,故能辟三藏之重关、坦十二之幽路,擅步迦夷、为法城堑。于时外道纷然、异端竞起,邪辩逼真、殆乱正道;乃仰慨圣教之陵迟、俯悼群迷之纵惑,将远拯沈沦故作斯论,所以防正闲邪大明于宗极者矣。是以正化以之而隆、邪道以之而替,非夫领括众妙孰能若斯!论有百偈,故以百为名。理致渊玄,统群籍之要;文旨婉约,穷制作之美。然至趣幽简,尠得其门。有婆薮开士者,明慧内融、妙思奇拔,远契玄踪为之训释,使沈隐之义彰于徽翰,风味宣流被于来叶,文藻焕然、宗涂易晓。其为论也,言而无当、破而无执,傥然靡据而事不失真、萧焉无寄而理自玄会,返本之道著乎兹矣。有天竺沙门鸠摩罗什,器量渊弘、俊神超邈,钻仰累年转不可测,常味咏斯论以为心要。先虽亲译而方言未融,至令思寻者踌躇于谬文,摽位者乖迕于归致。大秦司隷校尉安成侯姚嵩,风韵清舒冲心简胜,博涉内外理思兼通,少好大道长而弥笃,虽复形羁时务而法言不辍,每抚兹文,所慨良多。以弘始六年岁次寿星,集理味沙门与什考挍正本,陶练覆疏务存论旨,使质而不野、简而必诣,宗致尽尔无间然矣。论凡二十品,品各五偈。后十品,其人以为无益此土,故阙而不传。冀明识君子详而揽焉。

百论卷上

提婆菩萨造 婆薮开士释

姚秦三藏鸠摩罗什译

舍罪福品第一

顶礼佛足哀世尊,  于无量劫荷众苦, 烦恼已尽习亦除,  梵释龙神咸恭敬。 亦礼无上照世法,  能净瑕秽止戏论, 诸佛世尊之所说,  并及八辈应真僧。

外曰:偈言世尊之所说,何等是世尊?

内曰:汝何故生如是疑?

外曰:种种说世尊相故生疑。有人言:苇纽天(秦言遍胜天)名世尊。又言:摩醯首罗天(秦言大自在天)名世尊。又言:迦毗罗、优楼迦、勒沙婆等仙人皆名世尊。汝何以独言佛为世尊?是故生疑。

内曰:佛知诸法实相明了无碍,又能说深净法,是故独称佛为世尊。

外曰:诸余导师亦能明了诸法相,亦能说深净法。如迦毗罗弟子诵僧佉经,说诸善法总相别相,于二十五谛中,净觉分是名善法。优楼迦弟子诵卫世师经,言于六谛,qiú nà求那谛中日三洗再供养,火等和合生神分善法。勒沙婆弟子诵尼干子经,言五热炙身、拔发等受苦法,是名善法。又有诸师,行自饿法、投渊赴火、自坠高岩、寂默常立、持牛戒等,是名善法。如是等皆是深净法,何以言独佛能说耶?

内曰:是皆邪见,覆正见故,不能说深净法。是事后当广说。

外曰:佛说何等善法相?

内曰:恶止善行法(修妒路)。佛略说善法二种:止相、行相。息一切恶,是名止相;修一切善,是名行相。何等为恶?身邪行、口邪行、意邪行。身:杀、盗、婬。口:妄言、两舌、恶口、绮语。意:贪、瞋恼、邪见。复有十不善道所不摄鞭杖系闭等,及十不善道前后种种罪,是名为恶。何等为止?息恶不作。若心生、若口语、若受戒,从今日终不复作,是名为止。何等为善?身正行、口正行、意正行。身迎送、合掌、礼敬等。口实语、和合语、柔软语、利益语。意慈悲、正见等。如是种种清净法,是名善法。何等为行?于是善法中信受修习,是名为行。

外曰:汝经有过,初不吉故(修妒路)。诸师作经法,初说吉故,义味易解,法音流布。若智人读诵念知,便得增寿威德尊重。如有经名婆罗呵波帝(秦言广主经),如是经等初皆言吉。以初吉故,中后亦吉。汝经初说恶,故是不吉。是以言汝经有过。

内曰:不然。断邪见故说是经(修妒路),是吉。是不吉,此是邪见气,是故无过。复次无吉故(修妒路),若少有吉,经初应言吉。此实无吉。何以故?是一事,此以为吉,彼以为不吉、或以为非吉非不吉,不定故无吉。汝愚人无方便,强欲求乐,妄生忆想,言是事吉、是事不吉。复次自他共不可得故(修妒路)。是吉法不自生。何以故?无有一法从自己生故。亦二相过故,一者生;二者能生。亦不从他生,自相无故,他相亦无。复次无穷故,以生更有生故。亦不共生,二俱过故。凡生法有三种:自、他、共。是三种中求不可得,是故无吉事。

外曰:是吉自生故如盐(修妒路)。譬如盐自性醎,能使余物醎。吉亦如是,自性吉能使余物吉。

内曰:前已破故,亦盐相盐中住故(修妒路)。我先破无有法自性生,复次汝意谓盐从因缘出,是故盐不自性醎。我不受汝语,今当还以汝语破汝所说。盐虽他物合,物不为盐,盐相盐中住故。譬如牛相不为马相。

外曰:如灯(修妒路)。譬如灯既自照,亦能照他。吉亦如是,自吉亦能令不吉者吉。

内曰:灯自他无暗故(修妒路)。灯自无暗。何以故?明暗不并故,灯亦无能照。不能照故,亦二相过故:一能照、二受照,是故灯不自照。所照之处亦无暗,是故不能照他。以破暗故名照,无暗可破故非照。

外曰:初生时二俱照故(修妒路)。我不言灯先生而后照,初生时自照亦能照他。

内曰:不然。一法有无相不可得故(修妒路)。初生时名半生、半未生。生不能照如前说,何况未生能有所照?复次一法云何亦有相亦无相?复次不到暗故(修妒路)。灯若已生、若未生,俱不到暗,性相违故。灯若不到暗,云何能破暗?

外曰:如呪星故(修妒路)。若遥呪远人能令恼;亦如星变在天,令人不吉。灯亦如是,虽不到暗而能破暗。

内曰:太过实故(修妒路)。若灯有力,不到暗而能破暗者,何不天竺然灯破振旦暗?如呪星力能及远,而灯事不尔,是故汝喻非也。复次若初吉余不吉(修妒路)。若经初言吉,余应不吉。若余亦吉,汝言初吉者,是为妄语。

外曰:初吉故余亦吉(修妒路)。初吉力故余亦吉。

内曰:不吉多故,吉为不吉(修妒路)。汝经初言吉则多不吉,以不吉多故,应吉为不吉。

外曰:如象手(修妒路)。譬如象有手故名有手,不以有眼耳头等名为有眼耳头。如是以少吉力故,令多不吉为吉。

内曰:不然。无象过故(修妒路)。若象与手异,头足等亦异,如是则无别象。若分中有分具者,何不头中有足?如破异中说。若象与手不异者,亦无别象。若有分与分不异者,头应是足,二事与象不异故,如破一中说。如是吉事,种种因缘求不可得,云何言初吉故中后亦吉?

外曰:恶止止妙,何不在初?

内曰:行者要先知恶然后能止,是故先恶后止。

外曰:善行应在初,有妙果故(修妒路)。诸善法有妙果,行者欲得妙果故止恶,如是应先说善行、后说恶止。

内曰:次第法故,先除麁垢、次除细垢。若行者不止恶,不能修善,是故先除麁垢,后染善法。譬如浣衣,先去垢然后可染。

外曰:已说恶止,不应复言善行。

内曰:布施等善行故(修妒路)。布施是善行,非是恶止。复次如大菩萨恶已先止,行四无量心,怜愍众生守护他命,是则善行非止恶。

外曰:布施是止悭法,是故布施应是止恶。

内曰:不然。若不布施便是恶者,诸不布施悉应有罪。复次诸漏尽人悭贪已尽,布施时止何恶?或有人虽行布施,悭心不止。纵复能止,然以善行为本,是故布施是善行。

外曰:已说善行,不应说恶止。何以故?恶止即是善行故。

内曰:止相息、行相作,性相违故。是故说善行,不摄恶止。

外曰:是事实尔。我不言恶止善行是一相,但恶止则是善法,是故若言善行,不应复言恶止。

内曰:应说恶止善行。何以故?恶止名受戒时息诸恶,善行名修习善法。若但说善行福不说恶止者,有人受戒恶止,若心不善、若心无记,是时不行善故不应有福,是时恶止故亦有福。是故应说恶止,亦应说善行。是恶止善行法,随众生意故,佛三种分别:下中上人施戒智(修妒路)。行者有三种:下智人教布施,中智人教持戒,上智人教智慧。布施名利益他舍财相应思。及起身口业持戒名,若口语、若心生、若受戒,从今日不复作三种身邪行、四种口邪行。智慧名诸法相中心定不动。何以说下中上?利益差降故。布施者少利益,是名下智;持戒者中利益,是名中智;智慧者上利益,是名上智。复次施报下,戒报中,智报上,是故说下中上智。

外曰:布施者皆是下智不?

内曰:不然。何以故?施有二种:一者不净,二者净行。不净施是名下智人。

外曰:何等名不净施?

内曰:为报施是不净,如市易故(修妒路)。报有二种:现报、后报。现报者,名称敬爱等。后报者,后世富贵等。是名不净施。所以者何?还欲得故。譬如贾客远到他方,虽持杂物多所饶益,然非怜愍众生,以自求利故,是业不净。布施求报亦复如是。

外曰:何等名净施?内曰:若人爱敬利益他故,不求今世后世报。如众菩萨及诸上人行清净施,是名净施。

外曰:持戒皆是中智人不?

内曰:不然。何以故?持戒有二种:一者不净,二者净。不净持戒者,名中智人。

外曰:何等不净持戒?

内曰:持戒求乐报,为婬欲故,如覆相(修妒路)。乐报有二种:一者生天,二者人中富贵。若持戒求天上,与天女娱乐,若人中受五欲乐。所以者何?为婬欲故。如覆相者,内欲他色、外诈亲善,是名不净持戒。如阿难语难陀:

「如羝羊相触,  将前而更却; 汝为欲持戒,  其事亦如是。 身虽能持戒,  心为欲所牵, 斯业不清净,  何用是戒为?」

外曰:何等名净持戒?

内曰:行者作是念,一切善法戒为根本,持戒之人则心不悔,不悔则欢喜,欢喜则心乐,心乐得一心,一心则生实智,实智生则得厌,得厌则离欲,离欲得解脱,解脱得涅槃。是名净持戒。

外曰:若上智者,郁陀罗伽等为上(修妒路)。若行智人,是名上智。今郁陀罗伽、阿罗逻外道等应为上智人。

内曰:不然。何以故?智亦有二种:一者不净,二者净。

外曰:何等名不净智?

内曰:为世界系缚故不净,如怨来亲(修妒路)。世界智能增长生死。所以者何?此智还系缚故。譬如怨家,初诈亲附,久则生害。世界智亦如是。

外曰:但是智能增长生死?施戒亦尔耶?

内曰:取福舍恶是行法(修妒路)。福名福报。

外曰:若福名福报者,何以修妒路中但言福?

内曰:福名因,福报名果。或说因为果、或说果为因,此中说因为果。譬如食千两金,金不可食,因金得食,故名食金。又如见画,言是好手,因手得画,故名好手。取名著,著福报恶先已说。行名将人常行生死中。

外曰:何等是不行法?

内曰:俱舍(修妒路)俱名福报罪报,舍名心不著。心不著福,不复往来五道,是名不行法。

外曰:福不应舍,以果报妙故,亦不说因缘故(修妒路)。诸福果报妙,一切众生常求妙果,云何可舍?又如佛言:「诸比丘!于福莫畏。」汝今又不说因缘,是故不应舍福。

内曰:福灭时苦(修妒路)。福名福报,灭名失坏。福报灭时,离所乐事,生大忧苦。如佛说:「乐受生时乐、住时乐,灭时苦。」是故应舍福。又如佛言于福莫畏者,助道应行故。如佛说:「福尚应舍,何况罪。」

外曰:罪福相违故。汝言福灭时苦者,罪生住时应乐。

内曰:罪住时苦(修妒路)。罪名罪报,罪报生时苦,何况住时。如佛说:「苦受生时苦、住时苦,灭时乐。」汝言罪福相违故,罪生时应乐者,今当答汝,何不言福罪相违故,罪灭时乐、生住时苦?

外曰:常福无舍因缘故不应舍(修妒路)。汝说舍福,因缘灭时苦。今常福报中无灭苦,故不应舍。如经说:能作马祀,是人度衰老死,福报常、生处常。是福不应舍。

内曰:福应舍,二相故(修妒路)。是福有二相:能与乐、能与苦。如杂毒饭,食时美、欲消时苦。福亦如是。复次有福报是乐因,多受则苦因。譬如近火,止寒则乐,转近烧身则苦。是故福二相,二相故无常,是以应舍。又汝言马祀福报常者,但有言说,无因缘故(修妒路)。马祀福报实无常。何以故?马祀业因缘有量故。世间因若有量,果亦有量。如泥团小,瓶亦小。是故马祀,业有量故无常。复次闻汝天有瞋恚,共鬪相恼,故不应常。又汝马祀等业,从因缘生故皆无常。复次有漏净福无常故尚应舍,何况杂罪福(修妒路)。如马祀业中有杀等罪故。复次如僧佉经言,祀法不净、无常、胜负相故,是以应舍。

外曰:若舍福,不应作(修妒路)。若福必舍,本不应作,何有智人空为苦事?譬如陶家,作器还破。

内曰:生道次第法,如垢衣浣染(修妒路)。如垢衣先浣后净乃染,浣净不虚也。所以者何?染法次第故,以垢衣不受染故。如是先除罪垢,次以福德熏心,然后受涅槃道染。

外曰:舍福依何等(修妒路)?依福舍恶,依何舍福?

内曰:无相最上(修妒路)。取福人天中生,取罪三恶道生,是故无相智慧最第一。无相名一切相不忆念,离一切受,过去未来现在法心无所著。一切法自性无故则无所依,是名无相。以是方便故能舍福。何以故?除三种解脱门,第一利不可得。如佛语诸比丘:「若有人言我不用空无相无作,欲得若知若见无增上慢者,是人空言无实。」

破神品第二

外曰:不应言一切法空无相,神等诸法有故(修妒路)。迦毗罗、优楼迦等言:神及诸法有。迦毗罗言:从冥初生觉,从觉生我心,从我心生五微尘,从五微尘生五大,从五大生十一根。神为主,常、觉相、处中、常住、不坏不败、摄受诸法。能知此二十五谛,即得解脱;不知此者,不离生死。优楼迦言:实有神常,以出入息、视眴、寿命等相故,则知有神。复次以欲恚、苦乐、智慧等所依处故,则知有神。是故神是实有,云何言无?若有而言无,则为恶邪人,恶邪人无解脱。是故不应言一切法空无相。

内曰:若有神而言无,是为恶邪。若无而言无,此有何过?谛观察之,实无有神。

外曰:实有神。如僧佉经中说,觉相是神。

内曰:神觉为一耶?为异耶?

外曰:神觉一也。

内曰:觉若神相,神无常(修妒路)。若觉是神相者,觉无常故,神应无常。譬如热是火相,热无常故,火亦无常。今觉实无常。所以者何?相各异故、属因缘故、本无今有故、已有还无故。

外曰:不生故常(修妒路)。生相法无常,神非生相故常。

内曰:若尔觉非神相(修妒路)。觉是无常,汝说神常,神应与觉异。若神觉不异者,觉无常故,神亦应无常。复次若觉是神相,无有是处。所以者何?觉行一处故(修妒路)。若觉是神相者,汝法中神遍一切处,觉亦应一时遍行五道;而觉行一处不能周遍,是故觉非神相。复次若尔神与觉等(修妒路)。汝以觉为神相者,神应与觉等,神则不遍。譬如火无热不热相,神亦如是,不应有遍不遍相。复次若以为遍,则有觉不觉相(修妒路)。汝欲令神遍,神则二相:觉、不觉相。何以故?觉不遍故。神若堕觉处是则觉,若堕不觉处是则不觉。

外曰:力遍故无过(修妒路)。有处觉虽无用,此中亦有觉力,是故无无觉过。

内曰:不然。力有力不异故(修妒路)。若有觉力处,是中觉应有用而无用,是故汝语非也。若如是说觉无用处亦有觉力者,但有是语。

外曰:因缘合故觉力有用(修妒路)。神虽有觉力,要待因缘合故乃能有用。

内曰:堕生相故(修妒路)。若因缘合时觉有用者,是觉属因缘故,则堕生相。若觉神不异,神亦是生相。

外曰:如灯(修妒路)。譬如灯能照物、不能作物。因缘亦如是,能令觉有用,不能生觉。

内曰:不然。灯虽不照瓶等,而瓶等可得亦可持用。若因缘不合时,觉不可得,神亦不能觉苦乐,是故汝喻非也。

外曰:如色(修妒路)。譬如色,虽先有灯,不照则不了。如是觉虽先有,因缘未合故亦不了。

内曰:不然。自相不了故(修妒路)。若未有照,人虽不了,色相自了。汝觉相自不了,是故汝喻非也。复次以无相故,色相不以人知故为色相,是故若不见时常有色。汝知是神相,不应以无知处为知。无知处为知,是事不然,汝法中知觉一义。

外曰:优楼迦弟子诵卫世师经言,知与神异,是故神不堕无常中,亦不无知。何以故?神知合故。如有牛(修妒路)。譬如人与牛合,故人名有牛。如是神情意尘合故,神有知生。以神合知故,神名有知。

内曰:牛相牛中住,非有牛中(修妒路)。牛相牛中住,不在有牛中。是故虽人牛合有牛不作牛,但牛为牛。如是虽神知合,知相知中住,神不为知。汝言神情意尘合故知生,是知知色尘等,是故但知能知非神知。譬如火能烧,非有火人烧。

外曰:能用法故(修妒路)。人虽有见相,用灯则见、离灯则不见。神虽有能知,用知则知、离知则不知。

内曰:不然。知即能知故(修妒路)。以情意尘合故知生,是知能知色等诸尘,是故知即能知,非是所用。若知即能知,神复何用?灯喻非也。何以故?灯不知色等故(修妒路)。灯虽先有,不能知色等,非知法故,是故但知能知色。若不能知,不名为知。是故纵有能知,彼能何用?

外曰:马身合故神为马(修妒路)。譬如神与马身合故,神名为马。神虽异身,亦名神为马。如是神知合故,神名为知。

内曰。不然。身中神非马(修妒路)。马身即马也。汝谓身与神异,则神与马异,云何以神为马?是故此喻非也。以神喻神,则堕负处。

外曰:如黑叠(修妒路)。譬如黑叠,黑虽异叠,叠与黑合故名为黑叠。如是知虽异神,神与知合故神名为知。

内曰:若尔无神(修妒路)。若神与知合,故神名为知,神应非神。何以故?我先说知即是能知,若知不名神,神亦不名能知。若他合故以他为名者,知与神合,何不名知为神?又如先说黑叠喻者,自违汝经。汝经黑是求那,叠是陀罗骠。陀罗骠不作求那,求那不作陀罗骠。

外曰:如有杖(修妒路)。譬如人与杖合,故人名有杖,不但名杖。杖虽与人合,杖不名有人,亦不名人。如是神与知合,故神名能知,不但名知,亦非是知与神合故,知名为神。

内曰:不然。有杖非杖(修妒路)。虽杖与有杖合,有杖不为杖。如是知相知中非神中,是故神非能知。

外曰:僧佉人复言,若知与神异,有如上过。我经中无如是过。所以者何?觉即神相故。我以觉相为神,是故常觉无不觉。

内曰:虽已先破,今当更说。若觉相神不一(修妒路)。觉有种种苦乐觉等,若觉是神相,神应种种。

外曰:不然。一为种种相,如颇梨(修妒路)。如一颇梨珠随色而变,或青黄赤白等。如是一觉随尘别异,或觉苦或觉乐等。觉虽种种相,实是一觉。

内曰:若尔罪福一相(修妒路)。若益他觉是名福,若损他觉是名罪,一切慧人心信是法。若益他觉、损他觉是一者,应罪福一相,如施盗等亦应一。复次如珠先有,随色而变。然觉共缘生,是故汝喻非也。复次珠新新生灭故,相则不一。汝言珠一者,是亦非也。

外曰:不然。果虽多,作者一,如陶师(修妒路)。如一陶师作瓶瓫等,非作者一故果便一也。如是一觉能作损益等业。

内曰:陶师无别异(修妒路)。譬如陶师身一无异相,而与瓶瓫等异。然益他觉、损他觉实有异相。又损益等与觉不异,是故汝喻非也。

外曰:实有神,比知相故(修妒路)。有物虽不可现知,以比相故知。如见人先去然后到彼,日月东出西没虽不见去,以到彼故知去。如是见诸求那依陀罗骠,以比知相故知有神。神知合故,神名能知。

内曰:是事先已破,今当更说。不知非神(修妒路)。汝法神遍广大而知少。若神知者,有处有时不知,是则非神。有处名身外,有时名身内,睡眠闷等是时不知。若神知相有处有时不知,是则非神。何以故?无知相故。汝以知相有神者,空无实也。

外曰:行无故知无,如烟(修妒路)。如烟是火相,炭时无烟,是时虽无烟而有火。如是知虽神相,若有知、若无知,神应常有。

内曰:不然。神能知故(修妒路)。若不知时欲令有神者,神则不能知,亦无知相。所以者何?汝神无知时亦有神故。复次若无烟时,现见有火知有火。神若有知、若无知,无能见者,是故汝喻非也。复次汝说见共相比知故有神,此亦非也。所以者何?见去者去法到彼故(修妒路)。若离去者无去法,离去法无去者到彼,如是见去者曰到彼,必知有去法。若离神无知,是事不然,是故不应以知故知有神。不可见龟而有毛想,不可见石女而有儿想,如是不应见知便有神想。

外曰:如手取(修妒路)。如手有时取、有时不取,不可以不取时不名为手,手常名手。神亦如是,有时知、有时不知,不可以不知时不名为神,神常名神。

内曰:取非手相(修妒路)。取是手业非手相。何以故?不以取故知为手。汝以知即神相,此喻非也。

外曰:定有神,觉苦乐故(修妒路)。若无觉者则无觉,身独不能觉苦乐。何以故?死人有身,不能觉苦乐。如是知有身者能觉苦乐,此则为神,是故定有神。

内曰:若恼亦断(修妒路)。如刀害身,是时生恼。若刀害神,神亦有恼者,神亦应断。

外曰:不然。无触故如空(修妒路)。神无触故不可断。如烧舍时,内空无触故不可烧,但有热。如是断身时,内神无触故不可断,但有恼。

内曰:若尔无去(修妒路)。若神无触,身不应到余处。何以故?去法从思惟生、从身动生。身无思惟,非觉法故。神无动力,非身法故。如是身不应到余处。

外曰:如盲跛(修妒路)。譬如盲跛相假能去。如是神有思惟、身有动力,和合而去。

内曰:异相故(修妒路)。如盲跛,二触二思惟故法应能去。身神无二事故不应去,是故无去法。若不尔,有如上断过。复次汝谓空热,此事不然。何以故?空无触故,微热遍空。身触觉热,非空热也,但假言空热。

外曰:如舍主恼(修妒路)。如烧舍时,舍主恼而不烧。如是身断时,神但恼而不断。

内曰:不然。无常故烧(修妒路)。舍烧时,草木等无常故,亦烧亦热。空常故,不烧不热。如是身无常故,亦恼亦断。神常故,不恼不断。复次舍主远火故不应烧。汝经言神遍满故,亦应断坏。

外曰:必有神取色等故(修妒路)。五情不能知五尘,非知法故,是故知神能知。神用眼等知色等诸尘,如人以镰收刈五谷。

内曰:何不用耳见(修妒路)。若神见有力,何不用耳见色?如火能烧,处处皆烧。又如人或时无镰,手亦能断。又如舍有六向,人居其内所在能见。神亦如是,处处应见。

外曰:不然。所用定故,如陶师(修妒路)。神虽有见力,然眼等所伺不同,于尘各定故,不能用耳见色。如陶师虽能作瓶,离泥不能作。如是神虽有见力,非眼不能见。

内曰:若尔盲(修妒路)。若神用眼见,则神与眼异。神与眼异,则神无眼。神无眼云何见?汝陶师喻者,是亦不然。所以者何?离泥更无有瓶,泥即为瓶;而眼色异故。

外曰:有神异情动故(修妒路)。若无神者,何故见他食果口中生涎,如是不应以眼知味,有眼者能知。复次一物眼身知故(修妒路)。如人眼先识瓶等,暗中虽不用眼,身触亦知,是故知有神。

内曰:如盲,修妒路中已破。复次若眼见他食果而口生涎者,余情何以不动?身亦如是。

外曰:如人烧(修妒路)。譬如人虽能烧,离火不能烧。神亦如是,用眼能见,离眼不能见。

内曰:火烧(修妒路)。言人烧者,是则妄语。何以故?人无烧相,火自能烧。如风动木相揩生火,焚烧山泽,无有作者。是故火自能烧,非人烧也。

外曰:如意(修妒路)。如死人虽有眼,无意故神则不见,若有意神则见。如是神用眼见,离眼不见。

内曰:若有意能知、无意不能知者,但意行眼等门中便知,神复何用?

外曰:意不自知。若意意相知,此则无穷,我神一故。以神知意,非无穷也。

内曰:神亦神(修妒路)。若神知意,谁复知神?若神知神,是亦无穷。我法以现在意知过去意,意法无常故无咎。

外曰:云何除神(修妒路)?若除神,云何但意知诸尘?

内曰:如火热相(修妒路)。譬如火热,无有作者,火性自热,无有不热之火。如是意是知相,虽复离神,性知故能知。神知异故,神不应知。

外曰:应有神宿,习念相续故,生时忧喜行(修妒路)。如小儿生便知行忧喜等事,无有教者,以先世宿习忆念相续故,今世还为种种业。是故知有神亦常相。

内曰:遍云何念(修妒路)?神常遍诸尘,无不念时,念从何生?复次若念一切处生,念亦应遍一切处,如是一切处应一时念。若念分分处生,神则有分,有分故无常。复次若神无知、若知非神,此事先已破。

外曰:合故念生(修妒路)。若神意合,以势发故念生。何以故?神意虽合,势不发者则念不生。

内曰:虽先已破,今当重说。神若知相,不应生念。若非知相,亦不应生念。复次若念知(修妒路)。若念生是时知,若念不生是时不知,应念即是知,神复何用?

外曰:应有神。左见右识故(修妒路)。如人先左眼见,后右眼识,不应彼见此识。以内有神故,左见右识。

内曰:共答二眼(修妒路)。分知不名知。复次若尔无知,复次遍云何念?复次若念知,复次何不用耳见?复次若尔盲,复次如左眼见不应右眼识,神亦不应此分见彼分识,是故不应以左眼见右眼识故便有神。

外曰:念属神故神知(修妒路)。念名神法,是念神中生,是故神用念知。

内曰:不然。分知不名知(修妒路)。若神一分处知生,神则分知。若神分知,神不名知。

外曰:神知非分知。何以故?神虽分知,神名知,如身业(修妒路)。譬如身分,手有所作名为身作。如是神虽分知,神名知。

内曰:若尔无知(修妒路)。汝法神遍意少,神意合故神知生,是知与意等少。若以少知神名知者,汝何不言以多不知故神名不知?又汝身业喻者,此事不然。何以故?分有分一异不可得故。

外曰:如衣分烧(修妒路)。譬如衣一分烧,名为烧衣。如是神虽一分知,名为神知。

内曰:烧亦如是(修妒路)。若衣一分烧,不名为烧,应名分烧。汝以一分烧故衣名烧者,今多不烧应名不烧。何以故?是衣多不烧,实有用故。是以莫著语言。

破一品第三

外曰:应有神。有一瓶等,神所有故(修妒路)。若有神则有神所有,若无神则无神所有。有一瓶等是神所有,故有神。

内曰:不然。何以故?神已不可得故。今思惟有一瓶等,若以一有?若以异有?二俱有过。

外曰:有一瓶等,若以一有,有何过?

内曰:若有一瓶一,如一一切成若不成、若颠倒(修妒路)。若有一瓶一者,如因陀罗释迦憍尸迦,其有因陀罗处则有释迦憍尸迦。如是随有处则有一瓶,随一处则有有瓶,随瓶处则有有一。若尔衣等诸物亦应是瓶,有一瓶一故,如是其有一物皆应是瓶,今瓶衣等物悉应是一。复次有常故,一瓶亦应常。复次若说有则说一瓶。复次一是数,有瓶亦应是数。复次若瓶五身,有一亦应五身。若瓶有形有对,有一亦应有形有对。若瓶无常,有一亦应无常。是名如一一切成。若处处有是中无瓶,今处处瓶是亦无瓶,有不异故。复次事事有不是瓶,今瓶则非瓶,有不异故。复次若说有不摄一瓶,今说一瓶亦不应摄一瓶,有不异故。复次若有非瓶。瓶亦非瓶。有不异故。是名如一一切不成。若欲说瓶应说有,欲说有应说瓶。复次汝瓶成故,有一亦成。若有一成故,瓶亦应成,以一故。是名如一,一切颠倒(此中四纸辩名字无可传译)。

外曰:物有一故无过(修妒路)。物是有,亦是一,是故若有瓶处必有有一,非有一处皆是瓶。复次若说瓶,当知已摄有一,非说有一必摄瓶。

内曰:瓶有二。何故二?无瓶(修妒路)。若有一瓶一,何故有一处无瓶?复次云何说有一不摄瓶?

外曰:瓶中瓶有定故(修妒路)。瓶中瓶有与瓶不异,而异于衣物等,是故在在处瓶是中有瓶有,亦在在处瓶有是中有瓶,非在在有处有瓶。

内曰:不然。瓶有不异故(修妒路)。有是总相。何以故?若说有,则信瓶等诸物。若说瓶,不信衣等诸物。是故瓶是别相,有是总相,云何为一?

外曰:如父子(修妒路)。譬如一人亦子亦父,如是总相亦是别相,别相亦是总相。

内曰:不然。子故父(修妒路)。若未生子不名为父,子生然后为父。复次是喻同我,汝则非也。

外曰:应有瓶,皆信故(修妒路)。世人眼见信有瓶用,是故应有瓶。

内曰:有不异故一切无(修妒路)。若瓶与有不异者,瓶应是总相非别相。别相无故总相亦无,因有别相故有总相,若无别相则无总相。是二无故,一切皆无。

外曰:如足分等名身(修妒路)。如头足分等虽不异身,非但足为身。如是瓶与有虽不异,而瓶非总相。

内曰:若足与身不异,何故足不为头(修妒路)。若头足分等与身不异者,足应是头,是二与身不异故。如因陀罗释迦不异故,因陀罗即释迦。

外曰:诸分异故无过(修妒路)。分有分不异,非分分不异,是故头足不一。

内曰:若尔无身(修妒路)。若足与头异,头与足分等异,如是但有诸分,更无有分名之为身。

外曰:不然。多因一果现故,如色等是瓶(修妒路)。如色分等多因现一瓶果,此中非但色为瓶,亦不离色为瓶,是故色分等不为一。足分等与身亦如是。

内曰:如色等瓶亦不一(修妒路)。若瓶与色声香味触五分不异者,不应言一瓶。若言一瓶,色分等亦应一,色等与瓶不异故。

外曰:如军林(修妒路)。若象马车步多众合故名为军,又松柏等多树合故名为林,非独松为林,亦不离松为林;军亦尔。如是非一色名为瓶,亦不离色为瓶。

内曰:众亦如瓶(修妒路)。若松柏等与林不异者,不应言一林。若言一林者,松柏等亦应一,与林不异故。如松树根茎枝节华叶,亦应如是破。如军等一切物,尽应如是破。

外曰:受多瓶故(修妒路)。汝说色分等多(修妒路)。瓶亦应多,是故欲破一瓶而受多瓶。

内曰:非色等多故瓶多(修妒路)。我说汝过,非受多瓶。汝自言色分等多,无别瓶法为色等果。

外曰:有果,以不破因。有因故果成(修妒路)。汝破瓶果,不破色等瓶因。若有因必有果,无无果因。复次色等瓶因是微尘果,汝受色等故,因果俱成。

内曰:如果无,因亦无(修妒路)。如瓶与色等多分不异故,瓶不应一。今色等多分与瓶不异故,色等不应多。又如汝言无无果因,今果破故因亦自破,汝法因果一故。复次三世为一(修妒路)。泥团时现在,瓶时未来,土时过去。若因果一,泥团中应有瓶土,是故三世时为一。已作、今作、当作者,如是语坏。

外曰:不然。因果相待成故,如长短(修妒路)。如因长见短、因短见长,如是泥团,观瓶则是因、观土则是果。

内曰:因他相违共过故,非长中长相,亦非短中及共中(修妒路)。若实有长相,若长中有?若短中有?若共中有?是不可得。何以故?长中无长相,以因他故,因短故为长。短中亦无长,性相违故。若短中有长,不名为短。长短共中亦无长,二俱过故。若长中有、若短中有,先说有过。短相亦如是。若无长短,云何相待?

百论卷上

百论卷下

提婆菩萨造 婆薮开士释

姚秦三藏鸠摩罗什译

破异品第四

外曰:汝先言,有一瓶异,是亦有过。有何等过?

内曰:若有等异一一无(修妒路)。若有一瓶异各各无。瓶与有一异者,此瓶非有非一。有与一瓶异者,非瓶非一。一与有瓶异者,非瓶非有。如是各各失。复次若瓶失,有一不应失。有失,一瓶不应失。一失,有瓶不应失。以异故。譬如此人灭,彼人不应灭。

外曰:不然。有一合故,有一瓶成(修妒路)。有一瓶虽异,瓶与有合故瓶名有,瓶与一合故瓶名一。汝言瓶失、有一不应失者,是语非也。何以故?异合故。异有三种:一合异;二别异;三变异。合异者,如陀罗骠、求那。别异者,如此人、彼人。变异者,如牛粪团变为灰团。以异合故,瓶失一亦失,一失瓶亦失,有常故不失。

内曰:若尔多瓶(修妒路)。瓶与有合故有瓶,瓶与一合故一瓶,又瓶亦瓶,是故多瓶。汝言陀罗骠、求那合异故,瓶失一亦失、一失瓶亦失者,我欲破汝异,云何以异证异?应更说因。

外曰:总相故、求那故,有一非瓶(修妒路)。有是总相故非瓶,一是求那故非瓶,瓶是陀罗骠。

内曰:若尔无瓶(修妒路)。若有是总相故非瓶,一是求那故非瓶,瓶是陀罗骠故非有非一,是则无瓶。

外曰:受多瓶(修妒路)。汝先说多瓶欲破一瓶,更受多瓶。

内曰:一无故多亦无(修妒路)。汝言瓶与有合故有瓶,瓶与一合故一瓶,又瓶亦瓶。若尔世界言一瓶,而汝以为多瓶,是故一瓶为多瓶。一为多故则无一瓶,一瓶无故多亦无,先一后多故。复次初数无故(修妒路)。数法初一,若一与瓶异,则瓶不为一,一无故多亦无。

外曰:瓶与有合故(修妒路)。瓶与有合故瓶名有,非尽有。如是瓶与一合故瓶名一,非尽一。

内曰:但有是语,此事先已破,若有非瓶则无瓶。今当更说瓶应非瓶(修妒路)。若瓶与有合故瓶有,是有非瓶。若瓶与非瓶合者,瓶何以不作非瓶?

外曰:无无合故非非瓶(修妒路)。非瓶名无瓶,无则无合,是故瓶不作非瓶。今有有故应有合,有合故瓶有。

内曰:今有合瓶故(修妒路)。若非瓶则无有,无有则无合,今有合瓶故有应为瓶。若汝谓瓶未与有合故无,无故无合;如先说,无法故无合。如是未与有合时瓶则无法,无法故不应与有合。

外曰:不然。有了瓶等故,如灯(修妒路)。有非但瓶等诸物因,亦能了瓶等诸物,譬如灯能照诸物。如是有能了瓶故,则知有瓶。

内曰:若有法能了如灯,瓶应先有(修妒路)。今先有诸物,然后以灯照了。有若如是者,有未合时瓶等诸物应先有。若先有者,后有何用?若有未合时无瓶等诸物,有合故有者,有是作因非了因。复次若以相可相成,何故一不作二(修妒路)。若汝以有为瓶相故知有瓶者,若离相可相之物则不成,是故有亦应更有相。若更无相知有法为有者,瓶等亦应尔。灯喻先已破。复次如灯自照,不假外照;瓶亦自有,不待外有。

外曰:如身相(修妒路)。如以足分知有分为身,足更不求相。如是以有为瓶相,故知有瓶,有更不求相。

内曰:若分中有分具者,何故头中无足(修妒路)。若有身法于足分等中,为具有耶?为分有耶?若具有者,头中应有足,身法一故。若分有者亦不然。何以故?有分如分(修妒路)。若足中有分与足分等,余分中亦尔者,则有分与分为一,是故无有有分名为身。如是足分等自有,有分亦同破。有分无故,诸分亦无。

外曰:不然。微尘在故(修妒路)。诸分不无。何以故?微尘无分,不在分中。微尘集故,能生瓶等果,是故应有有分。

内曰:若集为瓶一切瓶(修妒路)。汝言微尘无分,但有是语,后当破,今当略说。微尘集为瓶时,若都集为瓶,一切微尘尽应为瓶。若不都集为瓶,一切非瓶。

外曰:如缕渧集力。微尘亦尔(修妒路)。如一一缕不能制象,一一水渧不能满瓶,多集则能。如是微尘集故力能为瓶。

内曰:不然。不定故(修妒路)。譬如一一石女不能有子,一一盲人不能见色,一一沙不能出油,多集亦不能。如是微尘,一一不能,多亦不能。

外曰:分分有力,故非不定(修妒路)。缕、渧分分有力,能制象、满瓶。石女、盲、沙分分无力故,多亦无力,是故非不定,不应以石女、盲、沙为喻。

内曰:分有分一异过故(修妒路)。分有分若一若异,是过先已破。复次有分无故分亦无。若有分未有时,分不可得,云何有作力?若有分已有者,分力何用?

外曰:汝是破法人(修妒路)。世人尽见瓶等诸物,汝种种因缘破,是故汝为破法人。

内曰。不然。汝言有与瓶异,我说若有与瓶异是则无瓶。复次无见有、有见无等(修妒路)。汝与破法人同,乃复过甚。何以故?头足分等和合现是身,汝言非身,离是已别有有分为身。复次轮轴等和合现为车,汝言离是已别有车。是故汝为妄语人。

破情品第五

外曰:定有我所有法,现前有故(修妒路)。情尘意合故知生,此知是现前知,是知实有故,情尘意有。

内曰:见色已,知生何用(修妒路)。若眼先见色,然后知生者,知复何用?若先知生,然后眼见色者,是亦不然。何以故?若不见色,因缘无故生亦无(修妒路)。若眼先不见色,则因缘不合,不合故知不应生。汝言情尘意合故知生,若不合时知生者,是则不然。

外曰:若一时生,有何过?

内曰:若一时生,是事不然。生无生共不一时生,有故无故,先已破故(修妒路)。若见知先有,相待一时生,若先无,若先半有半无,于三中一时生者,是则不然。何以故?若先有见知者,不应更生,以有故。若先无者,亦不应生,以无故。若无者,则无相待,亦无生。若半有半无者,前二修妒路各已破故。复次一法云何亦有亦无?复次若一时生,知不待见、见不待知。复次眼为到色见耶?为不到色见耶?若眼去,远迟见(修妒路)。若眼去到色乃见者,远色应迟见、近色应速见。何以故?去法尔故。而今近瓶远月一时见,是故知眼不去,若不去则无和合。复次若眼力不到色而见色者,何故见近不见远?远近应一时见。复次眼设去者,为见已去耶?为不见去耶?若见已,去复何用(修妒路)。若眼先见色,事已辨,去复何用?若不见,去不如意所取(修妒路)。若眼先不见色而去者,如意所取则不能取,眼无知故,趣东则西。复次无眼处亦不取(修妒路)。若眼去到色而取色者,身则无眼。身无眼故,此则无取。若眼不去而取色者,色则无眼。色无眼故,彼亦无取。复次若眼不去而取色者,应见天上色及障外色。然不见,是故此事非也。

外曰:眼相见故(修妒路)。见是眼相,于缘中有力能取,性自尔故。

内曰:若眼见相自见眼(修妒路)。若眼见相,如火热相自热能令他热,如是眼若见相应自见眼。然不见,是故眼非见相。

外曰:如指(修妒路)。眼虽见相,不自见眼。如指端不能自触,如是眼虽见相,不能自见。

内曰:不然。触指业故(修妒路)。触是指业非指相。汝言见是眼相者,何不自见眼?是故指喻非也。

外曰:光意去故见色(修妒路)。眼光及意去故,到彼能取色。

内曰:若意去到色,此无觉(修妒路)。意若到色者,意则在彼。意若在彼,身则无意,犹如死人。然意实不去,远近一时取故。虽念过去未来,念不在过去未来,念时不去故。

外曰:意在身(修妒路)。意虽在身而能远知。

内曰:若尔不合(修妒路)。若意在身而色在彼,色在彼故则无和合,若无和合不能取色。

外曰:不然。意光色合故见(修妒路)。眼意在身和合,以意力故令眼光与色合,如是见色,是故不失和合。

内曰

若和合故见生,无见者(修妒路)。汝谓和合故见色,若言但眼见色、但意取色者,是事不然。

外曰:受和合故取色成(修妒路)。汝受和合,则有和合。若有和合,应有取色。

内曰:意非见、眼非知、色非见知,云何见(修妒路)。意异眼故,意非见相。非见相故,不能见眼。四大造故,非知相。非知相故,不能知色,亦非见相,亦非知相。如是虽复和合,云何取色?耳鼻舌身亦如是破。

破尘品第六

外曰:应有情瓶等可取故(修妒路)。今现见瓶等诸物可取故。若诸情不能取诸尘,当用何等取?是故知有情能取瓶等诸物。

内曰:非独色是瓶,是故瓶非现见(修妒路)。瓶中色现可见,香等不可见。不独色为瓶,香等合为瓶。瓶若现可见者,香等亦应现可见。而不可见,是故瓶非现见。

外曰:取分故一切取信故(修妒路)。瓶一分可见,故瓶名现见。何以故?人见瓶已,信知我见是瓶。

内曰:若取分不一切取(修妒路)。瓶一分色可见,香分等不可见,今分不作有分。若分作有分者,香等诸分亦应可见。是故瓶非尽可见,是事如破一破异中说。

外曰:有瓶可见,受色现可见故(修妒路)。汝受色现见故,瓶亦应现见。

内曰:若此分现见,彼分不现见(修妒路)。汝谓色现见,是事不然,色有形故。彼分中分不现见,以此分障故,彼分亦如是。复次如前若取分不一切取,彼应答此。

外曰:微尘无分故不尽破(修妒路)。微尘无分故,一切现见有何过?

内曰:微尘非现见(修妒路)。汝经言,微尘非现见,是故不能成现见法。若微尘亦现见,与色同破。

外曰:瓶应现见,世人信故(修妒路)。世人尽信瓶是现见,有用故。

内曰:现见无,非瓶无(修妒路)。汝谓若不现见瓶,是时无瓶者,是事不然。瓶虽不现,见非无瓶,是故瓶非现见。

外曰:眼合故无过(修妒路)。瓶虽现见相,眼未会时,人自不见是瓶,非不现见相。

内曰:如现见生无,有亦非实(修妒路)。若瓶未与眼合时未有异相,后见时有少异相生者,当知此瓶现见相生。今实无异相生,是故现见相不生。如现见相生无,瓶有亦无。

外曰:五身一分破,余分有(修妒路)。五身是瓶,汝破一色,不破香等。今香等不破,故应有尘。

内曰:若不一切触,云何色等合(修妒路)。汝言五身为瓶。是语不然。何以故?色等一分是触,余分非触,云何触不触合?是故非五身为瓶。

外曰:瓶合故(修妒路)。色分等各各不合,而色分等与瓶合。

内曰:异除,云何瓶触合(修妒路)。若瓶与触异者,瓶则非触,非触云何与触合?若除色等更无瓶法,若无瓶法云何触与瓶合?

外曰:色应现见,信经故(修妒路)。汝经言色名四大及四大造。造色分中色入所摄是现见,汝云何言无现见色?

内曰:四大非眼见,云何生现见(修妒路)。地坚相、水湿相、火热相、风动相,是四大非眼见者,此所造色应非现见。

外曰:身根取故四大有(修妒路)。今身根取四大,故四大有。是故火等诸物四大所造,亦应有。

内曰:火中一切热故(修妒路)。四大中但火是热相,余非热相。今火中四大都是热相,是故火不为四身。若余不热,不名为火,是故火不为四身。地坚相、水湿相、风动相亦如是。

外曰:色应可见,现在时有故(修妒路)。以眼情等现在时取尘故,是名现在时。若眼情等不能取色尘等,则无现在时。今实有现在时,是故色可见。

内曰:若法后故初亦故(修妒路)。若法后故相现,是相非故时生,初生时已随有,微故、不知故,相转现是时可知。如人著屐,初已微故随之,不觉不知,久则相现。若初无故后亦无,是应常新。若然者,故相不应生。是以初微故随之,后则相现。今诸法不住故则无住时,若无住时无取尘处。

外曰:受新故故,有现在时(修妒路)。汝受新相故相。观生时名为新,观异时名为故,是二相非过去时可取,亦非未来时可取。以现在时故,新故相可取。

内曰:不然。生故新,异故故(修妒路)。若法久生新相已过,是新相异新则名故,若故相生故则为新,是新是故但有言说,第一义中无新无中无故。

外曰:若尔得何利?

内曰:得永离(修妒路)。若新不作中、中不作故,如种子芽茎节坏、华实等各不合,各不合故诸法不住,不住故远离,远离故不可得取。

破因中有果品第七

外曰:诸法非不住,有不失故、无不生故(修妒路)。有相诸法如泥团,从团底、从底腹、从腹咽、从咽口,前后为因果。种种果生时,种种因不失。若因中无果,果则不生。但因变为果,是故有诸法。

内曰:若果生故有不失,因失故有失(修妒路)。汝言瓶果生时泥团不失,瓶即是泥团。若瓶果生,是时失泥团因故,是则无因。若泥团不失,不应分别泥团、瓶有异。今实见形、时、力、知、名等有异,故有应失。

外曰:如指屈申(修妒路)。指虽屈申形异,实是一指。如是泥团形瓶形虽异,而泥不异。

内曰:不然。业能异故(修妒路)。屈申是指业,指是能。若业即是能者,屈时应失指,复次屈申应是一。如汝经,泥团即是瓶故,指喻非也。

外曰:如少壮老(修妒路)。如一人身亦少亦壮亦老,因果亦如是。

内曰:不一故(修妒路)。少不作壮,壮不作老,是故汝喻非也。复次若有不失,无失(修妒路)。若有不失者,泥团不应变为瓶,是则无瓶。若有不失者,无无故亦不应失,然则都无失。

外曰。无失有何咎(修妒路)。若常故无失,泥团不应变为瓶。无无常,有何过?

内曰:若无无常,无罪福等(修妒路)。若无无常,罪福等悉亦当无。何以故?罪人常为罪人,不应为福。福人常为福人,不应为罪。罪福等者,布施窃盗、持戒犯戒等,如是皆无。

外曰:因中先有果,因有故(修妒路)。若泥中先无瓶,泥不应为瓶因。

内曰:若因先有果故有果,果无故因无果(修妒路)。若泥团作瓶,泥不失故,因中有果。是瓶若破,应因中无果。

外曰:因果一故(修妒路)。如土因泥果、泥因瓶果,因变为果更无异法,是故不应因中无果。

内曰:若因果一,无未来(修妒路)。如泥团现在,瓶为未来,若因果一则无未来,无未来故亦无现在,无现在故亦无过去,如是三世乱。

外曰:名等失、名等生故(修妒路)。更无新法,而故法不失,但名随时异。如一泥团为瓶,瓶破为瓫,瓫破还为泥。如是都无去来,瓶瓫安在?但随时得名,其实无异。

内曰:若尔因无果(修妒路)。若名失名生者,此名先无后有,故因中无果。若名先有,泥即是瓶。是故知非先有果。

外曰:不定故(修妒路)。泥团中不定出一器,是故泥中不定有名。

内曰:若泥不定,果亦不定(修妒路)。若泥团中瓶不定,汝言因中先有果亦不定。

外曰:微形有故(修妒路)。泥团中瓶形微故难知,陶师力故是时明了。泥中瓶虽不可知,当知泥中必有微形。有二种不可知:或无故不知,或有以因缘故不知。因缘有八。何等八?远故不知,如远国土。近故不知,如眼睫。根坏故不知,如聋盲。心不住故不知,如人意乱。细故不知,如微尘。障故不知,如壁外事。胜故不知,如大水少盐。相似故不知,如一粒米投大聚中。如是泥团中瓶,眼虽不见,要不从蒲出,是故微瓶定在泥中。

内曰:若先有微形,因无果(修妒路)。若瓶未生时,泥中有微形,后麁时可知者,是则因中无果。何以故?本无麁相后乃生故,是以因中无果。

外曰:因中应有果,各取因故(修妒路)。因中应先有果。何以故?作瓶取泥不取蒲。若因中无果者,亦可取蒲。而人定知泥能生瓶,埏埴成器,堪受烧故,是以因中有果。

内曰:若当有有、若当无无(修妒路)。汝言泥中当出瓶,故因中先有果。今瓶破故,应当无果,是以因中无果。

外曰:生住坏次第有故无过(修妒路)。瓶中虽有破相,要先生次住后破。何以故?未生无破故。

内曰:若先生非后,无果同(修妒路)。若泥中有瓶生便坏者,何故要先生后坏,不先坏后生?汝言未生故无破,如是瓶未生时无住无坏,此二先无后有,故因中无果。

外曰:汝破有果故有断过(修妒路)。若因中有果为非者,应因中无果。若因中无果,则堕断灭。

内曰:续故不断,坏故不常(修妒路)。汝不知耶?从谷子牙等相续故不断,谷子等因坏故不常。如是诸佛说十二分因缘生法,离因中有果、无果故不著断常,行中道入涅槃。

破因中无果品第八

外曰:生有故一当成(修妒路)。汝言因缘故诸法生。是生若因中先有?若因中先无?此生有故,必当有一。

内曰:生无生不生(修妒路)。若有生,因中先有?因中先无?如是思惟不可得,何况无生。汝若有瓶生,为瓶初瓶时有耶?为泥团后非瓶时有耶?若瓶初瓶时有瓶生者,是事不然。何以故?瓶已有故,是初中后共相因待,若无中后则无初。若有瓶初,必有中后。是故瓶已先有,生复何用?若泥团后非瓶时瓶生者,是亦不然。何以故?未有故。若瓶无初中后,是则无瓶。若无瓶,云何有瓶生?复次若有瓶生,若泥团后瓶时应有?若瓶初泥团时应有?泥团后瓶时无瓶生。何以故?已有故。亦非瓶初泥团时有瓶生。何以故?未有故。

外曰:生时生故无咎(修妒路)。我不言若已生、若未生有瓶生,第二法生时是生。

内曰:生时亦如是(修妒路)。生时如先说。若生是则生已,若未生云何有生?生时名半生半未生,二俱过,亦如前破。是故无生。

外曰:生成一义故(修妒路)。我不言瓶生已有生,亦不言未生有生;今瓶现成,是即瓶生。

内曰:若尔生后(修妒路)。成名生已。若无生,无初无中。若无初,亦无中无成。是故不应以成为生,生在后故。

外曰:初中后次第生故无咎(修妒路)。泥团次第生瓶底腹咽口等,初中后次第生,非泥团次有成瓶。是故非泥团时有瓶生,亦非瓶时有瓶生,亦非无瓶生。

内曰:初中后非次第生(修妒路)。初名无前有后,中名有前有后,后名有前无后。如是初中后共相因待,若离云何有?是故初中后不应次第生。一时生亦不然(修妒路)。若一时生,不应言是初是中是后,亦不相因待,是故不然。

外曰:如生住坏(修妒路)。如有为相,生住坏次第有,初中后亦如是。

内曰:生住坏亦如是(修妒路)。若次第有?若一时有?是二不然。何以故?无住则无生。若无住有生者,亦应无生有住,坏亦如是。若一时,不应分别是生是住是坏。复次一切处有一切(修妒路)。一切处名三有为相,若生住坏亦有为相者,今生中应有三相,是有为法故。一一中复有三相,然则无穷。住坏亦如是。若生住坏中更无三相,今生住坏不名有为相。若汝谓生生共生如父子,是事不然。如是生生,若因中先有相待?若因中先无相待?若因中先少有少无相待,是三种破情中已说。复次如父先有然后生子,是父更有父,是故此喻非也。

外曰:定有生可生,法有故(修妒路)。若有生,有可生;若无生,则无可生。今瓶等可生法现有,故必有生。

内曰:若有生无可生(修妒路)。若瓶有生,瓶则已生,不名可生。何以故?若无瓶,亦无瓶生。是故若有生,则无可生,何况无生。复次自他共亦如是(修妒路)。若生、可生是二,若自生、若他生、若共生,破吉中已说。

外曰:定有生可生共成故(修妒路)。非先有生后有可生,一时共成。

内曰:生可生不能生(修妒路)。若可生能成生者,则生是可生,不名能生。若无生,何有可生?是故二事皆无。复次有无相待不然(修妒路)。今可生未有故,无生则是有,有无何得相待?是故皆无。

外曰:生可生相待故诸法成(修妒路)。非但生可生相待成,是二相待故,瓶等诸物成。

内曰:若从二生,何以无三(修妒路)。汝言生可生相待故诸法成。若从二生果者,何不有第三法,如父母生子。今离生可生,更无有瓶等第三法,是故不然。

外曰:应有生,因坏故(修妒路)。若果不生,因不应坏。今见瓶因坏,故应有生。

内曰:因坏故生亦灭(修妒路)。若果生者,是果为因坏时有耶?为坏后有耶?若因坏时有者,与坏不异,故生亦灭。若坏后有者,因已坏故无因,无因故果不应生。复次因中果定故(修妒路)。若因中先有果、先无果,二俱无生。何以故?若因中无果者,何以但泥中有瓶、缕中有布?若其俱无,泥应有布、缕应有瓶。若因中先有果者,是因中是果生。是事不然。何以故?是因即是果,汝法因果不异故。是故因中若先有果、若先无果,是皆不生。复次因果多故(修妒路)。若因中先有果者,则乳中有酪酥等,亦酥中有酪乳等。若乳中有酪酥等,则一因中多果。若酥中有酪乳等,则一果中多因。如是先后因果一时俱有过。若因中无果,亦如是过。是故因中有果无果,是皆无生。

外曰:因果不破故,生可生成(修妒路)。汝言因中多果、果中多因为过,不言无因果,是故生可生成。

内曰:物物非物,非物互不生(修妒路)。物不生物,非物不生非物,物不生非物,非物不生物。若物生物,如母生子者,是则不然。何以故?母实不生子。子先有,从母出故。若谓从母血分生,以为物生物者,是亦不然。何以故?离血分等母不可得故。若谓如变生,以为物生物者,是亦不然。何以故?壮即变为老,非壮生老故。若谓如镜中像,以为物生物者,是亦不然。何以故?镜中像无所从来故。复次如镜中像与面相似,余果亦应与因相似。而不然,是故物不生物。非物不生非物者,如兔角不生兔角。物不生非物者,如石女不生子。非物不生物者,如龟毛不生蒲。是故无有生法。复次若物生物者,是应二种法生:若因中有果、若因中无果。是则不然。何以故?若因中先无果者,因不应生果,因边异果不可得故。若因中先有果,云何生灭?不异故(修妒路)。若瓶与泥团不异者,瓶生时泥团不应灭,泥团亦不应为瓶因。若泥团与瓶不异者,瓶不应生瓶,亦不应为泥团果。是故若因中有果、若因中无果,物不生物。

破常品第九

外曰:应有诸法,无因常法不破故(修妒路)。汝虽破有因法,不破无因常法。如虚空、时、方、微尘、涅槃是无因法,不破故应有诸法。

内曰:若强以为常,无常同(修妒路)。汝有因故说常耶?无因故说常耶?若常法有因,有因则无常。若无因说常者,亦可说无常。

外曰:了因故无过(修妒路)。有二种因:一作因,二了因。若以作因,是则无常。我虚空等常法,以了因故说常,非无因故说常,亦非有因故说无常,是故非强为常。

内曰:是因不然(修妒路)。汝虽说常法有因,是因不然,神先已破,余常法后当破。

外曰:应有常法,作法无常故,不作法是常(修妒路)。眼见瓶等诸物无常,若异此法应是常。

内曰:无亦共有(修妒路)。汝以作法相违故名不作法,今见作法中有相故,应无不作法。复次汝以作法相违故不作法为常者,今与作法不相违故是应无常。所以者何?不作法、作法同无触故,不作法应无常。如是遍常不遍常悉已总破。今当别破。

外曰:定有虚空法常,亦遍亦无分,一切处一切时信有故(修妒路)。世人信一切处有虚空,是故遍信过去未来现在一切时有虚空,是故常。

内曰:分中分合故分不异(修妒路)。若瓶中向中虚空,是中虚空为都有耶?为分有耶?若都有者则不遍。若是为遍,瓶亦应遍。若分有者,虚空但是分无有。有分名为虚空,是故虚空非遍亦非常。

外曰:定有虚空,遍相亦常,有作故(修妒路)。若无虚空者,则无举无下、无去来等。所以者何?无容受处故。今实有所作,是以有虚空,亦遍亦常。

内曰:不然。虚空处虚空(修妒路)。若有虚空法,应有住处。若无住处,是则无法。若虚空孔穴中住者,是则虚空住处空中,有容受处故。而不然,是以虚空不住孔穴中。亦不实中住。何以故?实无空故(修妒路)。是实不名空。若无空则无住处,以无容受处故。复次汝言作处是虚空者,实中无作处故则无虚空,是故虚空亦非遍亦非常。复次无相故无虚空,诸法各各有相,以有相故知有诸法,如地坚相、水湿相、火热相、风动相、识知相,而虚空无相,是故无。

外曰:虚空有相,汝不知故无。无色是虚空相。

内曰:不然。无色名破色,非更有法。犹如断树,更无有法。是故无有虚空相。复次虚空无相。何以故?汝说无色是虚空相者,若色未生,是时无虚空相。复次色是无常法、虚空是有常法,若色未有时,应先有虚空法。若未有色无所灭,虚空则无相,若无相则无法。是故非无色是虚空相,但有名而无实。诸遍常亦如是总破。

外曰:有时法,常相有故(修妒路)。有法虽不可现见,以共相比知故信有。如是时虽微细不可见,以节气花实等故知有时,此则见果知因。复次以一时不一时、久近等相故,可知有时。无不有时,是故常。

内曰:过去未来中无,是故无未来(修妒路)。如泥团时现在、土时过去、瓶时未来,此则时相常故,过去时不作未来时。汝经言时是一法,是故过去时终不作未来时,亦不作现在时。若过去作未来者则有杂过。又过去中无未来时,是故无未来。现在亦如是破。

外曰:受过去故有时(修妒路)。汝受过去时故,必有未来时,是故实有时法。

内曰:非未来相过去(修妒路)。汝不闻我先说过去土不作未来瓶。若堕未来相中,是为未来相,云何名过去?是故无过去。

外曰:应有时,自相别故(修妒路)。若现在有现在相、若过去有过去相、若未来有未来相,是故有时。

内曰:若尔一切现在(修妒路)。若三时自相有者,今尽应现在。若未来,是为无。若有,不名未来,应名已来。是故此义不然。

外曰:过去未来行自相故无咎(修妒路)。过去时、未来时,不行现在相。过去时行过去相,未来时行未来相,是各各行自相故无过。

内曰:过去非过去(修妒路)。若过去过去者,不名为过去。何以故?离自相故。如火舍热,不名为火,离自相故。若过去不过去者,今不应说过去时行过去相。未来亦如是破。是故时法无实,但有言说。

外曰:实有方,常相有故(修妒路)。日合处是方相。如我经说,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日初合处是名东方。如是余方随日为名。

内曰:不然。东方无初故(修妒路)。日行四天下,绕须弥山,郁单越日中、弗于逮日出,弗于逮人以为东方。弗于逮日中、阎浮提日出,阎浮提人以为东方。阎浮提日中、拘耶尼日出,拘耶尼人以为东方。拘耶尼日中、郁单越日出,郁单越人以为东方。如是悉是东方、南方、西方、北方。复次日不合处,是中无方,以无相故。复次不定故,此以为东方、彼以为西方,是故无实方。

外曰:不然。是方相一天下说故(修妒路)。是方相因一天下说,非为都说,是故东方非无初过。

内曰:若尔有边(修妒路)。若日先合处是名东方者,则诸方有边,有边故有分,有分故无常。是故言说有方,实为无方。

外曰:虽无遍常,有不遍常微尘,是果相有故(修妒路)。世人或见果知有因、或见因知有果,如见芽等知有种子。世界法见诸生物先细后麁故,可知二微尘为初果,以一微尘为因,是故有微尘圆而常,以无因故。

内曰:二微尘非一切身合,果不圆故(修妒路)。诸微尘果生时,非一切身合。何以故?二微尘等果,眼见不圆故。若微尘身一切合者,二微尘等果亦应圆。复次若身一切合,二亦同坏。若微尘重合则果高,若多合则果大,以一分合故微尘有分,有分故无常。复次微尘无常,以虚空别故(修妒路)。若有微尘,应当与虚空别。是故微尘有分,有分故无常。复次以色味等别故(修妒路)。若微尘是有,应有色味等分。是故微尘有分,有分故无常。复次有形法有相故。若微尘有形,应有长短方圆等,是故微尘有分,有分故无常。无常故,无微尘。

外曰:有涅槃法,常、无烦恼,涅槃不异故(修妒路)。爱等诸烦恼永尽,是名涅槃。有烦恼者则有生死,无烦恼故永不复生死,是故涅槃为常。

内曰:不然。涅槃作法故(修妒路)。因修道故无诸烦恼,若无烦恼是即涅槃者,涅槃则是作法,作法故无常。复次若无烦恼,是名无所有。若涅槃与无烦恼不异者,则无涅槃。

外曰:作因故(修妒路)。涅槃为无烦恼作因。

内曰:不然。能破非破(修妒路)。若涅槃能为解脱者,则非解脱。复次未尽烦恼时应无涅槃。所以者何?无果故无因。

外曰:无烦恼果(修妒路)。此涅槃非是无烦恼,亦非无烦恼因,是无烦恼果,是故非无涅槃。

内曰:缚、可缚、方便,异此无用(修妒路)。缚名烦恼及业,可缚名众生,方便名八圣道。以道解缚故,众生得解脱。若有涅槃异此三法,则无所用。复次无烦恼是名无所有,无所有不应为因。

外曰:有涅槃,是若无(修妒路)。若缚、可缚、方便三事无处,是名涅槃。

内曰:畏处云何可染(修妒路)。以无常过患故,智者于有为法弃捐离欲。若涅槃无有诸情及所欲事者,则涅槃于有为法甚大畏处,汝何故心染?涅槃名离一切著、灭一切忆想,非有非无、非物非非物,譬如灯灭不可论说。

外曰:谁得涅槃(修妒路)。是涅槃何人得?

内曰:无得涅槃(修妒路)。我先说如灯灭,不可言东去南西北方四维上下去。涅槃亦如是,一切语灭,无可论说。是无所有,谁当得者?设有涅槃,亦无得者。若神得涅槃,神是常是遍故,不应得涅槃。五阴亦不得涅槃。何以故?五阴无常故,五阴生灭故。如是涅槃当属谁?若言得涅槃,是世界中说。

破空品第十

外曰:应有诸法破有故。若无破余法有故(修妒路)。汝破一切法相,是破若有,不应言一切法空,以破有故。是破有故,不名破一切法。若无破,一切法有。

内曰:破如可破(修妒路)。汝著破故,以有无法欲破是破。汝不知耶?破成故,一切法空无所有。是破若有,已堕可破中,空无所有。是破若无,汝何所破?如说无第二头,不以破故便有。如人言无,不以言无故有。破可破亦如是。

外曰:应有诸法,执此彼故(修妒路)。汝执异法故说一法过,执一法故说异法过,是二执成故有一切法。

内曰:一非所执,异亦尔(修妒路)。一异不可得先已破,先已破故无所执。复次若有人言:「汝无所执,我执一异法。」若有此问,应如是破。

外曰:破他法故,汝是破法人(修妒路)。汝好破他法,强为生过,自无所执,是故汝是破人。

内曰:汝是破人(修妒路)。说空人无所执,无所执故非破人,汝执自法破他执,故汝是破人。

外曰:破他法故自法成(修妒路)。汝破他法时自法即成。何以故?他法若负,自法胜故,是以我非破人。

内曰:不然。成破非一故(修妒路)。成名称叹功德,破名出其过罪。叹德、出罪不名为一。复次成名有畏(修妒路)。畏名无力。若人自于法畏故,不能成于他法。不畏故好破,是故成破不一。若破他法是即自成法者,汝何故先言说空人但破他法、自无所执?

外曰:说他执过自执成(修妒路)。汝何以不自执成法,但破他法?破他法故,即是自成法。

内曰:破他法、自法成故,一切不成(修妒路)。破他法故自法成,自法成故一切不成,一切不成故我无所成。

外曰:不然。世间相违故(修妒路)。若诸法空无相者,世间人尽不信受。

内曰:是法世间信(修妒路)。是因缘法世间信受。所以者何?因缘生法是即无相。汝谓乳中有酪酥等、童女已姙、诸子食中已有粪,又除梁椽等别更有屋、除缕别有布。或言因中有果、或言因中无果、或言离因缘诸法生。其实空不应言说世事,是人所执谁当信受?我法不尔,与世人同故,一切信受。

外曰:汝无所执是法成(修妒路)。汝言无执是即执。又言我法与世人同,是则自执。

内曰:无执不名执,如无(修妒路)。我先说因缘生诸法是即无相,是故我无所执。无所执不名为执,譬如言无。是实无,不以言无故便有无。无执亦如是。

外曰:汝说无相法故,是灭法人(修妒路)。若诸法空无相,此执亦无,是则无一切法。无一切法故,是名灭法人。

内曰:破灭法人,是名灭法人(修妒路)。我自无法,则无所破。汝谓我灭法而欲破者,是则灭法人。

外曰:应有法,相待有故(修妒路)。若有长必有短,若有高必有下,有空必有实。

内曰:何有相待?一破故(修妒路)。若无一,则无相待。若少有不空,应有相待。若无不空则无空,云何相待?

外曰:汝无成是成(修妒路)。如言室空无马则有无马。如是汝虽言诸法空无相,而能生种种心故,应有无,是则无成是成。

内曰:不然。有无一切无故(修妒路)。我实相中种种法门说有无皆空。何以故?若无有亦无无,是故有无一切无。

外曰:破不然,自空故(修妒路)。诸法自性空,无有作者。以无作故,不应有破。如愚痴人欲破虚空,徒自疲劳。

内曰:虽自性空,取相故缚(修妒路)。一切法虽自性空,但为邪想分别故缚。为破是颠倒故言破,实无所破。譬如愚人见热时焰妄生水想,逐之疲劳。智者告言此非水也。为断彼想,不为破水。如是诸法性空,众生取相故著。为破是颠倒故,言破实无所破。

外曰:无说法,大经无故(修妒路)。汝破有、破无、破有无,今堕非有非无。是非有非无不可说。何以故?有无相不可得故,是名无说法。是无说法,卫世师经、僧佉经、尼干法等大经中皆无,故不可信。

内曰:有第四(修妒路)。汝大经中亦有无说法。如卫世师经,声不名大、不名小。僧佉经,泥团非瓶、非非瓶。尼干法,光非明、非暗。如是诸经,有第四无说法,汝何言无?

外曰:若空不应有说(修妒路)。若都空,以无说法为是,今者何以说善恶法教化耶?

内曰:随俗语故无过(修妒路)。诸佛说法,常依俗谛、第一义谛,是二皆实,非妄语也。如佛虽知诸法无相,然告阿难入舍卫城乞食。若除土木等,城不可得。而随俗语故,不堕妄语。我亦随佛学,故无过。

外曰:俗谛无,不实故(修妒路)。俗谛若实,则入第一义谛。若不实,何以言谛?

内曰:不然。相待故,如大小(修妒路)。俗谛于世人为实,于圣人为不实。譬如一柰,于枣为大、于瓜为小,此二皆实。若于枣言小、于瓜言大者,是则妄语。如是随俗语故无过。

外曰:知是过,得何等利(修妒路)。如初舍罪福乃至破空,如是诸法皆见有过,得何等利?

内曰:如是舍我,名得解脱(修妒路)。如是三种破诸法,初舍罪福中破神,后破一切法,是名无我无我所。又于诸法不受不著,闻有不喜、闻无不忧,是名解脱。

外曰:何以言名得解脱,不实得解脱耶?

内曰:毕竟清净故。破神故,无人;破涅槃故,无解脱。云何言人得解脱?于俗谛故,说名解脱。

百论卷下

第一品《舍罪福品》:从日常道德执着破起。指出善恶因果虽在世俗谛中宛然不虚,但若执著罪福为自性实有,同样是系缚生死之羁绊。修道者须超拔罪福两头,证入无生。

第二品《破神品》:破除古印度各派外道的核心立论——“神我”(Ātman)。外道计神我常住、具知觉作受者。提婆以神我无方所、无形体、知与不知不可得等正理,将外道数百年神我妄计连根拔除。

第三品《破一品》与第四品《破异品》:破除本体与现象之关系执着。若万物为“一”,则生即是死、善即是恶,秩序大乱;若万物为“异”,则彼此孤立无涉,因果互不相及。两边皆破,显不一不异之中道。

第五品《破情品》与第六品《破尘品》:破除认知的主客两端。“情”指眼耳等六根识能,“尘”指色声等外在六尘。提婆详破“根能见物”之谬(见不见俱不成),复破“六尘实有”之执,彻底揭示能所皆无自性,主客双亡。

第九品《破常品》:破除外道所执之虚空、时间、极微为常住不灭。指出一切有为法皆是生灭迁流,绝无恒常不坏之实体。

第十品《破空品》——绝顶圆融之收束:全论之画龙点睛之笔!外人反诘:“汝破一切法,则自成一‘空法’,依然是有执!”提婆大显中观极则:

1.【僧肇序·言而无当与破而无执】释僧肇大师在《百论序》中盛赞:这部《百论》乃是通达圣人之心的桥梁、开启第一义真谛的至要论著!提婆菩萨玄心独照、俊朗超拔,为抵御外道邪辩、显发佛陀真宗而作此论。论著的绝妙风骨在于:运用言辞却绝不执滞于固定言相,彻底破除一切偏邪执见却自心不立任何死板教条。它看似空空荡荡、毫无落脚依托之所,却丝毫没有违背世间缘起的真实规律;它萧洒旷达、心无所系,而实相真理却在其中自然玄妙冥合。返本归真的无上大道,在此昭然若揭!

2.【舍罪福品·善恶之相与破除妄吉】外道问:佛陀所宣说的深净善法究竟作何形状?提婆菩萨答:所谓善法,唯有‘止’与‘行’两相。平息身口意一切恶业(杀盗淫、妄言恶口、贪嗔邪见),名为‘止’;信受奉行身口意一切善行(敬礼和合、实语柔语、慈悲正见),名为‘行’。外道又诘难:世间经典开头必说吉祥神咒,汝经为何不说?提婆破曰:世俗以某些时日天象为吉、某些为凶,全是凡夫愚痴妄想之分别。若身心存正见、熄灭诸恶,当下即是最大清净解脱,何来外在吉凶之妄执?

3.【舍罪福品·破自他共三种生法】提婆菩萨从逻辑本质上彻底破斥诸法实有自生:世间一切现象如果当真有所产生,逻辑上无非三种途径:从自己自体而生、从异质他物而生、或者自他二者和合共生。但第一,事物绝不可能从自己生自己,因为已经存在则何须再生?第二,事物绝不可能无因从他物凭空而生,自性既然不立,对待的他相从何而来?第三,自他二者既然各自都不能生,合在一起又怎能产生?在自、他、共三种推求中皆了不可得,因此彻底证明一切诸法本来不生,缘起性空!

4.【破神品·破除外道我神之执】外道计执:万物之内必定有一个恒常不坏、能知能受的‘神我’(主宰真我)。提婆菩萨层层逼问破斥:汝所言之神我,究竟是有知觉还是无知觉?若有知觉,睡觉昏迷时神在何处?神我若是遍满一切虚空,为何不能在一刹那间遍知所有事物?神我若是有形色,则同于物质终必坏灭;神我若是无形色,无形无相如何能说它确实存在?由此种种正理推求,可知所谓常住之主宰神我,纯粹是凡夫由于执着身心而虚构出来的龟毛兔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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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涂
津涂[ jīn tú ]

渡口与坦途。比喻通达无上佛道真理之法门途径。僧肇序云‘通圣心之津涂’。

修
修妬路[ xiū dù lù ]

梵语 Sūtra 之早期汉译音,今通译为‘修多罗’或‘经’。原意为贯穿法义之线,论中指原始经文条目。

僧佉
僧佉[ sēng qū ]

梵语 Sāṃkhya 之音译,古印度六派哲学之一的‘数论派’,迦毗罗仙人所创,主张神我与自性二十五谛。

卫
卫世师[ wèi shì shī ]

梵语 Vaiśeṣika 之音译,古印度六派哲学之一的‘胜论派’,优楼迦所创,立实、德、业等六句义。

婆薮
婆薮[ pó sǒu ]

梵语 Vasu 之音译,意译为‘世尊’或‘善巧’。《百论》之作释者婆薮开士,印度著名中观论师。

求那
求那[ qiú nà ]

梵语 Guṇa 之音译,胜论派六谛(六句义)之一,意译为‘德’,指色、声、香、味等依附于实体的属性。

尼
尼干子[ ní gān zǐ ]

梵语 Nirgrantha 之音译,古印度非婆罗门教派耆那教之称,意译为‘离系’,主张修拔发、断食等苦行以解脱。

方分
方分[ fāng fēn ]

方位与部分。佛家分析物理极微时,谓若有东西南北上下之方位划分,即非不可分之极微;若无方分则不能构成物体。

🧘 破邪显正参究法
1

第一步【觉察滞碍】:在日常工作、修持中,警觉心中对某一观点、成见或情绪之坚固执持;

2

第二步【推究自性】:依《百论》正理,反观此所执念头是常是无常?是一是异?从内生、外生还是和合生?直见其无一丝毫真实自性;

3

第三步【扫除能破】:了知所执既空,能破之心与所悟之理亦不可得,不立一法,亦不住于空境;

4

第四步【归于廓然】:能所双忘,动静一如,任运安住于历历孤明的本觉本心。

📌 本文要点

1

破邪显正:提婆菩萨中观宗旨,破除外道一切颠倒邪执,不执自法,邪执除尽正法自显。

2

言而无当:言辞不执著于任何定相实物,随缘破执而不立自性。

3

破而无执:扫除外物之实执,而自心不产生任何对破斥理论之微细执着。

4

破空品:破除对“空”的执着,避免堕入“恶取空”与狂妄断灭见。

5

中观三论:与《中论》《十二门论》并立之大乘空宗三大根本论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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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共 10 条)

《百论》在印度中观学派与东土三论宗中具有怎样的地位?与龙树《中论》《十二门论》有何联系与互补?

《百论》由龙树高足提婆菩萨造、婆薮开士释、鸠摩罗什大师汉译,与《中论》《十二门论》合称‘中观三论’,为东土三论宗立宗之三大法印之一。龙树《中论》重在从大乘义理内部立‘八不中道’与‘缘起性空’以破小乘偏执;提婆《百论》则直接以二十品(罗什译存十品百偈)为阵地,针锋相对破斥古印度数论、胜论、尼犍子等外道邪见,更将‘但破不立’、‘破邪显正’的辩证方法推向极致,二者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相辅相成。

提婆菩萨在《百论》中为何采取“但破不立”的辩论方式?这对禅宗“不立文字”有何深刻启发?

提婆深知真理不可用世俗概念定格,凡有建立,必生偏执;凡有所立之宗,即成所执之网。提婆借对方所立之谬误因果,随其势而斩之,令其自相矛盾不攻自破;邪执既尽,正法自彰,无须多此一举另立实法。这种‘但破不立’的纯粹辩证法,正是禅宗‘剿绝一切知见’、‘不立文字、教外别传’的先河源流。宗门祖师棒喝交加、截断学人葛藤,同样是借破除情执而令学者自悟本来。

僧肇在《百论序》中所赞“言而无当,破而无执”究竟是何涵义?学人如何以此观照自心?

‘言而无当’指论中所宣流之文字名相,绝不黏着于任何固定的法体,如镜照物,随照随空;‘破而无执’指扫除对方无明妄执之时,自身心中毫无自以为是的真理傲慢与对立羁绊。行者观心时,一切思想、领悟皆当如空谷回音,不可当真做实;以此无当无执之心观照起伏生灭,一切妄念自然瓦解,本觉自明。

《百论·舍罪福品》为何主张“罪当舍,福亦当舍”?修行者如何超越善恶相对之二元境界?

凡夫造恶得地狱苦报,故须修善断恶,此为世间初阶;但若执着所修善福为实有,则生天界人道,福报享尽依然轮回堕落,如金锁锁人亦是羁绊。《舍罪福品》开宗明义:罪以苦受故当舍,福以无常败坏故亦当舍。行者须以无所得般若修一切善法,不住善相,不贪天福,方得超脱三界二元之流转,证入绝待自在之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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