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論

作者:龍樹菩薩造 鳩摩羅什譯 · 分類:論釋義理 · 43.6k 字

經號:T1564底本:《大正新脩大藏經》 T1564古印度/西天✓ 權威校勘認證
📜 古籍文獻編目與校勘檔案T1564· 《大正新脩大藏經》 T1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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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籍名稱《中論》著述 / 編纂龍樹菩薩造 鳩摩羅什譯 (古印度/西天)
大藏經編目T1564文獻底本《大正新脩大藏經》 T1564
部類與字數論釋義理 · 約 43,555 字知識圖譜關聯6 位祖師 · 13 個概念 · 3 則公案 · 40 條問答
校勘與標點說明以權威古本與CBETA佛典底本為基準,經人工分段標點與數字人文排版校勘

中論

作者: 龍樹菩薩造 鳩摩羅什譯 | 分類: 中觀論典 | 出處: 《大正藏》第30冊

🔗 經典連線:肇論(僧肇承之)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般若同源) · 大乘起信論(起信對照)

💡 現代白話導讀與核心旨趣

《中論》是印度大乘佛教中觀學派的根本論典,由龍樹菩薩(約2-3世紀)造,鳩摩羅什於公元409年譯成漢文。全論共27品,以"八不中道"為綱領,通過嚴密的邏輯推理,破斥一切邊見執著,顯示yuán qǐ緣起性空的中道實相。

龍樹菩薩的核心思想是:一切法皆yīn yuán因緣和合而生,無有zì xìng自性,故說為空;但空非斷滅,緣起現象宛然存在,故說為假;不落空有二邊,即是中道。這種"緣起即空、空即緣起"的中觀思想,徹底打破了人們對"有""無"的執著,為大乘佛教奠定了理論基礎。

《中論》不僅是一部哲學論著,更是一套修行方法論。它教導我們:通過觀察一切法的緣起性空,破除對自我和世界的執著,從而獲得解脫。這種"破而不立"的方法,成為後世禪宗"不立文字、直指人心"的重要思想源頭。

🗝️ 關鍵詞與主旨

中道、八不、緣起、性空、èr dì二諦、sì jù四句、破斥、龍樹、中觀、無自性、jiǎ míng假名、實相

📌 重點內容

一、八不中道

《中論》開篇即以"八不"揭示中道實相:"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出。"這八不涵蓋了時間(生滅、常斷)、空間(一異)、運動(來出)三個維度,破斥人們對現象界的一切執著。一切法因緣和合,無有自性,故不能說"生";因緣聚散,現象宛然,故不能說"滅"。以此類推,超越一切二元對立,即是中道。

二、緣起性空

《中論》的核心命題是"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一切法皆因緣和合而生,無有獨立自存的自性,故說為空。但空非虛無,而是指事物的存在方式是依他而起、無有自性。正因為空,緣起才能成立;正因為緣起,所以是空。空與緣起,一體兩面,不相妨礙。

三、二諦論

《中論》提出"二諦"理論:世俗諦與第一義諦。世俗諦是指世間約定俗成的真理,如因果、善惡、生死等;第一義諦是指超越言說的究竟真理,即諸法實相。二諦不相離:不離世俗諦而說第一義諦,不離第一義諦而說世俗諦。若能通達二諦,即能理解佛法的深義。

四、破斥四句

《中論》運用"四句"方法破斥一切執著:有、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龍樹菩薩指出,這四種觀點都是邊見,都不能如實認識事物的真相。真正的中道,是超越四句、離一切執著的。

五、中觀方法論

《中論》採用"破而不立"的方法:不提出自己的主張,只是破斥對方的觀點。通過揭示對方觀點的內在矛盾,使其自悟其非。這種方法被稱為"歸謬法",是龍樹菩薩的獨特貢獻。

⚠️ 閱讀難點

  1. 邏輯推理密集:《中論》大量運用因明學的推理方法,如"四句否定""兩難推理"等,需要一定的邏輯訓練才能理解。

  2. 破斥式論述:龍樹菩薩"破而不立",不提出自己的主張,只是破斥對方。讀者需要理解這種方法的用意,否則容易誤認為龍樹是虛無主義者。

  3. 名相繁多:四句、二諦、八不、四緣、六因等名相眾多,需要逐一理解。

  4. 古文簡奧:鳩摩羅什的譯文雖優美,但古文簡奧,需要耐心研讀。

  5. 思想深邃:中觀思想是大乘佛教的核心理論,涉及空、有、真、俗等深層哲學問題,需要反覆體味。

🗣️ 名句白話解讀

"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出。"

白話:一切法既不是產生的,也不是消滅的;既不是永恆的,也不是斷滅的;既不是同一的,也不是差異的;既不是到來的,也不是出去的。這"八不"揭示了事物的中道實相,超越一切二元對立。

"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

白話:一切因緣和合而生的事物,我說它的本質是空;但這種空不是虛無,而是假名施設;能夠同時理解空與假名,就是中道的義理。這是《中論》最著名的"三是jì偈",揭示了空、假、中三諦的統一。

"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若無空義者,一切則不成。"

白話:正因為有空的意義,一切法才能成立;如果沒有空的意義,一切法都不能成立。空不是破壞事物,而是成就事物。

"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一以世俗諦,二第一義諦。"

白話:諸佛依據二諦為眾生說法:一是世俗諦,二是第一義諦。世俗諦是世間約定的真理,第一義諦是超越言說的究竟真理。

"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者。"

白話:從來沒有一法,不是從因緣而生的;因此一切法,無不是空的。這是對中觀思想最簡潔的概括。

📜 典籍原文

清理後長度: 54844 後100字: 有處所色法現見尚可破,何況時方!若有諸見者應有定實,若定則不應破;上來以種種因緣破,是故當知見無定體,云何得生?如偈說:何處於何時,誰起是諸見? qú tán瞿曇大聖主, 憐愍說是法, 悉斷一切見, 我今qǐ shǒu稽首禮!

《中論》序 釋僧叡撰 《中論》有五百偈,龍樹菩薩之所造也。以中為名者,照其實也;以論為稱者,盡其言也。實非名不悟,故寄中以宣之;言非釋不盡,故假論以明之。其實既宣,其言既明,於菩薩之行、道場之照,朗然懸解矣!夫滯惑生於倒見,三界以之而淪溺;偏悟起於厭智,耿介以之而致乖。故知大覺在乎曠照,小智纏乎隘心!照之不曠,則不足以夷有無一道俗;知之不盡,則未可以涉中途泯二際。道俗之不夷,二際之不泯,菩薩之憂也。是以龍樹大士,析之以中道,使惑趣之徒望玄指而一變;括之以即化,令玄悟之賓喪諮詢於朝徹。蕩蕩焉!真可謂坦夷路於衝階,敝玄門於宇內;扇慧風於陳枚,流甘露於枯悴者矣!夫百梁之構興,則鄙茅茨之仄陋;睹斯論之宏曠,則知偏悟之鄙倍。幸哉!此區之赤縣,忽得移靈鷲以作鎮;險陂之邊情,乃蒙流光之餘惠。而今而後,談道之賢始可與論實矣! 雲天竺諸國,敢預學者之流,無不玩味斯論以為喉衿。其染翰申釋者,甚亦不少。今所出者,是天竺梵志名賓伽羅,秦言青目之所釋也。其人雖信解深法,而辭不雅中;其中乖闕煩重者,法師皆裁而裨之,於經通之理盡矣,文或左右未盡善也!百論治外以閒邪,斯文袪內以流滯,大智釋論之淵博,十二門觀之精詣,尋斯四者,真若日月入懷無不朗然鑑徹矣!予玩之味之不能釋手,遂復忘其鄙拙,托悟懷於一序,並目品義題之於首,豈期能釋耶?蓋是欣自同之懷耳!

《中論》第01卷 破因緣品第一 不生亦不滅, 不常亦不斷, 不一亦不異, 不來亦不出, 能說是因緣, 善滅諸xì lùn戲論, 我稽首禮佛, 諸說中第一。 問曰:何故造此論? 答曰:有人言萬物從大自在天生,有言從韋紐天生,有言從和合生,有言從時生,有言從世性生,有言從變生,有言從自然生,有言從微塵生,有如是等謬故墮於無因、邪因、斷常等邪見,種種說我、我所,不知正法。佛欲斷如是等諸邪見,令知佛法故,先於聲聞法中說十二因緣,又為已習行有大心堪受深法者,以大乘法說因緣相,所謂一切法bù shēng bù miè不生不滅、不一不異等,畢竟空無所有。如般若波羅蜜中說,佛告須菩提:“菩薩坐道場時,觀十二因緣,如虛空不可盡。” 佛滅度後,後五百歲像法中,人根轉鈍,深著諸法,求十二因緣、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等決定相;不知佛意,但著文字,聞大乘法中說畢竟空,不知何因緣故空,即生疑見:“若都畢竟空,云何分別有罪福報應等?如是則無世諦、第一義諦。”取是空相而起貪著,於畢竟空中生種種過。龍樹菩薩為是等故,造此《中論》。 不生亦不滅, 不常亦不斷, 不一亦不異, 不來亦不出, 能說是因緣, 善滅諸戲論, 我稽首禮佛, 諸說中第一。 以此二偈贊佛,則已略說第一義。 問曰:諸法無量,何故但以此八事破? 答曰:法雖無量,略說八事,則為總破一切法。不生者,諸論師種種說生相,或謂因果一,或謂因果異,或謂因中先有果,或謂因中先無果,或謂自體生,或謂從他生,或謂共生,或謂有生,或謂無生,如是等說生相皆不然,此事後當廣說,生相決定不可得故不生;不滅者,若無生,何得有滅?以無生無滅故,餘六事亦無。 問曰:不生不滅已總破一切法,何故復說六事? 答曰:為成不生不滅義故。有人不受不生不滅,而信不常不斷。若深求不常不斷,即是不生不滅。何以故?法若實有則不應無,先有今無是即為斷,若先有性是則為常,是故說不常不斷,即入不生不滅義。 有人雖聞四種破諸法,猶以四門成諸法,是亦不然。若一則無緣,若異則無相續,後當種種破,是故復說不一不異。 有人雖聞六種破諸法,猶以來、出成諸法。來者,言諸法從自在天、世性、微塵等來;出者,還去至本處。 復次,萬物無生。何以故?世間現見故,世間眼見劫初谷不生。何以故?離劫初谷,今谷不可得。若離劫初谷有今谷者,則應有生;而實不爾,是故不生。 問曰:若不生則應滅。 答曰:不滅。何以故?世間現見故,世間眼見劫初谷不滅。若滅,今不應有谷;而實有谷,是故不滅。 問曰:若不滅則應常。 答曰:不常。何以故?世間現見故,世間眼見萬物不常。如谷芽時,種則變壞,是故不常。 問曰:若不常則應斷。 答曰:不斷。何以故?世間現見故,世間眼見萬物不斷。如從谷有芽,是故不斷;若斷,不應相續。 問曰:若爾者,萬物是一。 答曰:不一。何以故?世間現見故,世間眼見萬物不一;如谷不作芽,芽不作谷。若谷作芽、芽作谷者,應是一;而實不爾,是故不一。 問曰:若不一則應異。 答曰:不異。何以故?世間現見故,世間眼見萬物不異。若異者,何故分別谷芽、谷莖、谷葉,不說樹芽、樹莖、樹葉?是故不異。 問曰:若不異應有來。 答曰:無來。何以故?世間現見故,世間眼見萬物不來;如穀子中芽,無所從來。若來者,芽應從餘處來,如鳥來棲樹;而實不爾,是故不來。 問曰:若不來應有出。 答曰:不出。何以故?世間現見故,世間眼見萬物不出。若有出,應見芽從谷出,如蛇從穴出;而實不爾,是故不出。 問曰:汝雖釋不生不滅義,我欲聞造論者所說。 答曰: 諸法不自生, 亦不從他生, 不共不無因, 是故知無生。 不自生者,萬物無有從自體生,必待眾因。復次,若從自體生,則一法有二體:一謂生,二謂生者。若離餘因從自體生者,則無因無緣,又生更有生生則無窮。自無故,他亦無。何以故?有自故有他。若不從自生,亦不從他生,共生則有二過,自生、他生故。若無因而有萬物者,是則為常。是事不然,無因則無果。若無因有果者,佈施、持戒等應墮地獄,十惡、五逆應當生天,以無因故。 復次, 如諸法自性, 不在於緣中; 以無自性故, 他性亦復無。 諸法自性不在眾緣中,但眾緣和合故得名字。自性即是自體,眾緣中無自性,自性無故不自生。自性無故,他性亦無。何以故?因自性有他性,他性於他亦是自性;若破自性即破他性,是故不應從他性生。若破自性、他性,即破共義。無因則有大過,有因尚可破,何況無因!於四句中生不可得,是故不生。 問曰:阿毗曇人言,諸法從四緣生,云何言不生?何謂四緣? 因緣、次第緣, 緣緣、增上緣, 四緣生諸法, 更無第五緣。 一切所有緣,皆攝在四緣,以是四緣萬物得生。因緣,名一切有為法;次第緣,除過去、現在阿羅漢最後心心數法,餘過去、現在心心數法;緣緣、增上緣,一切法。 答曰: 果為從緣生, 為從非緣生? 是緣為有果, 是緣為無果? 若謂有果,是果為從緣生,為從非緣生?若謂有緣,是緣為有果、為無果?二俱不然。何以故? 因是法生果, 是法名為緣; 若是果未生, 何不名非緣? 諸緣無決定。何以故?若果未生,是時不名為緣;但眼見從緣生果,故名之為緣。緣成由於果,以果後緣先故。若未有果,何得名為緣?如瓶以水土和合故有瓶生,見瓶故知水土等是瓶緣。若瓶未生時,何以不名水土等為非緣?是故果不從緣生,緣尚不生,何況非緣? 復次, 果先於緣中, 有無俱不可, 先無為誰緣? 先有何用緣? 緣中先非有果、非無果。若先有果,不名為緣,果先有故;若先無果,亦不名為緣,不生餘物故。 問曰:已總破一切因緣,今欲聞一一破諸緣。 答曰: 若果非有生, 亦復非無生, 亦非有無生, 何得言有緣? 若緣能生果,應有三種:若有、若無、若有無。如先偈中說:緣中若先有果,不應言生,以先有故。若先無果,不應言生,以先無故,亦應與非緣同故。有無亦不生者,有無名為半有半無,二俱有過;又有與無相違,無與有相違,何得一法有二相?如是三種求果生相不可得故,云何言有因緣? 次第緣者, 果若未生時, 則不應有滅, 滅法何能緣? 故無次第緣。 諸心心數法,於三世中次第生。現在心心數法滅,與未來心作次第緣;未來法未生,與誰作次第緣?若未來法已有即是生,何用次第緣?現在心心數法無有住時,若不住,何能為次第緣?若有住,則非有為法。何以故?一切有為法常有滅相故。若滅已,則不能與作次第緣。若言滅法猶有則是常,若常則無罪福等。若謂滅時能與作次第緣,滅時半滅半未滅,更無第三法名為滅時。又佛說:“一切有為法念念滅,無一念時住。”云何言現在法有欲滅、未欲滅?汝謂一念中無是欲滅、未欲滅,則破自法汝阿毗曇說:“有滅法,有不滅法;有欲滅法,有不欲滅法。欲滅法者,現在法將欲滅;未欲滅法者,除現在將欲滅法,餘現在法及過去、未來無為法,是名不欲滅法。”是故無次第緣。 緣緣者, 如諸佛所說, 真實微妙法, 於此無緣法, 云何有緣緣? 佛說大乘諸法,若有色無色、有形無形、有漏無漏、有為無為等諸法相入於法性,一切皆空無相無緣,譬如眾流入海同為一味,實法可信;隨宜所說,不可為實。是故無緣緣。 增上緣者, 諸法無自性, 故無有有相; 說有是事故, 是事有不然。 經說十二因緣,是事有故是事有,此則不然。何以故?諸法從眾緣生故自無定性,自無定性故無有有相,有相無故,何得言是事有故是事有?是故無增上緣,佛隨凡夫分別有無故說。 復次, 略廣因緣中, 求果不可得; 因緣中若無, 云何從緣出? 略者,於和合因緣中無果;廣者,於一一緣中亦無果。若略廣因緣中無果,云何言果從因緣出? 復次, 若謂緣無果, 而從緣中出, 是果何不從, 非緣中而出? 若因緣中求果不可得,何故不從非緣出?如泥中無瓶,何故不從乳中出? 復次, 若果從緣生, 是緣無自性; 從無自性生, 何得從緣生? 果不從緣生, 不從非緣生; 以果無有故, 緣、非緣亦無。 果從眾緣生,是緣無自性;若無自性則無法,無法何能生?是故果不從緣生。 不從非緣生者,破緣故說非緣,實無非緣法,是故不從非緣生。 若不從二生,是則無果;無果故,緣、非緣亦無。

《中論》第01卷 破去來品第二 問曰:世間眼見三時有作,已去、未去、去時;以有作故,當知有諸法。 答曰: 已去無有去, 未去亦無去, 離已去、未去, 去時亦無去。 已去無有去,已去故。若離去有去業,是事不然。未去亦無去,未有去法故。去時名半去半未去,不離已去、未去故。 問曰: 動處則有去, 此中有去時, 非已去、未去, 是故去時去。 隨有作業處,是中應有去。眼見去時中有作業,已去中作業已滅,未去中未有作業,是故當知去時有去。 答曰: 云何於去時, 而當有去法? 若離於去法, 去時不可得。 去時有去法,是事不然。何以故?離去法,去時不可得。若離去法有去時者,應去時中有去,如器中有果。 復次, 若言去時去, 是人則有咎; 離去有去時, 去時獨去故。 若謂已去、未去中無去,去時實有去者,是人則有咎。若離去法有去時,則不相因待。何以故?若說去時有去,是則為二;而實不爾,是故不得言離去有去時。 復次, 若去時有去, 則有二種去, 一謂為去時, 二謂去時去。 若謂去時有去,是則有過,所謂有二去:一者、因去有去時,二者、去時中有去。 問曰:若有二去,有何咎? 答曰: 若有二去法, 則有二去者; 以離於去者, 去法不可得。 若有二去法,則有二去者。何以故?因去法有去者故,一人有二去;二去者,此則不然,是故去時亦無去。 問曰:離去者,無去法可爾,今三時中定有去者。 答曰: 若離於去者, 去法不可得; 以無去法故, 何得有去者? 若離於去者,則去法不可得,今云何於無去法中,言三時定有去者? 復次, 去者則不去, 不去者不去, 離去、不去者, 無第三去者。 無有去者。何以故?若有去者,則有二種:若去者,若不去者。若離是二,無第三去者。 問曰:若去者去,有何咎? 答曰: 若言去者去, 云何有此義? 若離於去法, 去者不可得。 若謂定有去者用去法,是事不然。何以故?離去法,去者不可得故。若離去者定有去法,則去者能用去法,而實不爾。 復次, 若去者有去, 則有二種去: 一謂去者去, 二謂去法去。 若言去者用去法,則有二過,於一去者中而有二去:一以去法成去者,二以去者成去法。去者成已然後用去法,是事不然。是故先三時中,謂定有去者用去法,是事不然。 復次, 若謂去者去, 是人則有咎, 離去有去者, 說去者有去。 若人說去者能用去法,是人則有咎,離去法有去者。何以故?說去者用去法,是為先有去者,後有去法,是事不然,是故三時中無有去者。 復次,若決定有去、有去者,應有初發,而於三時中,求發不可得。何以故? 已去中無發, 未去中無發, 去時中無發, 何處當有發? 何以故?三時中無發。 未發無去時, 亦無有已去, 是二應有發, 未去何有發? 無去無未去, 亦復無去時, 一切無有發, 何故而分別? 若人未發則無去時,亦無已去。若有發當在二處,去時、已去中,二俱不然。未去時未有發故,未去中何有發?發無故無去,無去故無去者,何得有已去、未去、去時? 問曰:若無去、無去者,應有住、住者。 答曰: 去者則不住, 不去者不住, 離去、不去者, 何有第三住? 若有住、有住者,應去者住,若不去者住。若離此二,應有第三住,是事不然。去者不住,去未息故,與去相違名為住。不去者亦不住。何以故?因去法滅故有住,無去則無住。離去者、不去者,更無第三住者。若有第三住者,即在去者、不去者中。以是故,不得言去者住。 復次, 去者若當住, 云何有此義? 若當離於去, 去者不可得。 汝謂去者住,是事不然。何以故?離去法,去者不可得。若去者在去相,云何當有住?去住相違故。 復次, 去、未去無住, 去時亦無住, 所有行、止法, 皆同於去義。 若謂去者住, 是人應在去時、已去、未去中住。三處皆無住,是故汝言去者有住,是則不然。如破去法、住法,行、止亦如是。行者,如從穀子相續至芽莖葉等。止者,穀子滅故芽莖葉滅。相續故名行,斷故名止。又如無明緣諸行乃至老死是名行,無明滅故諸行等滅是名止。 問曰:汝雖種種門破去、去者、住、住者,而眼見有去、住。 答曰:肉眼所見不可信。若實有去、去者,為以一法成,為以二法成?二俱有過。何以故? 去法即去者, 是事則不然; 去法異去者, 是事亦不然。 若去法、去者一,是則不然,異亦不然。 問曰:一、異有何過? 答曰: 若謂於去法, 即為是去者, 作者及作業, 是事則為一。 若謂於去法, 有異於去者, 離去者有去, 離去有去者, 如是二俱有過。何以故?若去法即是去者,是則錯亂破於因緣。因去有去者,因去者有去。又去名為法,去者名為人;人常,法無常。若一者,則二俱應常、二俱無常,一中有如是等過。若異者則相違,未有去法應有去者,未有去者應有去法,不相因待,一法滅應一法在,異中有如是等過。 復次, 去、去者是二, 若一、異法成, 二門俱不成, 云何當有成? 若去者、去法有,若以一法成,若以異法成,二俱不可得。先已說無第三法成,若謂有成,應說因緣無去、無去者。 今當更說, 因去知去者, 不能用是去, 先無有去法, 故無去者去。 隨以何去法知去者,是去者不能用是去法。何以故?是去法未有時,無有去者,亦無去時、已去、未去。如先有人,有城邑得有所起;去法、去者則不然,去者因去法成,去法因去者成故。 復次, 因去知去者, 不能用異去, 於一去者中, 不得二去故。 隨以何去法知去者,是去者不能用異去法。何以故?一去者中,二去法不可得故。 復次, 決定有去者, 不能用三去; 不決定去者, 亦不用三去; 去法定不定, 去者不用三; 是故去、去者, 所去處皆無。 決定者,名本實有,不因去法生。去法名身動,三種名未去、已去、去時。 若決定有去者,離去法應有去者,不應有住,是故說決定有去者不能用三去。若去者不決定,不決定名本實無,以因去法得名去者,以無去法故不能用三去。因去法故有去者,若先無去法則無去者,云何言不決定去者用三去? 如去者,去法亦如是。若先離去者,決定有去法,則不因去者有去法,是故去者不能用三去法。若決定無去法,去者何所用? 如是思惟觀察,去法、去者、所去處,是法皆相因待。因去法有去者,因去者有去法,因是二法則有可去處,不得言定有,不得言定無。是故決定知,三法虛妄,空無所有,但有假名,如幻如化。

《中論》第01卷 破六情品第三 問曰:經中說有六情,所謂, 眼耳及鼻舌, 身意等六情, 此眼等六情, 行色等六塵。 此中眼為內情,色為外塵,眼能見色;乃至意為內情,法為外塵,意能知法。 答曰:無也。何以故? 是眼則不能, 自見其己體; 若不能自見, 云何見餘物? 是眼不能見自體。何以故?如燈能自照,亦能照他;眼若是見相,亦應自見,亦應見他,而實不爾。是故偈中說:若眼不自見,何能見餘物? 問曰:眼雖不能自見,而能見他;如火能燒他,不能自燒。 答曰: 火喻則不能, 成於眼見法; 去、未去、去時, 已總答是事。 汝雖作火喻,不能成眼見法,是事去來品中已答。如已去中無去,未去中無去,去時中無去。如已燒、未燒、燒時俱無有燒,如是已見、未見、見時俱無見相。 復次, 見若未見時, 則不名為見; 而言見能見, 是事則不然。 眼未對色,則不能見,爾時不名為見,因對色名為見。是故偈中說:未見時無見,云何以見能見? 復次,二處俱無見法。何以故? 見不能有見, 非見亦不見; 若已破於見, 則為破見者。 見不能見,先已說過故。非見亦不見,無見相故;若無見相,云何能見?見法無故,見者亦無。何以故?若離見有見者,無眼者亦應以餘情見。若以見見,則見中有見相。見者無見相,是故偈中說:若已破於見,則為破見者。 復次, 離見不離見, 見者不可得; 以無見者故, 何有見可見? 若有見,見者則不成;若無見,見者亦不成。見者無故,云何有見可見?若無見者,誰能用見法分別外色?是故偈中說:以無見者故,何有見可見? 復次, 見可見無故, 識等四法無; 四取等諸緣, 云何當得有? 見可見法無故,識、觸、受、愛四法皆無;以無愛等故,四取等十二因緣分亦無。 復次, 耳鼻舌身意, 聲及聞者等, 當知如是義, 皆同於上說。 如見可見法空,屬眾緣故無決定;餘耳等五情、聲等五塵,當知亦同見可見法,義同故不別說。

《中論》第01卷 破五陰品第四 問曰:經說有五陰,是事云何? 答曰: 若離於色因, 色則不可得; 若當離於色, 色因不可得。 色因者,如布因縷,除縷則無布,除布則無縷。布如色,縷如因。 問曰:若離色因有色,有何過? 答曰: 離色因有色, 是色則無因; 無因而有法, 是事則不然。 如離縷有布,布則無因;無因而有法,世間所無有。 問曰:佛法、外道法、世間法中皆有無因法:佛法有三無為,無為常故無因;外道法中,虛空、時、方、神、微塵、涅槃等;世間法,虛空、時、方等。是三法無處不有,故名為常,常故無因。汝何以說無因法世間所無? 答曰:此無因法但有言說,思惟分別則皆無。若法從因緣有,不應言無因。若無因緣,則如我說。 問曰:有二種因:一者、作因,二者、言說因。是無因法無作因,但有言說因,令人知故。 答曰:雖有言說因,是事不然。虛空如六種中破,餘事後當破。復次,現事尚皆可破,何況微塵等不可見法!是故說無因法,世間所無。 問曰:若離色有色因,有何過? 答曰: 若離色有因, 則是無果因; 若言無果因, 則無有是處。 若除色果,但有色因者,即是無果因。 問曰:若無果有因,有何咎? 答曰:無果有因,世間所無。何以故?以果故名為因,若無果,云何名因?復次,若因中無果者,物何以不從非因生?是事如破因緣品中說,是故無有無果因。 復次, 若已有色者, 則不用色因; 若無有色者, 亦不用色因。 二處有色因,是則不然。若先因中有色,不名為色因;若先因中無色,亦不名為色因。 問曰:若二處俱不然,但有無因色,有何咎? 答曰: 無因而有色, 是事終不然; 是故有智者, 不應分別色。 若因中有果、因中無果,此事尚不可得,何況無因有色?是故言無因而有色,是事終不然。是故有智者,不應分別色;分別名凡夫,以無明愛染貪著色,然後以邪見生分別戲論說因中有果無果等。今此中求色不可得,是故智者不應分別。 復次, 若果似於因, 是事則不然; 果若不似因, 是事亦不然。 若果與因相似,是事不然,因細果粗故,因果色力等各異;如布似縷則不名布,縷多布一故,不得言因果相似。若因果不相似,是亦不然;如麻縷不成絹,粗縷無出細布,是故不得言因果不相似。二義不然,故無色、無色因。 受陰及想陰, 行陰、識陰等, 其餘一切法, 皆同於色陰。 四陰及一切法,亦應如是思惟破。又今造論者,欲讚美空義故,而說偈: 若人有問者, 離空而欲答, 是則不成答, 俱同於彼疑。 若人有難問, 離空說其過, 是不成難問, 俱同於彼疑。 若人論議時,各有所執,離於空義而有問答者,皆不成問答,俱亦同疑。如人言瓶是無常,問者言:“何以故無常?”答言:“從無常因生故。”此不名答。何以故?因緣中亦疑不知為常、為無常,是為同彼所疑。問者若欲說其過,不依於空而說諸法無常,則不名問難。何以故?汝因無常破我常,我亦因常破汝無常。若實無常則無業報,眼耳等諸法念念滅,亦無有分別,有如是等過,皆不成問難,同彼所疑。 若依空破常者,則無有過。何以故?此人不取空相故。是故若欲問答,尚應依於空法,何況欲求離苦寂滅相者!

《中論》第01卷 破六種品第五 問曰:六種各有定相,有定相故則有六種。 答曰: 空相未有時, 則無虛空法; 若先有虛空, 即為是無相。 若未有虛空相,先有虛空法者,虛空則無相。何以故?無色處名虛空相。色是作法無常,若色未生,未生則無滅,爾時無虛空相。因色故有無色處,無色處名虛空相。 問曰:若無相有虛空,有何咎? 答曰: 是無相之法, 一切處無有; 於無相法中, 相則無所相。 若於常無常法中,求無相法不可得。如論者言:“是有是無,云何知各有相?”故生、住、滅是有為相,無生、住、滅是無為相。虛空若無相,則無虛空。若謂先無相後相來相者,是亦不然。若先無相,則無法可相。何以故? 有相、無相中, 相則無所住; 離有相、無相, 餘處亦不住。 如有峰、有角尾端、有毛頸下垂壷,是名牛相;若離是相則無牛,若無牛是諸相無所住,是故說於無相法中相則無所相。有相中相亦不住,先有相故;如水相中火相不住,先有自相故。 復次,若無相中相住者,則為無因;無因名為無法而有相。相、可相,常相因待故,離有相、無相法,更無第三處可相。是故偈中說:離有相、無相,餘處亦不住。 復次, 相法無有故, 可相法亦無; 可相法無故, 相法亦復無。 相無所住故,則無可相法;可相法無故,相法亦無。何以故?因相有可相,因可相有相,共相因待故。 是故今無相, 亦無有可相; 離相、可相已, 更亦無有物。 於因緣中本末推求,相、可相決定不可得。是二不可得故,一切法皆無。一切法皆攝在相、可相二法中,或相為可相,或可相為相;如火以煙為相,煙亦復以火為相。 問曰:若無有有,應當有無。 答曰: 若使無有有, 云何當有無? 有無既已無, 知有無者誰? 凡物若自壞,若為他壞,名為無。無不自有,從有而有。是故言:若使無有有,云何當有無?眼見耳聞尚不可得,何況無物? 問曰:以無有有故無亦無,應當有知有、無者。 答曰:若有知者,應在有中,應在無中。有、無既破,知者亦同破。 是故知虛空, 非有亦非無, 非相非可相, 餘五同虛空。 如虛空種種求相不可得,餘五種亦如是。 問曰:虛空不在初、不在後,何以先破? 答曰:地、水、火、風眾緣和合故易破,識以苦樂因故、知無常變異故易破。虛空無如是相,但凡夫悕望為有,是故先破。復次,虛空能持四大,四大因緣有識,是故先破根本,餘者自破。 問曰:世間人盡見諸法是有是無,汝何以獨與世間相違,言無所見? 答曰: 淺智見諸法, 若有若無相; 是則不能見, 滅見安隱法。 若人未得道,不見諸法實相,愛見因緣故種種戲論:見法生時謂之為有,取相言有;見法滅時謂之為斷,取相言無。智者見諸法生即滅無見,見諸法滅即滅有見,是故於一切法雖有所見,皆如幻如夢,乃至無漏道見尚滅,何況餘見!是故若不見滅見安隱法者,則見有見無。

《中論》第01卷 破染染者品第六 問曰:經說貪慾、嗔恚、愚痴,是世間根本。貪慾有種種名,初名愛,次名著,次名染,次名淫慾,次名貪慾,有如是等名字。此是結使,依止眾生。眾生名染者,貪慾名染法,有染法、染者故,則有貪慾。餘二亦如是,有嗔則有嗔者,有痴則有痴者。以此三毒因緣起三業,三業因緣起三界,是故有一切法。 答曰:經雖說有三毒名字,求實不可得。何以故? 若離於染法, 先自有染者, 因是染欲者, 應生於染法。 若無有染者, 云何當有染? 若有若無染, 染者亦如是。 若先定有染者,則不更須染,染者先已染故。若先定無染者,亦復不應起染,要當先有染者然後起染;若先無染者,則無受染者。 染法亦如是,若先離人定有染法,此則無因,云何得起?似如無薪火。若先定無染法,則無有染者。是故偈中說:若有若無染,染者亦如是。 問曰:若染法、染者先後相待生,是事不可得者;若一時生,有何咎? 答曰: 染者及染法, 俱成則不然; 染者、染法俱, 則無有相待。 若染法、染者一時成,則不相待。不因染者有染法,不因染法有染者,是二應常,已無因成故。若常則多過,無有解脫法。 復次,今當以一、異法,破染法、染者。何以故? 染者、染法一, 一法雲何合? 染者、染法異, 異法雲何合? 染法、染者,若以一法合,若以異法合:若一則無合。何以故?一法雲何自合?如指端不能自觸。若以異法合,是亦不可。何以故?以異成故,若各成竟不須複合,雖合猶異。 復次,一、異俱不可。何以故? 若一有合者, 離伴應有合; 若異有合者, 離伴亦應合。 若染、染者一,強名為合者,應離餘因緣而有染、染者。復次,若一,亦不應有染、染者二名。染是法,染者是人,若人、法為一,是則大亂。 若染、染者各異,而言合者,則不須餘因緣而有合;若異而合者,雖遠亦應合。 問曰:一不合可爾,眼見異法共合。 答曰: 若異而有合, 染、染者何事? 是二相先異, 然後說合相。 若染、染者,先有決定異相,而後合者,是則不合。何以故?是二相先已異,而後強說合。 復次, 若染及染者, 先各成異相; 既已成異相, 云何而言合? 若染、染者先各成別相,汝今何以強說合相? 復次, 異相無有成, 是故汝欲合; 合相竟無成, 而復說異相。 汝已染、染者異相不成故,復說合相。合相中有過,染、染者不成,汝為成合相故,復說異相。汝自已為定,而所說不定。何以故? 異相不成故, 合相則不成; 於何異相中, 而欲說合相? 以此中染、染者異相不成故,合相亦不成。汝於何異相中,而欲說合相? 復次, 如是染、染者, 非合不合成; 諸法亦如是, 非合不合成。 如染,恚、痴亦如是;如三毒,一切煩惱、一切法亦如是,非先非後、非合非散等,因緣所成。

《中論》第02卷 破三相品第七 問曰:經說有為法,有三相生、住、滅。萬物以生法生,以住法住,以滅法滅,是故有諸法。 答曰:不爾。何以故?三相無決定故。是三相,為是有為能作有為相?為是無為能作有為相?二俱不然。何以故? 若生是有為, 則應有三相; 若生是無為, 何名有為相? 若生是有為,應有三相生、住、滅,是事不然。何以故?共相違故。相違者,生相應生法,住相應住法,滅相應滅法。若法生時,不應有住、滅相違法;一時則不然,如明暗不俱。以是故,生不應是有為法,住、滅相亦應如是。 問曰:若生非有為,若是無為,有何咎? 答曰:若生是無為,云何能為有為法作相?何以故?無為法無性故。因滅有為名無為,是故說不生不滅名無為相,更無自相。是故無法不能為法作相,如兔角龜毛等不能為法作相。是故生非無為,住、滅亦如是。 復次, 三相若聚散, 不能有所相, 云何於一處, 一時有三相? 是生、住、滅相,若一一能為有為法作相,若和合能與有為法作相,二俱不然。何以故?若謂一一者,於一處中或有有相、或有無相。生時無住、滅,住時無生、滅,滅時無生、住,若和合者,共相違法,云何一時俱?若謂三相更有三相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若謂生住滅, 更有有為相, 是即為無窮, 無即非有為。 若謂生、住、滅更有有為相,生更有生、有住、有滅,如是三相復應更有相,若爾則無窮。若更無相,是三相則不名有為法,亦不能為有為法作相。 問曰:汝說三相為無窮,是事不然。生、住、滅雖是有為,而非無窮。何以故? 生生之所生, 生於彼本生, 本生之所生, 還生於生生。 法生時通自體七法共生,一法、二生、三住、四滅、五生生、六住住、七滅滅。是七法中,本生除自體,能生六法,生生能生本生,本生能生生生。是故三相雖是有為,而非無窮。 答曰: 若謂是生生, 能生於本生, 生生從本生, 何能生本生? 若是生生能生本生者,是生生則不名從本生生。何以故?是生生從本生生,云何能生本生? 復次, 若謂是本生, 能生於生生, 本生從彼生, 何能生生生? 若謂本生能生生生者,是本生不名從生生生。何以故?是本生從生生生,云何能生生生?生生法應生本生,而今生生不能生本生,生生未有自體,何能生本生?是故本生不能生生生。 問曰:是生生生時,非先非後能生本生,但生生生時能生本生。 答曰:不然。何以故? 若生生生時, 能生於本生, 生生尚未有, 何能生本生? 若謂生生生時,能生本生可爾,而實未有,是故生生生時,不能生本生。 復次, 若本生生時, 能生於生生, 本生尚未有, 何能生生生? 若謂是本生生時,能生生生可爾,而實未有,是故本生生時,不能生生生。 問曰: 如燈能自照, 亦能照於彼; 生法亦如是, 自生亦生彼。 如燈入於暗室照了諸物,亦能自照;生亦如是,能生於彼,亦能自生。 答曰:不然。何以故? 燈中自無暗, 住處亦無暗, 破暗乃名照, 無暗則無照。 燈體自無暗,明所及處亦無暗,明暗相違故。破暗故名照,無暗則無照,何得言燈自照亦照彼? 問曰:是燈非未生有照,亦非生已有照;但燈生時,能自照亦照彼。 答曰: 云何燈生時, 而能破於暗? 此燈初生時, 不能及於暗。 燈生時名半生半未生,燈體未成就,云何能破暗?又燈不能及暗,如人得賊乃名為破,若謂燈雖不到暗而能破暗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燈若未及暗, 而能破暗者, 燈在於此間, 則破一切暗。 若燈有力,不到暗而能破者,此處燃燈,應破一切處暗,俱不及故。 復次,燈不應自照照彼。何以故? 若燈能自照, 亦能照於彼; 暗亦應自暗, 亦能暗於彼。 若燈與暗相違故,能自照亦照於彼;暗與燈相違故,亦應自蔽蔽彼。若暗與燈相違,不能自蔽蔽彼;燈與暗相違,亦不應自照亦照彼。是故燈喻非也!破生因緣未盡故,今當更說。 此生若未生, 云何能自生? 若生已自生, 生已何用生? 是生自生時,為生已生?為未生生?若未生生則是無法,無法何能自生?若謂生已生,則為已成,不須復生,如已作不應更作。若已生、若未生,是二俱不生故無生。汝先說生如燈能自生亦生彼,是事不然,住、滅亦如是。 復次, 生非生已生, 亦非未生生, 生時亦不生, 去來中已答。 生名眾緣和合有生,已生中無作故無生,未生中無作故無生。生時亦不然,離生法,生時不可得;離生時,生法亦不可得,云何生時生?是事去來中已答。 已生法不可生。何以故?生已復生,如是展轉則為無窮,如作已復作。復次,若生已更生者,以何生法生?是生相未生,而言生已生者,則自違所說。何以故?生相未生而汝謂生。若未生謂生者,法或可生已而生,或可未生而生,汝先說生已生,是則不定。復次,如燒已不應復燒,去已不應復去,如是等因緣故,生已不應生。 未生法亦不生。何以故?法若未生,則不應與生緣和合;若不與生緣和合,則無法生。若法未與生緣和合而生者,應無作法而作,無去法而去,無染法而染,無恚法而恚,無痴法而痴,如是則皆破世間法,是故未生法不生。復次,若未生法生者,世間未生法皆應生,一切凡夫未生菩提今應生菩提不壞法,阿羅漢無有煩惱今應生煩惱,兔等無角今皆應生;但是事不然,是故未生法亦不生。 問曰:未生法不生者,以未有緣、無作、無作者、無時、無方等故不生。若有緣、有作、有作者、有時、有方等和合故未生法生,是故若說一切未生法皆不生,是事不爾。 答曰:若法有緣、有時、有方等和合則生者,先有亦不生,先無亦不生,有無亦不生,三種先已破,是故生已不生,未生亦不生,生時亦不生。何以故?已生分不生,未生分亦不生,如先答。復次,若離生有生時者,應生時生,但離生無生時,是故生時亦不生。復次,若言生時生者,則有二生過:一以生故名生時,二以生時中生。二皆不然,無有二法,云何有二生?是故生時亦不生。復次,生法未發則無生時,生時無故生何所依?是故不得言生時生。如是推求,生已無生,未生無生,生時無生,無生故,生不成;生不成故,住、滅亦不成;生、住、滅不成故,有為法不成。是故偈中說去、未去、去時中已答。 問曰:我不定言生已生、未生生、生時生,但眾緣和合故有生。 答曰:汝雖有是說,此則不然。何以故? 若謂生時生, 是事已不成, 云何眾緣合, 爾時而得生? 生時生已種種因緣破,汝今何以更說眾緣和合故有生?若眾緣具足、不具足,皆與生同破。 復次, 若法眾緣生, 即是寂滅性, 是故生、生時, 是二俱寂滅。 眾緣所生法,無自性故寂滅,寂滅名為無,此無彼無相,斷言語道滅諸戲論。眾緣名,如因縷有布,因蒲有席。若縷自有定相,不應從麻出。若布自有定相,不應從縷出。而實從縷有布,從麻有縷,是故縷亦無定性,布亦無定性。如燃、可燃因緣和合成,無有自性,可燃無故燃亦無,燃無故可燃亦無;一切法亦如是,是故從眾緣生法無自性,無自性故空如野馬無實。是故偈中說,生與生時二俱寂滅,不應說生時生。汝雖種種因緣欲成生相,皆是戲論,非寂滅相。 問曰:定有三世別異,未來世法得生,因緣即生,何故言無生? 答曰: 若有未生法, 說言有生者, 此法先已有, 更復何用生? 若未來世中,有未生法而生,是法先已有,何用更生?有法不應更生。 問曰:未來雖有,非如現在相,以現在相故說生。 答曰:現在相未來中無,若無,云何言未來生法生?若有,不名未來,應名現在,現在不應更生。二俱無生故不生。 復次,汝謂生時生亦能生彼,今當更說。 若言生時生, 是能有所生, 何得更有生, 而能生是生? 若生生時能生彼,是生誰復能生? 若謂更有生, 生生則無窮, 離生生有生, 法皆能自生。 若生更有生,生則無窮。若是生更無生而自生者,一切法亦皆能自生,而實不爾。 復次, 有法不應生, 無亦不應生, 有無亦不生, 此義先已說。 凡所有生,為有法有生,為無法有生,為有無法有生,是皆不然,是事先已說。離此三事更無有生,是故無生。 復次, 若諸法滅時, 是時不應生; 法若不滅者, 終無有是事。 若法滅相是法不應生。何以故?二相相違故。一是滅相,知法是滅;一是生相,知法是生。二相相違法,一時則不然,是故滅相法不應生。 問曰:若滅相法不應生,不滅相法應生。 答曰:一切有為法念念滅故,無不滅法。離有為,無有決定無為法,無為法但有名字,是故說不滅法終無有是事。 問曰:若法無生,應有住。 答曰: 不住法不住, 住法亦不住, 住時亦不住, 無生云何住? 不住法不住,無住相故。住法亦不住。何以故?已有住故。因去故有住,若住法先有,不應更住。住時亦不住,離住、不住更無住時,是故亦不住。如是一切處求住不可得故,即是無生。若無生,云何有住? 復次, 若諸法滅時, 是則不應住; 法若不滅者, 終無有是事。 若法滅相,是法無有住相。何以故?一法中有二相相違故,一是滅相,二是住相。一時一處有住、滅相,是事不然,是故不得言滅相法有住。 問曰:若法不滅,應有住。 答曰:無有不滅法。何以故? 所有一切法, 皆是老死相; 終不見有法, 離老死有住。 一切法生時無常,常隨逐無常有二,名老及死。如是一切法,常有老死故無住時。 復次, 住不自相住, 亦不異相住; 如生不自生, 亦不異相生。 若有住法,為自相住?為他相住?二俱不然。若自相住則為是常,一切有為法從眾緣生,若住法自住,則不名有為。住若自相住,法亦應自相住,如眼不能自見,住亦如是。若異相住,則住更有住,是則無窮。復次,見異法生異相,不得不因異法而有異相;異相不定故,因異相而住者,是事不然。 問曰:若無住,應有滅。 答曰:無。何以故? 法已滅不滅, 未滅亦不滅, 滅時亦不滅, 無生何有滅? 若法已滅則不滅,以先滅故。未滅亦不滅,離滅相故。滅時亦不滅,離二更無滅時。如是推求,滅法即是無生,無生何有滅? 復次, 法若有住者, 是則不應滅; 法若不住者, 是亦不應滅。 若法定住,則無有滅。何以故?由有住相故。若住法滅則有二相,住相、滅相,是故不得言住中有滅,如生死不得一時有。若法不住,亦無有滅。何以故?離住相故。若離住相則無法,無法雲何滅? 復次, 是法於是時, 不於是時滅; 是法於異時, 不於異時滅。 若法有滅相,是法為自相滅?為異相滅?二俱不然。何以故?如乳不於乳時滅,隨有乳時,乳相定住故;非乳時亦不滅,若非乳不得言乳滅。 復次, 如一切諸法, 生相不可得; 以無生相故, 即亦無滅相。 如先推求,一切法生相不可得,爾時即無滅相。破生故無生,無生云何有滅?若汝意猶未已,今當更說破滅因緣。 若法是有者, 是即無有滅, 不應於一法, 而有有無相。 諸法有時推求滅相不可得。何以故?云何一法中,亦有亦無相?如光影不同處。 復次, 若法是無者, 是即無有滅; 譬如第二頭, 無故不可斷。 法若無者則無滅相,如第二頭、第三手無故不可斷。 復次, 法不自相滅, 他相亦不滅; 如自相不生, 他相亦不生。 如先說生相,生不自生,亦不從他生。若以自體生,是則不然。一切物皆從眾緣生,如指端不能自觸,如是生不能自生。從他生亦不然。何以故?生未有故,不應從他生。是生無故無自體,自體無故他亦無,是故從他生亦不然。滅法亦如是,不自相滅,不他相滅。 復次, 生住滅不成, 故無有有為; 有為法無故, 何得有無為? 汝先說有生、住、滅相故有有為,以有有為故有無為。今以理推求,三相不可得,云何得有有為?如先說,無有無相法,有為法無故,何得有無為?無為相名不生、不住、不滅,止有為相故名無為相,無為自無別相,因是三相有無為相。如火為熱相、地為堅相、水為冷相,無為則不然。 問曰:若是生、住、滅畢竟無者,云何論中得說名字? 答曰: 如幻亦如夢, 如干闥婆城, 所說生住滅, 其相亦如是。 生、住、滅相無有決定,凡人貪著謂有決定,諸賢聖憐愍欲止其顛倒,還以其所著名字為說。語言雖同,其心則異,如是說生、住、滅相,不應有難。如幻化所作,不應責其所由,不應於中有憂喜想,但應眼見而已。如夢中所見不應求實,如干闥婆城日出時現而無有實,但假為名字不久則滅;生、住、滅亦如是,凡夫分別為有,智者推求則不可得。

《中論》第02卷 觀破作作者品第八 問曰:現有作、有作者、有所用作法,三事和合故有果報,是故應有作者、作業。 答曰:上來品品中,破一切法皆無有餘。如破三相,三相無故無有有為,有為無故無無為;有為、無為無故,一切法盡無作、作者。若是有為,有為中已破;若是無為,無為中已破,不應復問。汝著心深故,而復更問,今當復答。 決定有作者, 不作決定業; 決定無作者, 不作無定業。 若先定有作者、定有作業,則不應作。若先定無作者、定無作業,亦不應作。何以故? 決定業無作, 是業無作者; 定作者無作, 作者亦無業。 若先決定有作業,不應更有作者,又離作者應有作業,但是事不然。若先決定有作者,不應更有作業,又離作業應有作者,但是事不然。是故決定作者、決定作業,不應有作;不決定作者、不決定作業,亦不應有作。何以故?本來無故。有作者、有作業,尚不能作,何況無作者、無作業? 復次, 若定有作者, 亦定有作業, 作者及作業, 即墮於無因。 若先定有作者、定有作業,汝謂作者有作,即為無因:離作業有作者、離作者有作業,則不從因緣有。 問曰:若不從因緣有作者、有作業,有何咎? 答曰: 若墮於無因, 則無因無果, 無作無作者, 無所用作法。 若無作等法, 則無有罪福, 罪福等無故, 罪福報亦無。 若無罪福報, 亦無有涅槃, 諸可有所作, 皆空無有果。 若墮於無因,一切法則無因無果。能生法名為因,所生法名為果,是二即無。是二無故無作、無作者,亦無所用作法,亦無罪福。罪福無故,亦無罪福果報及涅槃道,是故不得從無因生。 問曰:若作者不定,而作不定業,有何咎? 答曰:一事無,尚不能起作業,何況二事都無!譬如化人以虛空為舍,但有言說,而無作者、作業。 問曰:若無作者、無作業,不能有所作。今有作者、有作業,應有作。 答曰: 作者定不定, 不能作二業, 有無相違故, 一處則無二。 作者定不定,不能作定不定業。何以故?有無相違故,一處不應有二。有是決定,無是不決定。一人一事,云何有有無? 復次, 有不能作無, 無不能作有, 若有作、作者, 其過如先說。 若有作者而無業,何能有所作?若無作者而有業,亦不能有所作。何以故?如先說,有中若先有業,作者復何所作?若先無業,云何可得作?如是則破罪福等因緣果報。是故偈中說:有不能作無,無不能作有,若有作、作者,其過如先說。 復次, 作者不作定, 亦不作不定, 及定不定業, 其過如先說。 定業已破,不定業亦破,定不定業亦破。今欲一時總破,故說是偈。是故作者不能作三種業,今三種作者亦不能作業。何以故? 作者定不定, 亦定亦不定, 不能作於業, 其過如先說。 作者定不定,亦定亦不定,不能作於業。何以故?如先三種過因緣,此中應廣說。如是一切處求作者、作業,皆不可得。 問曰:若言無作、無作者,則復墮無因。 答曰:是業從眾緣生假名為有,無有決定,不如汝所說。何以故? 因業有作者, 因作者有業, 成業義如是, 更無有餘事。 業先無決定,因人起業;因業有作者,作者亦無決定,因有作業名為作者,二事和合故得成作、作者。若從和合生則無自性,無自性故空,空則無所生,但隨凡夫憶想分別故,說有作業、有作者,第一義中無作業、無作者。 復次, 如破作、作者, 受、受者亦爾, 及一切諸法, 亦應如是破。 如作、作者不得相離,不相離故不決定,無決定故無自性。受、受者亦如是,受名五陰身,受者是人,如是離人無五陰,離五陰無人,但從眾緣生。如受、受者,餘一切法,亦應如是破。

《中論》第02卷 破本住品第九 問曰:有人言, 眼耳等諸根, 苦樂等諸法, 誰有如是事? 是則名本住。 若無有本住, 誰有眼等法? 以是故當知, 先已有本住。 眼、耳、鼻、舌、身、命等諸根,名為眼耳等根。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想思憶念等心心數法,名為苦樂等法。有論師言:“先未有眼等法,應有本住。因是本住,眼等諸根得增長。若無本住,身及眼等諸根,為因何生而得增長?” 答曰: 若離眼等根, 及苦樂等法, 先有本住者, 以何而可知? 若離眼耳等根、苦樂等法,先有本住者,以何可說?以何可知?如外法瓶衣等,以眼等根得知,內法以苦樂等根得知。如經中說:“可壞是色相,能受是受相,能識是識相。”汝說離眼耳、苦樂等先有本住者,以何可知說有是法? 問曰:有論師言:“出入息、視眴、壽命、思惟、苦樂、憎愛、動發等是神相。若無有神,云何有出入息等相?是故當知,離眼耳等根、苦樂等法,先有本住。” 答曰:是神若有,應在身內,如壁中有柱。若在身外,如人被鎧。若在身內,身則不可壞,神常在內故。是故言神在身內,但有言說,虛妄無實。若在身外覆身如鎧者,身應不可見,神細密覆故,亦應不可壞,而今實見身壞。是故當知,離苦樂等先無餘法。若謂斷臂時神縮在內不可斷者,斷頭時亦應縮在內不應死,而實有死,是故知離苦樂等先有神者,但有言說,虛妄無實。 復次,若言身大則神大、身小則神小,如燈大則明大、燈小則明小者,如是神則隨身不應常。若隨身者,身無則神無,如燈滅則明滅。若神無常,則與眼耳、苦樂等同。是故當知,離眼耳等先無別神。 復次,如風狂病人不得自在,不應作而作。若有神是諸作主者,云何言不得自在?若風狂病不惱神者,應離神別有所作。如是種種推求離眼耳等根、苦樂等法,先無本住。若必謂離眼耳等根、苦樂等法有本住者,無有是事。何以故? 若離眼耳等, 而有本住者, 亦應離本住, 而有眼耳等。 若本住離眼耳等根、苦樂等法先有者,今眼耳等根、苦樂等法,亦應離本住而有。 問曰:二事相離可爾,但使有本住。 答曰: 以法知有人, 以人知有法, 離法何有人? 離人何有法? 法者,眼耳、苦樂等;人者,是本住。汝謂以有法故知有人,以有人故知有法,今離眼耳等法何有人?離人何有眼耳等法? 復次, 一切眼等根, 實無有本住, 眼耳等諸根, 異相而分別。 眼耳等諸根、苦樂等諸法,實無有本住。因眼緣色生眼識,以和合因緣,知有眼耳等諸根,不以本住故知。是故偈中說:一切眼等根,實無有本住,眼耳等諸根,各自能分別。 問曰: 若眼等諸根, 無有本住者, 眼等一一根, 云何能知塵? 若一切眼耳等諸根、苦樂等諸法,無本住者,今一一根,云何能知塵?眼耳等諸根無思惟,不應有知;而實知塵,當知離眼耳等諸根,更有能知塵者。 答曰:若爾者,為一一根中各有知者?為一知者在諸根中?二俱有過。何以故? 見者即聞者, 聞者即受者, 如是等諸根, 則應有本住。 若見者即是聞者,聞者即是受者,則是一神。如是眼等諸根,應先有本住,色聲香等無有定知者,或可以眼聞聲,如人有六向隨意見聞。若聞者、見者是一,於眼等根隨意見聞,但是事不然。 若見、聞各異, 受者亦各異, 見時亦應聞, 如是則神多。 若見者、聞者、受者各異,則見時亦應聞。何以故?離見者有聞者故。如是鼻舌身中,神應一時行。若爾者,人一而神多,以一切根一時知諸塵,而實不爾。是故見者、聞者、受者,不應俱用。 復次, 眼耳等諸根, 苦樂等諸法, 所從生諸大, 彼大亦無神。 若人言離眼耳等諸根、苦樂等諸法別有本住,是事已破。今於眼耳等所因四大,是四大中亦無本住。 問曰:若眼耳等諸根、苦樂等諸法,無有本住可爾;眼耳等諸根、苦樂等諸法應有。 答曰: 若眼耳等根, 苦樂等諸法, 無有本住者, 眼等亦應無。 若眼耳、苦樂等諸法,無有本住者,誰有此眼耳等?何緣而有?是故眼耳等亦無。 復次, 眼等無本住, 今後亦復無, 以三世無故, 無有無分別。 思惟推求本住,於眼等先無,今後亦無。若三世無,即是無生寂滅不應有難。若無本住,云何有眼等?如是問答,戲論則滅;戲論滅故,諸法則空。

《中論》第02卷 破燃可燃品第十 問曰:應有受、受者,如燃、可燃。燃是受者,可燃是受,所謂五陰。 答曰:是事不然。何以故?燃、可燃俱不成故。燃、可燃,若以一法成,若以二法成,二俱不成。 問曰:且置一異法。若言無燃、可燃,今云何以一異相破?如兔角龜毛無故不可破。世間眼見實有事而後可思惟,如有金,然後可燒可鍛;若無燃、可燃,不應以一異法思惟。若汝許有一異法,當知有燃、可燃。若許有者,則為已有。 答曰:隨世俗法言說,不應有過。燃、可燃若說一、若說異,不名為受。若離世俗言說,則無所論。若不說燃、可燃,云何能有所破?若無所說,則義不可明。如有論者欲破有無,必應言有無,不以稱有無故而受有無,是以隨世間言說故無咎。若口有言便是受者,汝言破即為自破;燃、可燃亦如是,雖有言說亦復不受。是故以一異法,思惟燃、可燃,二俱不成。何以故? 若燃是可燃, 作、作者則一; 若燃異可燃, 離可燃有燃。 燃是火,可燃是薪。作者是人,作是業。若燃、可燃一,則作、作者亦應一。若作、作者一,則陶師與瓶一,作者是陶師,作是瓶。陶師非瓶,瓶非陶師,云何為一?是以作、作者不一故,燃、可燃亦不一。若謂一不可則應異,是亦不然。何以故?若燃與可燃異,應離可燃別有燃,分別是可燃、是燃,處處離可燃應有燃,而實不爾,是故異亦不可。 復次, 如是常應燃, 不因可燃生, 則無燃火功, 亦名無作火。 若燃、可燃異,則燃不待可燃而常燃。若常燃者,則自住其體,不待因緣,人功則空。人功者,將護火令燃;是功現有,是故知火不異可燃。 復次,若燃異可燃,燃即無作。離可燃,火何所燃?若爾者,火則無作,無作火無有是事。 問曰:云何火不從因緣生,人功亦空? 答曰: 燃不待可燃, 則不從緣生; 火若常燃者, 人功則應空。 燃、可燃若異,則不待可燃有燃。若不待可燃有燃,則無相因法,是故不從因緣生。 復次,若燃異可燃,則應常燃。若常燃者,應離可燃別見有燃,更不須人功。何以故? 若汝謂燃時, 名為可燃者, 爾時但有薪, 何物燃可燃? 若謂先有薪燒時名可燃者,是事不爾。若離燃別有可燃者,云何言燃時名可燃? 復次, 若異則不至, 不至則不燒, 不燒則不滅, 不滅則常住。 若燃異可燃,則燃不應至可燃。何以故?不相待成故。若燃不相待成,則自住其體,何用可燃?是故不至。若不至則不燃、可燃。何以故?無有不至而能燒故。若不燒則無滅,應常住自相,是事不爾。 問曰: 燃與可燃異, 而能至可燃, 如此至彼人, 彼人至此人。 燃與可燃異,而能至可燃。如男至於女,如女至於男。 答曰: 若謂燃、可燃, 二俱相離者, 如是燃則能, 至於彼可燃。 若離燃有可燃,若離可燃有燃,各自成者,如是則應燃至可燃,而實不爾。何以故?離燃無可燃,離可燃無燃故。今離男有女,離女有男,是故汝喻非也。喻不成故,燃不至可燃。 問曰:燃、可燃相待而有,因可燃有燃,因燃有可燃,二法相待成。 答曰: 若因可燃燃, 因燃有可燃, 先定有何法, 而有燃可燃? 若因可燃而燃成,亦應因燃,可燃成。是中若先定有可燃,則因可燃而燃成;若先定有燃,則因燃,可燃成。今若因可燃而燃成者,則先有可燃而後有燃,不應待燃而有可燃。何以故?可燃在先,燃在後故。若燃不燃可燃,是則可燃不成。又可燃不在餘處,離於燃故若可燃不成,燃亦不成。若先燃後有可燃,燃亦有如是過。是故燃、可燃,二俱不成。 復次, 若因可燃燃, 則燃成復成, 是為可燃中, 則為無有燃。 若欲因可燃而成燃,則燃成已復成。何以故?燃自住於燃中。若燃不自住其體,從可燃成者,無有是事。是故有是燃從可燃成,今則燃成復成,有如是過。復有可燃無燃過。何以故?可燃離燃自住其體故,是故燃、可燃相因待,無有是事。 復次, 若法因待成, 是法還成待, 今則無因待, 亦無所成法。 若法因待成,是法還成本因待,如是決定則無二事。如因可燃而成燃,還因於燃而成可燃,是則二俱無定,無定故不可得。何以故? 若法有待成, 未成云何待? 若成已有待, 成已何用待? 若法因待成,是法先未成,未成則無,無則云何有因待?若是法先已成,已成何用因待?是二俱不相因待,是故汝先說燃、可燃相因待成,無有是事。是故, 因可燃無燃, 不因亦無燃; 因燃無可燃, 不因無可燃。 今因待可燃,燃不成;不因待可燃,燃亦不成。可燃亦如是,因燃、不因燃,二俱不成,是過先已說。 復次, 燃不餘處來, 燃處亦無燃; 可燃亦如是, 餘如去來說。 燃不於餘方來入可燃,可燃中亦無燃,析薪求燃不可得故。可燃亦如是,不從餘處來入燃中,燃中亦無可燃。如燃已不燃、未燃不燃、燃時不燃,是義如去來中說。是故, 可燃即非燃, 離可燃無燃, 燃無有可燃, 燃中無可燃, 可燃中無燃,可燃不燃。何以故?先已說作、作者一過故。離可燃無燃,有常燃等過故。燃無有可燃,燃中無可燃,可燃中無燃,以有異過故,三皆不成。 問曰:何故說燃、可燃? 答曰:如因可燃有燃,如是因受有受者。受名五陰,受者名人。燃、可燃不成故,受、受者亦不成。何以故? 以燃、可燃法, 說受、受者法, 及以說瓶衣, 一切等諸法。 如可燃非燃,如是受非受者,作、作者一過故。又離受無受者,異不可得故,以異過故,三皆不成。如受、受者,外瓶衣等一切法皆同上說,無生畢竟空。是故, 若人說有我, 諸法各異相, 當知如是人, 不得佛法味。 諸法從本已來無生,畢竟寂滅相,是故品末說是偈。若人說我相,如犢子部眾說,不得言色即是我,不得言離色是我,在第五不可說藏中。如薩婆多部眾說,諸法各各相,是善、是不善、是無記,是有漏無漏、有為無為等別異。如是等人,不得諸法寂滅相,以佛語作種種戲論。

《中論》第02卷 破本際品第十一 問曰:無本際經說:“眾生往來生死,本際不可得。”是中說有眾生、有生死,以何因緣故而作是說? 答曰: 大聖之所說, 本際不可得, 生死無有始, 亦復無有終。 聖人有三種:一者、外道五神通,二者、阿羅漢、辟支佛,三者、得神通大菩薩。佛於三種中最上故言大聖,佛所言說無不是實說。 生死無始。何以故?生死初後不可得,是故言無始。汝謂若無初後,應有中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若無有始終, 中當云何有? 是故於此中, 先後共亦無。 因中後故有初,因初中故有後。若無初無後,云何有中?生死中無初、中、後,是故說先後共不可得。何以故? 若使先有生, 後有老死者, 不老死有生, 不生有老死。 若先有老死, 而後有生者, 是則為無因, 不生有老死。 生死眾生,若先生漸有老,而後有死者,則生無老死。法應生有老死,老死有生。又不老死而生,是亦不然。又不因生有老死。 若先老死後生,老死則無因,生在後故。又不生,何有老死? 若謂生、老死先後不可,謂一時成者,是亦有過。何以故? 生及於老死, 不得一時共, 生時則有死, 是二俱無因。 若生、老死一時則不然。何以故?生時即有死故。法應生時有、死時無,若生時有死,是事不然。若一時生,則無有相因;如牛、角一時出,則不相因。是故, 若使初後共, 是皆不然者, 何故而戲論, 謂有生、老死? 思惟生、老死三皆有過故,即無生畢竟空,汝今何故貪著,戲論生老死,謂有決定相? 復次, 諸所有因果, 相及可相法, 受及受者等, 所有一切法, 非但於生死, 本際不可得, 如是一切法, 本際皆亦無。 一切法者,所謂因果相、可相,受及受者等,皆無本際;非但生死無本際,以略開示故,說生死無本際。

《中論》第02卷 破苦品第十二 有人說曰: 自作及他作, 共作無因作, 如是說諸苦, 於果則不然。 有人言,苦惱自作,或言他作,或言亦自作亦他作,或言無因作,於果皆不然。於果皆不然者,眾生以眾緣致苦,厭苦欲求滅,不知苦惱實因緣有四種謬,是故說於果皆不然。何以故? 苦若自作者, 則不從緣生, 因有此陰故, 而有彼陰生。 若苦自作,則不從眾緣生,自名從自性生,是事不然。何以故?因前五陰有後五陰生,是故苦不得自作。 問曰:若言此五陰作彼五陰者,則是他作。 答曰:是事不然。何以故? 若謂此五陰, 異彼五陰者, 如是則應言, 從他而作苦。 若此五陰與彼五陰異,彼五陰與此五陰異者,應從他作。如縷與布異者,應離縷有布;若離縷無布者,則布不異縷。如是彼五陰異此五陰者,則應離此五陰有彼五陰;若離此五陰無彼五陰者,則此五陰不異彼五陰,是故不應言苦從他作。 問曰:自作者,是人人自作苦,自受苦。 答曰: 若人自作苦, 離苦何有人? 而謂於彼人, 而能自作苦。 若謂人自作苦者,離五陰苦,何處別有人,而能自作苦?應說是人而不可說,是故苦非人自作。 若謂人不自作苦,他人作苦與此人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若苦他人作, 而與此人者; 若當離於苦, 何有此人受? 若他人作苦與此人者,離五陰無有此人受。 復次, 苦若彼人作, 持與此人者, 離苦何有人, 而能授於此? 若謂彼人作苦授與此人者,離五陰苦,何有彼人作苦持與此人?若有者,應說其相。 復次, 自作若不成, 云何彼作苦? 若彼人作苦, 即亦名自作。 種種因緣,彼自作苦不成,而言他作苦,是亦不然。何以故?此彼相待故。若彼作苦,於彼亦名自作苦,自作苦先已破。汝受自作苦不成故,他作亦不成。 復次, 苦不名自作, 法不自作法, 彼無有自體, 何有彼作苦? 自作苦不然。何以故?如刀不能自割,如是法不能自作法,是故不能自作。 他作亦不然。何以故?離苦無彼自性。若離苦有彼自性者,應言彼作苦,彼亦即是苦,云何苦自作苦? 問曰:若自作、他作不然,應有共作。 答曰: 若此彼苦成, 應有共作苦; 此彼尚無作, 何況無因作? 自作、他作猶尚有過,何況無因作!無因多過,如破作作者品中說。 復次, 非但說於苦, 四種義不成; 一切外萬物, 四義亦不成。 佛法中雖說五受陰為苦,有外道人謂苦受為苦,是故說。不但說於苦四種義不成,外萬物,地水山木等,一切法皆亦不成。

《中論》第02卷 破行品第十三 問曰: 如佛經所說, 虛誑妄取相, 諸行妄取故, 是名為虛誑。 佛經中說:虛誑者,即是妄取相。第一實者,所謂涅槃非妄取相。以是經說故,當知有諸行虛誑妄取相。 答曰: 虛誑妄取者, 是中何所取? 佛說如是事, 欲以示空義。 若妄取相法即是虛誑者,是諸行中為何所取?佛如是說,當知說空義。 問曰:云何知一切諸行皆是空? 答曰:一切諸行,虛妄相故空;諸行生滅不住,無自性故空。諸行名五陰,從行生故。五陰名行,是五陰皆虛妄無有定相。何以故?如嬰兒時色非匍匐時色,匍匐時色非行時色,行時色非童子時色,童子時色非壯年時色,壯年時色非老年時色。如色念念不住故,分別決定性不可得。嬰兒色為即是匍匐色乃至老年色為異,二俱有過。何以故?若嬰兒色即是匍匐色乃至老年色者,如是則是一色皆為嬰兒,無有匍匐乃至老年,又如泥團常是泥團終不作瓶。何以故?色常定故。若嬰兒色異匍匐色者,則嬰兒不作匍匐,匍匐不作嬰兒。何以故?二色異故。如是童子、少年、壯年、老年色不應相續,有失親屬法無父無子。若爾者,唯有嬰兒應得父,餘則匍匐乃至老年不應有分。是故二俱有過。 問曰:色雖不定,嬰兒色滅已,相續更生乃至老年色,無有如上過。 答曰:嬰兒色相續生者,為滅已相續生?為不滅相續生?若嬰兒色滅,云何有相續?以無因故。如雖有薪可燃,火滅故無有相續。若嬰兒色不滅而相續者,則嬰兒色不滅,常住本相亦無相續。 問曰:我不說滅不滅故相續生,但說不住相似生故言相續生。 答曰:若爾者,則有定色而更生,如是應有千萬種色,但是事不然,如是亦無相續。如是一切處求色無有定相,但以世俗言說故有。如芭蕉樹求實不可得,但有皮葉;如是智者求色相,念念滅更無實色可得,不住色形色相,相似次第生難可分別。如燈焰分別定色不可得,從是定色更有色生不可得,是故色無性故空,但以世俗言說故有。 受亦如是,智者種種觀察,次第相似故生滅難可別知。如水流相續,但以覺故說三受在身。是故當知,受同色說。 想因名相生,若離名相則不生。是故佛說,分別知名字相故名為想,非決定先有,從眾緣生無定性,無定性故如影隨形。因形有影,無形則無影,影無決定性。若定有者,離形應有影,而實不爾,是故從眾緣生,無自性故不可得。想亦如是,但因外名相,以世俗言說故有。 識因色聲香味觸等眼耳鼻舌身等生,以眼等諸根別異故,識有別異。是識為在色、為在眼、為在中間,無有決定,但生已識塵、識此人、識彼人。知此人識為即是知彼人識?為異?是二難可分別。如眼識,耳識亦難可分別;以難分別故,或言一,或言異,無有決定分別。但從眾緣生故,眼等分別故空無自性。如伎人含一珠出已復示,人則生疑,為是本珠?為更有異?識亦如是,生已更生,為是本識?為是異識?是故當知,識不住故無自性,虛誑如幻。 諸行亦如是。諸行者,身、口、意;行有二種,淨、不淨。何等為不淨?惱眾生貪著等名不淨,不惱眾生實語不貪著等名淨。或增或減,淨行者,在人中、欲天、色天、無色天受果報已則減,還作故名增;不淨行者亦如是,在地獄、畜生、餓鬼、阿修羅中受果報已則減,還作故名增。是故諸行有增有減故不住。如人有病,隨宜將適病則除愈,不將適病則還集;諸行亦如是,有增有減故不決定,但以世俗言說故有。因世諦故得見第一義諦,所謂無明緣諸行,從諸行有識著,識著故有名色,從名色有六入,從六入有觸,從觸有受,從受有愛,從愛有取,從取有有,從有有生,從生有老死憂悲苦惱恩愛別苦怨憎會苦等,如是諸苦皆以行為本,佛以世諦故說。若得第一義諦生真智慧者則無明息,無明息故諸行亦不集,諸行不集故見諦所斷,身見、疑、戒取等斷,及思惟所斷,貪恚、色染、無色染、調戲無明亦斷;以是斷故一一分滅,所謂無明、諸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憂悲苦惱恩愛別苦怨憎會苦等皆滅;以是滅故,五陰身畢竟滅更無有餘,唯但有空。是故佛欲示空義故,說諸行虛誑。 復次,諸法無性故虛誑,虛誑故空。如偈說: 諸法有異故, 知皆是無性; 無性法亦無, 一切法空故。 諸法無有性。何以故?諸法雖生不住自性,是故無性。如嬰兒定住自性者,終不作匍匐乃至老年;而嬰兒次第相續有異相現匍匐乃至老年,是故說見諸法異相故知無性。 問曰:若諸法異相無性即有無性法,有何咎? 答曰:若無性,云何有法?云何有相?何以故?無有根本故,但為破性故說無性。是無性法若有者,不名一切法空。若一切法空,云何有無性法? 問曰: 諸法若無性, 云何說嬰兒, 乃至於老年, 而有種種異? 諸法若無性,則無有異相,而汝說有異相,是故有諸法性。若無諸法性,云何有異相? 答曰: 若諸法有性, 云何而得異? 若諸法無性, 云何而有異? 若諸法決定有性,云何可得異性?名決定有,不可變異,如真金不可變,又如暗性不變為明,明性不變為暗。 復次, 是法則無異, 異法亦無異, 如壯不作老, 老亦不作壯。 若法有異者,則應有異相,為即是法異?為異法異?是二不然。若即是法異,則老應作老,而老實不作老。若異法異者,老與壯異,壯應作老,而壯實不作老。二俱有過。 問曰:若法即異,有何咎?如今眼見,年少經日月歲數則老。 答曰: 若是法即異, 乳應即是酪; 離乳有何法, 而能作於酪? 若是法即異者,乳應即是酪,更不須因緣,是事不然。何以故?乳與酪有種種異故,乳不即是酪,是故法不即異。若謂異法為異者,是亦不然,離乳更有何物為酪?如是思惟,是法不異,異法亦不異,是故不應偏有所執。 問曰:破是、破異,猶有空在,空即是法。 答曰: 若有不空法, 則應有空法; 實無不空法, 何得有空法? 若有不空法,相因故應有空法,而上來種種因緣破不空法。不空法無故則無相待,無相待故何有空法? 問曰:汝說不空法無故,空法亦無。若爾者,即是說空,但無相待故不應有執。若有對應有相待,若無對則無相待,相待無故則無相,無相故則無執,如是即為說空。 答曰: 大聖說空法, 為離諸見故; 若復見有空, 諸佛所不化。 大聖為破六十二諸見,及無明愛等諸煩惱故說空。若人於空復生見者,是人不可化。譬如有病,須服藥可治,若藥復為病則不可治。如火從薪出,以水可滅,若從水生,為用何滅?如空是水,能滅諸煩惱火。有人罪重,貪著心深,智慧鈍故,於空生見,或謂有空,或謂無空,因有無還起煩惱。若以空化此人者,則言我久知是空。若離是空則無涅槃道,如經說:“離空無相無作門得解脫者,但有言說。”

《中論》第03卷 破合品第十四 說曰,上破根品中,說見、所見、見者皆不成。此三事無異法故則無合,無合義今當說。 問曰:何故眼等三事無合? 答曰: 見、可見、見者, 是三各異方, 如是三法異, 終無有合時。 見是眼根,可見是色塵,見者是我,是三事各在異處,終無合時。異處者,眼在身內,色在身外,我者或言在身內,或言遍一切處,是故無合。 復次,若謂有見法,為合而見?不合而見?二俱不然。何以故?若合而見者,隨有塵處應有根有我,但是事不然,是故不合。若不合而見者,根、我、塵各在異處亦應有見,而不見。何以故?如眼根在此,不見遠處瓶,是故二俱不見。 問曰:我、意、根、塵,四事合故有知生,能知瓶衣等萬物,是故有見、可見、見者。 答曰:是事根品中已破,今當更說。汝說四事合故知生,是知為見瓶衣等物已生?為未見而生?若見已生者,知則無用;若未見而生者,是則未合,云何有知生?若謂四事一時合而知生,是亦不然。若一時生則無相待。何以故?先有瓶,次見,後知生,一時則無先後。知無故,見、可見、見者亦無。如是諸法如幻如夢無有定相,何得有合?無合故空。 復次, 染與於可染, 染者亦復然, 餘入餘煩惱, 皆亦復如是。 如見、可見、見者無合故,染、可染、染者亦應無合。如說見、可見、見者三法,則說聞、可聞、聞者餘入等。如說染、可染、染者,則說嗔、可嗔、嗔者餘煩惱等。 復次, 異法當有合, 見等無有異, 異相不成故, 見等云何合? 凡物皆以異故有合,而見等異相不可得,是故無合。 復次, 非但見等法, 異相不可得; 所有一切法, 皆亦無異相。 非但見、可見、見者等三事異相不可得,一切法皆無異相。 問曰:何故無有異相? 答曰: 異因異有異, 異離異無異, 若法從因出, 是法不異因。 汝所謂異,是異因異法故名為異,離異法不名為異。何以故?若法從眾緣生,是法不異因,因壞果亦壞故。如因梁椽等有舍,舍不異梁椽,梁椽等壞舍亦壞故。 問曰:若有定異法,有何咎? 答曰: 若離從異異, 應餘異有異; 離從異無異, 是故無有異。 若離從異有異法者,則應離餘異有異法,而實離從異無有異法,是故無餘異。如離五指異有拳異者,拳異應於瓶等異物有異,今離五指異,拳異不可得,是故拳異於瓶等無有異法。 問曰:我經說,異相不從眾緣生,分別總相故有異相,因異相故有異法。 答曰: 異中無異相, 不異中亦無, 無有異相故, 則無此彼異。 汝言分別總相故有異相,因異相故有異法。若爾者,異相從眾緣生,如是即說眾緣法。是異相離異法不可得故,異相因異法而有,不能獨成。今異法中無異相。何以故?先有異法故,何用異相?不異法中亦無異相。何以故?若異相在不異法中,不名不異法。若二處俱無,即無異相;異相無故,此彼法亦無。 復次,異法無故亦無合。 是法不自合, 異法亦不合, 合者及合時, 合法亦皆無。 是法自體不合,以一故,如一指不自合。異法亦不合,以異故,異事已成不須合故。如是思惟,合法不可得。是故說合者、合時、合法,皆不可得。

《中論》第03卷 觀有無品第十五(有十一偈) 問曰:諸法各有性,以有力用故。如瓶有瓶性、布有布性,是性眾緣合時則出。 答曰: 眾緣中有性, 是事則不然; 性從眾緣出, 即名為作法。 若諸法有性,不應從眾緣出。何以故?若從眾緣出,即是作法無有定性。 問曰:若諸法性從眾緣作,有何咎? 答曰: 性若是作者, 云何有此義? 性名為無作, 不待異法成。 如金雜銅則非真金,如是若有性則不須眾緣,若從眾緣出當知無真性。又性若決定,不應待他出,非如長短彼此無定性故待他而有。 問曰:諸法若無自性,應有他性。 答曰: 法若無自性, 云何有他性? 自性於他性, 亦名為他性。 諸法性眾緣作故,亦因待成故無自性。若爾者,他性於他亦是自性,亦從眾緣生相待故亦無,無故云何言諸法從他性生?他性亦是自性故。 問曰:若離自性、他性有諸法,有何咎? 答曰: 離自性、他性, 何得更有法? 若有自他性, 諸法則得成。 汝說離自性、他性有法者,是事不然。若離自性、他性則無有法。何以故?有自性、他性法則成,如瓶體是自性,衣物是他性。 問曰:若以自性、他性破有者,今應有無。 答曰: 有若不成者, 無雲何可成? 因有有法故, 有壞名為無。 若汝已受有不成者,亦應受無亦無。何以故?有法壞敗故名無,是無因有壞而有。 復次, 若人見有、無, 見自性、他性; 如是則不見, 佛法真實義。 若人深著諸法,必求有見,若破自性則見他性,若破他性則見有,若破有則見無,若破無則迷惑。若利根著心薄者,知滅諸見安隱故,更不生四種戲論,是人則見佛法真實義,是故說上偈。 復次, 佛能滅有無, 如化迦旃延, 經中之所說, 離有亦離無。 刪陀迦旃延經中,佛為說正見義離有離無。若諸法中少決定有者,佛不應破有無。若破有則人謂為無,佛通達諸法相故,說二俱無,是故汝應舍有無見。 復次, 若法實有性, 後則不應異; 性若有異相, 是事終不然。 若諸法決定有性,終不應變異。何以故?若定有自性,不應有異相,如上真金喻。今現見諸法有異相故,當知無有定相。 復次, 若法實有性, 云何而可異? 若法實無性, 云何而可異? 若法定有性,云何可變異?若無性則無自體,云何可變異? 復次, 定有則著常, 定無則著斷, 是故有智者, 不應著有無。 若法定有有相,則終無無相,是即為常。何以故?如說三世者,未來中有法相,是法來至現在,轉入過去,不捨本相,是則為常。又說因中先有果,是亦為常。若說定有無,是無必先有今無,是則為斷滅,斷滅名無相續。因由是二見,即遠離佛法。 問曰:何故因有生常見?因無生斷見? 答曰: 若法有定性, 非無則是常; 先有而今無, 是則為斷滅。 若法性定有,則是有相非無相,終不應無;若無則非有,即為無法,先已說過故,如是則墮常見。 若法先有,敗壞而無者,是名斷滅。何以故?有不應無故,汝謂有無各有定相故。 若有斷常見者,則無罪福等破世間事,是故應舍。

《中論》第03卷 觀縛解品第十六(十偈) 問曰:生死非都無根本,於中應有眾生往來、若諸行往來,汝以何因緣故,說眾生及諸行盡空,無有往來? 答曰: 諸行往來者, 常不應往來, 無常亦不應, 眾生亦復然。 諸行往來六道生死中者,為常相往來?為無常相往來?二俱不然。若常相往來者,則無生死相續,以決定故,自性住故。若以無常往來者,亦無往來生死相續,以不決定故,無自性故。若眾生往來者,亦有如是過。 復次, 若眾生往來, 陰界諸入中, 五種求盡無, 誰有往來者? 生死陰界入即是一義。若眾生於此陰界入中往來者,是眾生於燃可燃品中,五種求不可得,誰於陰界入中而有往來者? 復次, 若從身至身, 往來即無身; 若其無有身, 則無有往來。 若眾生往來,為有身往來?為無身往來?二俱不然。何以故?若有身往來,從一身至一身,如是則往來者無身。又若先已有身,不應復從身至身。若先無身則無有,若無有,云何有生死往來? 問曰:經說有涅槃滅一切苦,是滅應諸行滅、若眾生滅。 答曰:二俱不然。何以故? 諸行若滅者, 是事終不然; 眾生若滅者, 是事亦不然。 汝說若諸行滅、若眾生滅,是事先已答。諸行無有性,眾生亦種種推求生死往來不可得,是故諸行不滅,眾生亦不滅。 問曰:若爾者則無縛無解,根本不可得故。 答曰: 諸行生滅相, 不縛亦不解;v 眾生如先說, 不縛亦不解。 汝謂諸行及眾生有縛解者,是事不然。諸行念念生滅故,不應有縛解。眾生先說五種推求不可得,云何有縛解? 復次, 若身名為縛, 有身則不縛, 無身亦不縛, 於何而有縛? 若謂五陰身名為縛,若眾生先有五陰,則不應縛。何以故?一人有二身故。無身亦不應縛。何以故?若無身則無五陰,無五陰則空,云何可縛?如是第三更無所縛。 復次, 若可縛先縛, 則應縛可縛, 而先實無縛, 餘如去來答。 若謂可縛先有縛,則應縛可縛,而實離可縛先無縛,是故不得言眾生有縛。或言:“眾生是可縛,五陰是縛。”或言:“五陰中諸煩惱是縛,餘五陰是可縛。”是事不然。何以故?若離五陰先有眾生者,則應以五陰縛眾生,而實離五陰無別眾生。若離五陰別有煩惱者,則應以煩惱縛五陰,而實離五陰無別煩惱。復次,如去來品中說:已去不去,未去不去,去時不去。如是未縛不縛,縛已不縛,縛時不縛。 復次,亦無有解。何以故? 縛者無有解, 無縛亦無解, 縛時有解者, 縛解則一時。 縛者無有解。何以故?已縛故。無縛亦無解。何以故?無縛故。若謂縛時有解,則縛解一時,是事不然,又縛解相違故。 問曰:有人修道現入涅槃得解脫,云何言無? 答曰: 若不受諸法, 我當得涅槃; 若人如是者, 還為受所縛。 若人作是念:“我離受得涅槃。”是人即為受所縛。 復次, 不離於生死, 而別有涅槃, 實相義如是, 云何有分別? 諸法實相第一義中,不說離生死別有涅槃。如經說:“涅槃即生死,生死即涅槃。”如是諸法實相中,云何言是生死、是涅槃?

《中論》第03卷 觀業品第十七(三十三偈) 問曰:汝雖種種破諸法,而業決定有,能令一切眾生受果報。如經說:“一切眾生皆隨業而生,惡者入地獄,修福者生天,行道者得涅槃。”是故一切法不應空,所謂業者。 人能降伏心, 利益於眾生, 是名為慈善, 二世果報種。 人有三毒,為惱他故生行,善者先自滅惡,是故說降伏其心利益他人。利益他者,行佈施、持戒、忍辱等不惱眾生,是名利益他,亦名慈善福德,亦名今世後世樂果種子。 復次, 大聖說二業, 思與從思生,v 是業別相中, 種種分別說。 大聖略說業有二種:一者、思,二者、從思生。是二業如阿毗曇中廣說。 佛所說思者, 所謂意業是; 所從思生者, 即是身口業。 思是心數法,諸心數法中能發起有所作故名業,因是思故起外身口業。雖因餘心心數法有所作,但思為所作本,故說思為業。是業今當說相: 身業及口業, 作與無作業, 如是四事中, 亦善亦不善。 從用生福德, 罪生亦如是, 及思為七法, 能了諸業相。 口業者,四種口業;身業者,三種身業。是七種業有二種差別,有作、有無作:作時名作業,作已常隨逐生名無作業。是二種有善不善:不善名不止惡,善名止惡。復有從用生福德,如施主施受者,若受者受用。施主得二種福:一從施生,二從用生。如人以箭射人,若箭殺人有二種罪:一者、從射生,二者、從殺生。若射不殺,射者但得射罪,無殺罪。是故偈中說:罪福從用生。如是名為六種業,第七名思。是七種即是分別業相,是業有今世後世果報。是故決定有業有果報故,諸法不應空。 答曰: 業住至受報, 是業即為常; 若滅即無業, 云何生果報? 業若住至受果報,即為是常,是事不然。何以故?業是生滅相,一念尚不住,何況至果報?若謂業滅,滅則無,云何能生果報? 問曰: 如芽等相續, 皆從種子生, 從是而生果, 離種無相續。 從種有相續, 從相續有果, 先種後有果, 不斷亦不常。 如是從初心, 心法相續生, 從是而有果, 離心無相續。 從心有相續, 從相續有果, 先業後有果, 不斷亦不常。 如從谷有芽,從芽有莖葉等相續,從是相續而有果生。離種無相續生,是故從穀子有相續,從相續有果,先種後有果,故不斷亦不常。 如谷種喻,業果亦如是。初心起罪福,猶如谷種,因是心餘心心數法相續生,乃至果報,先業後果故不斷亦不常。若離業有果報,則有斷常。 是善業因緣果報者,所謂: 能成福德者, 是十白業道, 二世五欲樂, 即是白業報。 白名善淨,成福德因緣者。從是十白業道,生不殺、不盜、不邪淫、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無益語、不嫉、不恚、不邪見,是名為善。從身口意生是果報者,得今世名利,後世天人中貴處生。佈施恭敬等雖有種種福德,略說則攝在十善道中。 答曰: 若如汝分別, 其過則甚多, 是故汝所說, 於義則不然。 若以業果報相續故,以穀子為喻者,其過甚多,但此中不廣說。汝說穀子喻者,是喻不然。何以故?穀子有觸有形,可見有相續;我思惟是事,尚未受此言,況心及業,無觸無形不可見,生滅不住欲以相續?是事不然。 復次,從穀子有芽等相續者,為滅已相續?為不滅相續?若穀子滅已相續者,則為無因。若穀子不滅而相續者,從是穀子常生諸谷。若如是者,一穀子則生一切世間谷,是事不然。是故業果報相續則不然。 問曰: 今當復更說, 順業果報義, 諸佛辟支佛, 賢聖所稱歎。 所謂: 不失法如券, 業如負財物, 此性則無記, 分別有四種。 見諦所不斷, 但思惟所斷, 以是不失法, 諸業有果報。 若見諦所斷, 而業至相似, 則得破業等, 如是之過咎。 一切諸行業, 相似不相似, 一界初受身, 爾時報獨生。 如是二種業, 現世受果報; 或言受報已, 而業猶故在。 若度果已滅, 若死已而滅, 於是中分別, 有漏及無漏。 不失法者,當知如券;業者,如取物。是不失法,欲界系,色界系,無色界系亦不繫。若分別善、不善、無記中,但是無記。 是無記義阿毗曇中廣說,見諦所不斷,從一果至一果,於中思惟所斷。是以諸業,以不失法故果生。 若見諦所斷,而業至相似,則得破業過,是事阿毗曇中廣說。 復次,不失法者,於一界諸業相似不相似,初受身時果報獨生,於現在身從業更生業。 是業有二種,隨重而受報。或有言,是業受報已業猶在,以不念念滅故。 若度果已滅,若死已而滅者,須陀洹等度果已而滅,諸凡夫及阿羅漢死已而滅。於此中分別有漏及無漏者,從須陀洹等諸賢聖,有漏、無漏等應分別。 答曰:是義俱不離斷常過,是故亦不應受。 問曰:若爾者,則無業果報。 答曰: 雖空亦不斷, 雖有亦不常, 業果報不失, 是名佛所說。 此論所說義,離於斷常。何以故?業畢竟空寂滅相,自性離,有何法可斷?何法可失?顛倒因緣故往來生死,亦不常。何以故?若法從顛倒起,則是虛妄無實,無實故非常。 復次,貪著顛倒不知實相故,言業不失,此是佛所說。 復次, 諸業本不生, 以無定性故; 諸業亦不滅, 以其不生故。 若業有性者, 是則名為常; 不作亦名業, 常則不可作。 若有不作業, 不作而有罪, 不斷於梵行, 而有不淨過。 是則破一切, 世間語言法, 作罪及作福, 亦無有差別。 若言業決定, 而自有性者, 受於果報已, 而應更復受。 若諸世間業, 從於煩惱生, 是煩惱非實, 業當何有實? 第一義中諸業不生。何以故?無性故。以不生因緣故則不滅,非以常故不滅。若不爾者,業性應決定有。若業決定有性,則為是常,若常則是不作業。何以故?常法不可作故。 復次,若有不作業者,則他人作罪此人受報,又他人斷梵行而此人有罪,則破世俗法。若先有者,冬不應思為春事,春不應思為夏事,有如是等過。 復次,作福及作罪者,則無有別異。起佈施、持戒等業,名為作福;起殺盜等業,名為作罪。若不作而有業,則無有分別。 復次,是業若決定有性,則一時受果報已,復應更受,是故汝說以不失法故有業報,則有如是等過。 復次,若業從煩惱起,是煩惱無有決定,但從憶想分別有。若諸煩惱無實,業云何有實?何以故?因無性故,業亦無性。 問曰:若諸煩惱及業無性不實,今果報身現有,應是實。 答曰: 諸煩惱及業, 是說身因緣, 煩惱諸業空, 何況於諸身! 諸賢聖說,煩惱及業是身因緣,是中愛能潤生,業能生上中下、好醜貴賤等果報。今諸煩惱及業,種種推求無有決定,何況諸身有決定果?隨因緣故。 問曰:汝雖種種因緣破業及果報,而經說有起業者,起業者有故,有業有果報。如說, 無明之所蔽, 愛結之所縛, 而於本作者, 不即亦不異。 無始經中說:眾生為無明所覆,愛結所縛,於無始生死中,往來受種種苦樂。今受者於先作者,不即是亦不異。若即是,人作罪受牛形,則人不作牛,牛不作人。若異,則失業果報墮於無因,無因則斷滅。是故今受者於先作者,不即是亦不異。 答曰: 業不從緣生, 不從非緣生, 是故則無有, 能起於業者。 無業無作者, 何有業生果? 若其無有果, 何有受果者? 若無業、無作業者,何有從業生果報?若無果報,云何有受果報者?業有三種,五陰中假名人是作者,是業於善惡處生,名為果報。若起業者尚無,何況有業、有果報及受果報者? 問曰:汝雖種種破業果報及起業者,而今現見眾生作業受果報,是事云何? 答曰: 如世尊神通, 所作變化人; 如是變化人, 復變作化人。 如初變化人, 是名為作者; 變化人所作, 是則名為業。 諸煩惱及業, 作者及果報, 皆如幻與夢, 如焰亦如響。 如佛神通力所作化人,是化人復化作化人。如化人無有實事,但可眼見;又化人口業說法、身業佈施等,是業雖無實而可眼見;如是生死身、作者及業,亦應如是知。 諸煩惱者,名為三毒,分別有九十八使、九結、十纏、六垢等無量諸煩惱。業名為身口意業,今世後世分別有善、不善、無記,苦報、樂報、不苦不樂報,現報、業生報、業後報業。如是等無量作者,名為能起諸煩惱業、能受果報者。果報名從善惡業生無記五陰。如是等諸業皆空無性,如幻如夢,如焰如響。

《中論》第03卷 問曰:若諸法盡畢竟空無生無滅,是名諸法實相者,云何入? 答曰:滅我、我所著故,得一切法空,無我慧名為入。 問曰:云何知諸法無我? 答曰: 若我是五陰, 我即為生滅; 若我異五陰, 則非五陰相。 若無有我者, 何得有我所? 滅我我所故, 名得無我智。 得無我智者, 是則名實觀; 得無我智者, 是人為希有! 內外我我所, 盡滅無有故, 諸受即為滅, 受滅則身滅。 業煩惱滅故, 名之為解脫; 業煩惱非實, 入空戲論滅。 諸佛或說我, 或說於無我; 諸法實相中, 無我無非我。 諸法實相者, 心行言語斷, 無生亦無滅, 寂滅如涅槃。 一切實非實, 亦實亦非實, 非實非非實, 是名諸佛法。 自知不隨他, 寂滅無戲論, 無異無分別, 是則名實相。 若法從緣生, 不即不異因, 是故名實相, 不斷亦不常。 不一亦不異, 不常亦不斷, 是名諸世尊, 教化甘露味。 若佛不出世, 佛法已滅盡, 諸辟支佛智, 從於遠離生。 有人說神,應有二種:若五陰即是神,若離五陰有神。 若五陰是神者,神則生滅相。如偈中說:若神是五陰,即是生滅相。何以故?生已壞敗故,以生滅相故,五陰是無常。如五陰無常,生滅二法亦是無常。何以故?生滅亦生已壞敗故無常。神若是五陰,五陰無常故,神亦應無常生滅相,但是事不然。 若離五陰有神,神即無五陰相。如偈中說:若神異五陰,則非五陰相。而離五陰更無有法,若離五陰有法者,以何相何法而有?若謂神如虛空離五陰而有者,是亦不然。何以故?破六種品中已破虛空,無有法名為虛空。若謂以有信故有神,是事不然。何以故?信有四種:一現事可信;二名比知可信,如見煙知有火;三名譬喻可信,如國無鍮石喻之如金;四名賢聖所說故可信,如說有地獄、有天、有鬱單曰,無有見者,信聖人語故知。是神於一切信中不可得,現事中亦無,比知中亦無。何以故?比知,名先見故後比類而知,如人先見火有煙,後但見煙則知有火;神義不然,誰能先見神與五陰合,後見五陰知有神?若謂有三種比知:一者、如本,二者、如殘,三者、共見。如本,名先見火有煙,今見煙知如本有火。如殘,名如炊飯一粒熟知餘者皆熟。共見,名如眼見人從此去到彼亦見其去,日亦如是從東方出至西方,雖不見去以人有去相故,知日亦有去。如是苦樂憎愛覺知等,亦應有所依,如見人民知必依王,是事皆不然。何以故?共相信先見人與去法合而至餘方,後見日到餘方故知有去法。無有先見五陰與神合,後見五陰知有神,是故共相比知中亦無神。聖人所說中亦無神。何以故?聖人所說,皆先眼見而後說。又諸聖人說餘事可信故,當知說地獄等亦可信,而神不爾,無有先見神而後說者。是故於四信等諸信中,求神不可得。求神不可得故無,是故離五陰無別神。 復次,破根品中,見、見者、可見破故,神亦同破。又眼見粗法尚不可得,何況虛妄憶想等而有神?是故知無我。因有我故有我所,若無我則無我所。修習八聖道分,滅我、我所因緣故,得無我、無我所決定智慧。又無我、無我所者,於第一義中亦不可得。無我、無我所者,能真見諸法。凡夫人以我、我所障慧眼故,不能見實。今聖人無我、我所故,諸煩惱亦滅;諸煩惱滅故,能見諸法實相。內外我、我所滅故,諸受亦滅;諸受滅故,無量後身皆亦滅,是名說無餘涅槃。 問曰:有餘涅槃云何? 答曰:諸煩惱及業滅故,名心得解脫。是諸煩惱業,皆從憶想分別生無有實。諸憶想分別皆從戲論生,得諸法實相畢竟空,諸戲論則滅,是名說有餘涅槃。實相法如是,諸佛以一切智觀眾生故,種種為說,亦說有我,亦說無我。若心未熟者,未有涅槃分,不知畏罪,為是等故說有我。又有得道者,知諸法空但假名有我,為是等故說我無咎。又有佈施、持戒等福德,厭離生死苦惱,畏涅槃永滅,是故佛為是等說無我,諸法但因緣和合,生時空生,滅時空滅,是故說無我,但假名說有我。又得道者,知無我不墮斷滅故說無我無咎。是故偈中說:諸佛說有我,亦說於無我;若於真實中,不說我非我。 問曰:若無我是實,但以世俗故說有我,有何咎? 答曰:因破我法有無我,我決定不可得,何有無我?若決定有無我,則是斷滅生於貪著。如般若中說:菩薩有我亦非行,無我亦非行。 問曰:若不說我非我、空不空,佛法為何所說? 答曰:佛說諸法實相,實相中無語言道,滅諸心行。心以取相緣生,以先世業果報故有,不能實見諸法,是故說心行滅。 問曰:若諸凡夫心不能見實,聖人心應能見實,何故說一切心行滅? 答曰:諸法實相即是涅槃,涅槃名滅,是滅為向涅槃故亦名為滅。若心是實,何用空等解脫門?諸禪定中,何故以滅盡定為第一,又亦終歸無餘涅槃?是故當知,一切心行皆是虛妄,虛妄故應滅。諸法實相者,出諸心數法,無生無滅寂滅相,如涅槃。 問曰:經中說,諸法先來寂滅相即是涅槃,何以言如涅槃? 答曰:著法者,分別法有二種,是世間、是涅槃,說涅槃是寂滅,不說世間是寂滅。此論中說一切法性空寂滅相,為著法者不解故,以涅槃為喻。如汝說涅槃相,空、無相、寂滅、無戲論,一切世間法亦如是。 問曰:若佛不說我非我,諸心行滅,言語道斷者,云何令人知諸法實相? 答曰:諸佛無量方便力,諸法無決定相,為度眾生或說一切實,或說一切不實,或說一切實不實,或說一切非實非不實。一切實者,推求諸法實性,皆入第一義平等一相,所謂無相,如諸流異色異味入於大海則一色一味。一切不實者,諸法未入實相時,各各分別觀皆無有實,但眾緣合故有。一切實不實者,眾生有三品,有上中下:上者,觀諸法相非實非不實;中者,觀諸法相一切實一切不實;下者智力淺故,觀諸法相少實少不實。觀涅槃無為法不壞故實,觀生死有為法虛偽故不實。非實非不實者,為破實不實故,說非實非不實。 問曰:佛於餘處,說離非有非無,此中何以言非有非無是佛所說? 答曰:餘處為破四種貪著故說,而此中於四句無戲論,聞佛說則得道,是故言非實非不實。 問曰:知佛以是四句因緣說,又得諸法實相者以何相可知?又實相云何? 答曰:若能不隨他、不隨他者,若外道雖現神力說是道、是非道,自信其心而不隨之,乃至變身雖不知非佛,善解實相故心不可回。此中無法可取可舍故,名寂滅相;寂滅相故,不為戲論所戲論。戲論有二種:一者、愛論,二者、見論。是中無此二戲論,二戲論無故,無憶想分別,無別異相,是名實相。 問曰:若諸法盡空,將不墮斷滅耶?又不生不滅,或墮常耶? 答曰:不然。先說實相無戲論,心相寂滅,言語道斷,汝今貪著取相,於實相法中見斷常過。得實相者,說諸法從眾緣生,不即是因亦不異因,是故不斷不常。若果異因則是斷,若不異因則是常。 問曰:若如是解,有何等利? 答曰:若行道者,能通達如是義,則於一切法,不一不異,不斷不常。若能如是,即得滅諸煩惱戲論,得常樂涅槃。是故說諸佛以甘露味教化,如世間言得天甘露漿,則無老病死,無諸衰惱。此實相法是真甘露味。 佛說實相有三種:若得諸法實相,滅諸煩惱,名為聲聞法;若生大悲發無上心,名為大乘;若佛不出世,無有佛法時,辟支佛因遠離生智,若佛度眾生已入無餘涅槃,遺法滅盡,先世若有應得道者,少觀厭離因緣,獨入山林遠離憒鬧得道,名辟支佛。

《中論》第03卷 觀時品第十九(六偈) 問曰:應有時以因待故成:因有過去時,則有未來、現在時;因現在時,有過去、未來時;因未來時,有過去、現在時。上中下、一異等法,亦相因待故有。 答曰: 若因過去時, 有未來、現在, 未來及現在, 應在過去時。 若因過去時,有未來、現在時者,則過去時中,應有未來、現在時。何以故?隨所因處有法成,是處應有是法。如因燈有明成,隨有燈處應有明;如是因過去時,成未來、現在時者,則過去時中,應有未來、現在時。若過去時中,有未來、現在時者,則三時盡名過去時。何以故?未來、現在時,在過去時中故。若一切時盡過去者,則無未來、現在時,盡過去故。若無未來、現在時,亦應無過去時。何以故?過去時因未來、現在時故,名過去時。如因過去時成未來、現在時,如是亦應因未來、現在時成過去時,今無未來、現在時故,過去時亦應無。是故先說,因過去時成未來、現在時,是事不然。若謂過去時中無未來、現在時,而因過去時成未來、現在時,是事不然。何以故? 若過去時中, 無未來、現在; 未來、現在時, 云何因過去? 若未來、現在時,不在過去時中者,云何因過去時,成未來、現在時?何以故?若三時各異相,不應相因待成,如瓶衣等物各自別成不相因待。而今不因過去時,則未來、現在時不成;不因現在時,則過去、未來時不成;不因未來時,則過去、現在時不成。汝先說過去時中,雖無未來、現在時,而因過去時,成未來、現在時者,是事不然。 問曰:若不因過去時,成未來、現在時,而有何咎? 答曰: 不因過去時, 則無未來時, 亦無現在時, 是故無二時。 不因過去時,則不成未來、現在時。何以故?若不因過去時,有現在時者,於何處有現在時?未來亦如是,於何處有未來時?是故不因過去時,則無未來、現在時。如是相待有故,實無有時。 以如是義故, 則知餘二時, 上中下一異, 是等法皆無。 以如是義故,當知餘未來、現在亦應無,及上中下、一異等諸法亦應皆無。如因上有中下,離上則無中下;若離上有中下,則不應相因待。因一故有異,因異故有一;若一實有,不應因異而有;若異實有,不應因一而有。如是等諸法,亦應如是破。 問曰:如有歲、月、日、須臾等差別故知有時。 答曰: 時住不可得, 時去亦叵得; 時若不可得, 云何說時相? 因物故有時, 離物何有時? 物尚無所有, 何況當有時? 時若不住不應可得,時住亦無。若時不可得,云何說時相?若無時相則無時。因物生故則名時,若離物則無時。上來種種因緣破諸物,物無故何有時?

《中論》第03卷 觀因果品第二十(二十四偈) 問曰:眾因緣和合現有果生故,當知是果從眾緣和合有。 答曰: 若眾緣和合, 而有果生者, 和合中已有, 何須和合生? 若謂眾因緣和合有果生,是果則和合中已有,而從和合生者,是事不然。何以故?果若先有定體,則不應從和合生。 問曰:眾緣和合中雖無果,而果從眾緣生者,有何咎? 答曰: 若眾緣和合, 是中無果者, 云何從眾緣, 和合而果生? 若從眾緣和合則果生者,是和合中無果,而從和合生,是事不然。何以故?若物無自性,是物終不生。 復次, 若眾緣和合, 是中有果者, 和合中應有, 而實不可得。 若從眾緣和合中有果者,若色應可眼見,若非色應可意知,而實和合中果不可得,是故和合中有果,是事不然。 復次, 若眾緣和合, 是中無果者, 是則眾因緣, 與非因緣同。 若眾緣和合中無果者,則眾因緣即同非因緣。如乳是酪因緣,若乳中無酪,水中亦無酪,若乳中無酪則與水同,不應言但從乳出。是故眾緣和合中無果者,是事不然。 問曰:因為果作因已滅,而有因果,無如是咎。 答曰: 若因與果因, 作因已而滅, 是因有二體, 一與一則滅。 若因與果作因已而滅者,是因則有二體:一謂與因,二謂滅因。是事不然,一法有二體故。是故因與果作因已而滅,是事不然。 問曰:若謂因不與果作因已而滅,亦有果生,有何咎? 答曰: 若因不與果, 作因已而滅, 因滅而果生, 是果則無因。 若是因不與果,作因已而滅者,則因滅已而果生,是果則無因,是事不然。何以故?現見一切果,無有無因生者。是故汝說因不與果作因已而滅,亦有果生者,是事不然。 問曰:眾緣合時而有果生者,有何咎? 答曰: 若眾緣合時, 而有果生者, 生者及可生, 則為一時俱。 若眾緣合時有果生者,則生者、可生即一時俱,但是事不爾。何以故?如父子不得一時生。是故汝說眾緣合時有果生者,是事不然。 問曰:若先有果生,而後眾緣合,有何咎? 答曰: 若先有果生, 而後眾緣合, 此即離因緣, 名為無因果。 若眾緣未合,而先有果生者,是事不然。果離因緣故,則名無因果。是故汝說眾緣未合時先有果生者,是事則不然。 問曰:因滅變為果者,有何咎? 答曰: 若因變為果, 因即至於果, 是則前生因, 生已而復生。 因有二種:一者、前生,二者、共生。若因滅變為果,是前生因應還更生,但是事不然。何以故?已生物不應更生。若謂是因即變為果,是亦不然。何以故?若即是不名為變,若變不名即是。 問曰:因不盡滅但名字滅,而因體變為果;如泥團變為瓶,失泥團名而瓶名生。 答曰:泥團先滅而有瓶生,不名為變。又泥團體不獨生,瓶盆甕等皆從泥中出。若泥團但有名,不應變為瓶,變名如乳變為酪。是故汝說因名雖滅而變為果,是事不然。 問曰:因雖滅失而能生果,是故有果,無如是咎。 答曰: 云何因滅失, 而能生於果? 又若因在果, 云何因生果? 若因滅失已,云何能生果?若因不滅而與果合,何能更生果? 問曰:是因遍有果而果生。 答曰: 若因遍有果, 更生何等果? 因見不見果, 是二俱不生。 是因若不見果,尚不應生果,何況見?若因自不見果,則不應生果。何以故?若不見果,果則不隨因;又未有果,云何生果?若因先見果,不應復生,果已有故。 復次, 若言過去因, 而於過去果, 未來、現在果, 是則終不合。 若言未來因, 而於未來果, 現在、過去果, 是則終不合。 若言現在因, 而於現在果, 未來、過去果, 是則終不合。 過去果不與過去、未來、現在因合,未來果不與未來、現在、過去因合,現在果不與現在、未來、過去因合。如是三種果,終不與過去、未來、現在因合。 復次, 若不和合者, 因何能生果? 若有和合者, 因何能生果? 若因果不和合則無果,若無果云何因能生果?若謂因果和合時因能生果者,是亦不然。何以故?若果在因中,則因中已有果,云何而復生? 復次, 若因空無果, 因何能生果?v 若因不空果, 因何能生果? 若因無果者,以無果故因空,云何因生果?如人不懷妊,云何能生子?若因先有果,已有果故不應復生。 復次,今當說果, 果不空不生, 果不空不滅, 以果不空故, 不生亦不滅。 果空故不生, 果空故不滅, 以果是空故, 不生亦不滅。 果若不空,不應生,不應滅。何以故?果若因中先決定有,更不須復生,生無故無滅。是故果不空故,不生不滅。 若謂果空故有生滅,是亦不然。何以故?果若空,空名無所有,云何當有生滅?是故說果空故,不生不滅。 復次,今以一異破因果, 因果是一者, 是事終不然; 因果若異者, 是事亦不然。 若因果是一, 生及所生一; 若因果是異, 因則同非因。 若果定有性, 因為何所生? 若果定無性, 因為何所生? 因不生果者, 則無有因相; 若無有因相, 誰能有是果? 若從眾因緣, 而有和合生; 和合自不生, 云何能生果? 是故果不從, 緣合不合生; 若無有果者, 何處有合法? 是眾緣和合法,不能生自體,自體無故,云何能生果?是故果不從緣合生,亦不從不合生。若無有果者,何處有合法?

《中論》第03卷 觀成壞品第二十一(二十偈) 問曰:一切世間事現是壞敗相,是故有壞。 答曰: 離成及共成, 是中無有壞; 離壞及共壞, 是中亦無成。 若有成、若無成俱無壞,若有壞、若無壞俱無成。何以故? 若離於成者, 云何而有壞? 如離生有死, 是事則不然。 成壞共有者, 云何有成壞? 如世間生死, 一時俱不然。 若離於壞者, 云何當有成? 無常未曾有, 不在諸法時。 若離成,壞不可得。何以故?若離成有壞者,則不因成有壞,壞則無因。又無成法而可壞,成名眾緣合,壞名眾緣散,若離成有壞者,無成誰當壞?如無瓶不得言瓶壞,是故離成無壞。 若謂共成有壞者,是亦不然。何以故?法先別成而後有合,合法不離異;若壞離異,壞則無因,是故共成亦無壞。 若離壞、共壞,無有成者。若離壞有成,成則為常。常是不壞相,而實不見有法常不壞相,是故離壞無成。若謂共壞有成者,是亦不然。成壞相違,云何一時有?如人有發、無發不得一時俱,成壞亦爾。是故共壞有成,是事不然。何以故?若謂分別法者,說成中常有壞,是事不然。何以故?若成中常有壞,則不應有住法,而實有住,是故若離壞、共壞不應有成。 復次, 成壞共無成, 離亦無有成, 是二俱不可, 云何當有成? 若成壞共亦無成,離亦無成。若共成則二法相違,云何一時?若離則無因,二門俱不成,云何當有成?若有應說。 問曰:現有盡滅相法。是盡滅相法,亦說盡亦說不盡,如是則應有成壞。 答曰: 盡則無有成, 不盡亦無成; 盡則無有壞, 不盡亦不壞。 諸法日夜中念念常滅盡過去,如水流不住,是則名盡,是事不可取、不可說。如野馬無決定性可得,如是盡無決定性可得,云何可得分別說有成?是故言盡亦不成。成無故亦不應有壞,是故說盡亦無有壞。又念念生滅常相續不斷故名不盡,如是法決定常住不斷,云何可得分別說言今是成時?是故說無盡亦無成。成無故無壞,是故說不盡亦無壞。如是推求,實事不可得故,無成無壞。 問曰:且置成壞,但令有法,有何咎? 答曰: 若離於成壞, 是亦無有法; 若當離於法, 亦無有成壞。 離成壞無法者,若法無成無壞,是法應或無或常,而世間無有常法。汝說離成壞有法,是事不然。 問曰:若離法但有成壞,有何咎? 答曰:離法有成壞,是亦不然。何以故?若離法,誰成誰壞?是故離法有成壞,是事不然。 復次, 若法性空者, 誰當有成壞? 若性不空者, 亦無有成壞。 若諸法性空,空何有成壞?若諸法性不空,不空則決定有,亦不應有成壞。 復次, 成壞若一者, 是事則不然; 成壞若異者, 是事亦不然。 推求成壞一則不可得。何以故?異相故,種種分別故。又成壞異亦不可得。何以故?無有別故,亦無因故。 復次, 若謂以眼見, 而有生滅者, 則為是痴妄, 而見有生滅。 若謂以眼見有生滅者,云何以言說破?是事不然。何以故?眼見生滅者,則是愚痴顛倒故見。諸法性空無決定如幻如夢,但凡夫先世顛倒因緣得此眼,今世憶想分別因緣故,言眼見生滅。第一義中實無生滅,是事已於破相品中廣說。 復次, 從法不生法, 亦不生非法; 從非法不生, 法及於非法。 從法不生法者,若失若至二俱不然。從法生法,若至若失是則無因,無因則墮斷常。若已至從法生法,是法至已而名為生,則為是常。又生已更生,又亦無因生,是事不然。若已失從法生法者,是則失因。生者無因,是故從失亦不生法。 從法不生非法者,非法名無所有,法名有,云何從有相生無相?是故從法不生非法。 從非法不生法者,非法名為無,無雲何生有?若從無生有者,是則無因,無因則有大過,是故不從非法生法。 不從非法生非法者,非法名無所有,云何從無所有生無所有?如兔角不生龜毛,是故不從非法生非法。 問曰:法非法雖種種分別故無生,但法應生法。 答曰: 法不從自生, 亦不從他生; 不從自他生, 云何而有生? 法未生時無所有故,又即自不生故,是故法不自生。若法未生則亦無他,無他故不得言從他生。又未生則無自,無自亦無他,共亦不生。若三種不生,云何從法有法生? 復次, 若有所受法, 即墮於斷常; 當知所受法, 為常為無常。 受法者,分別是善是不善、常無常等,是人必墮若常見、若斷見。何以故?所受法應有二種,若常、若無常,二俱不然。何以故?若常即墮常邊,若無常即墮斷邊。 問曰: 所有受法者, 不墮於斷常; 因果相續故, 不斷亦不常。 有人雖信受分別說諸法,而不墮斷常。如經說:五陰無常、苦、空、無我,而不斷滅。雖說罪福無量劫數不失,而不是常。何以故?是法因果常生滅相續故往來不絕,生滅故不常,相續故不斷。 答曰: 若因果生滅, 相續而不斷, 滅更不生故, 因即為斷滅。 若汝說諸法因果相續故不斷不常,若滅法已滅更不復生,是則因斷;若因斷,云何有相續?已滅不生故。 復次, 法住於自性, 不應有有無; 涅槃滅相續, 則墮於斷滅。 法決定在有相中,爾時無無相;如瓶定在瓶相,爾時無失壞相,隨有瓶時無失壞相,無瓶時亦無失壞相。何以故?若無瓶則無所破。以是義故滅不可得,離滅故亦無生。何以故?生滅相因待故,又有常等過故,是故不應於一法而有有無。 又汝先說因果生滅相續故,雖受諸法不墮斷常,是事不然。何以故?汝說因果相續故有三有相續,滅相續名涅槃。若爾者,涅槃時應墮斷滅,以滅三有相續故。 復次, 若初有滅者, 則無有後有; 初有若不滅, 亦無有後有。 初有名今世有,後有名來世有。若初有滅,次有後有,是即無因,是事不然,是故不得言初有滅有後有。 若初有不滅,亦不應有後有。何以故?若初有未滅而有後有者,是則一時有二有,是事不然,是故初有不滅無有後有。 問曰:後有不以初有滅生,不以不滅生,但滅時生。 答曰: 若初有滅時, 而後有生者, 滅時是一有, 生時是一有。 若初有滅時,後有生者,即二有一時俱:一有是滅時,一有是生時。 問曰:滅時、生時二有俱者則不然,但現見初有滅時後有生。 答曰: 若言於生滅, 而謂一時者, 則於此陰死, 即於此陰生。 若生時、滅時一時無二有,而謂初有滅時後有生者,今應隨在何陰中死,即於此陰生,不應餘陰中生。何以故?死者即是生者。如是死生相違法不應一時一處,是故汝先說滅時、生時一時無二有,但現見初有滅時後有生者,是事不然。 復次, 三世中求有, 相續不可得; 若三世中無, 何有有相續? 三有名欲有、色有、無色有。無始生死中不得實智故,常有三有相續,今於三世中諦求不可得。若三世中無有,當於何處有有相續?當知有有相續,皆從愚痴顛倒故有,實中則無。

《中論》第04卷 觀如來品第二十二(十六偈) 問曰:一切世中尊,唯有如來正遍知,號為法王,一切智人是則應有。 答曰:今諦思惟,若有應取,若無何所取?何以故?如來, 非陰不離陰, 此彼不相在; 如來不有陰, 何處有如來? 若如來實有者,為五陰是如來?為離五陰有如來?為如來中有五陰?為五陰中有如來?為如來有五陰?是事皆不然。 五陰非是如來。何以故?生滅相故。五陰生滅相,若如來是五陰,如來即是生滅相。若生滅相者,如來即有無常斷滅等過。又受者、受法則一,受者是如來,受法是五陰,是事不然。是故如來非是五陰。 離五陰亦無如來。若離五陰有如來者,不應有生滅相。若爾者,如來有常等過。又眼等諸根不能見知,但是事不然。是故離五陰亦無如來。 如來中亦無五陰。何以故?若如來中有五陰,如器中有果、水中有魚者,則為有異。若異者,即有如上常等過。是故如來中無五陰。 又五陰中無如來。何以故?若五陰中有如來,如床上有人、器中有乳者,如是則有別異,如上說過。是故五陰中無如來。 如來亦不有五陰。何以故?若如來有五陰,如人有子,如是則有別異。若爾者,有如上過,是事不然。是故如來不有五陰。 如是五種求,不可得何等是如來。 問曰:如是義求如來不可得,而五陰和合有如來。 答曰: 陰合有如來, 則無有自性; 若無有自性, 云何因他有? 若如來五陰和合故有,即無自性。何以故?因五陰和合有故。 問曰:如來不以自性有,但因他性有。 答曰:若無自性,云何因他性有?何以故?他性亦無自性。又無相待因故,他性不可得,不可得故不名為他。 復次, 法若因他生, 是即為非我; 若法非我者, 云何是如來? 若法因眾緣生,即無有我。如因五指有拳,是拳無有自體;如是因五陰名我,是我即無自體。我有種種名,或名眾生、人、天、如來等。若如來因五陰有,即無自性,無自性故無我,若無我云何說名如來?是故偈中說,法若因他生,是即為非我;若法非我者,云何是如來? 復次, 若無有自性, 云何有他性? 離自性、他性, 何名為如來? 若無自性,他性亦不應有,因自性故名他性,此無故彼亦無,是故自性、他性二俱無。若離自性、他性,誰為如來? 復次, 若不因五陰, 先有如來者, 以今受陰故, 則說為如來。 今實不受陰, 更無如來法; 若以不受無, 今當云何受? 若其未有受, 所受不名受, 無有無受法, 而名為如來。 若於一異中, 如來不可得, 五種求亦無, 云何受中有? 又所受五陰, 不從自性有; 若無自性者, 云何有他性? 若未受五陰,先有如來者,是如來今應受五陰已作如來,而實未受五陰時先無如來,今云何當受?又不受五陰者,五陰不名為受,無有無受而名為如來。又如來一異中求不可得,五陰中五種求亦不可得,若爾者,云何於五陰中說有如來?又所受五陰,不從自性有,若謂從他性有;若不從自性有,云何從他性有?何以故?以無自性故,又他性亦無。 復次, 以如是義故, 受空、受者空, 云何當以空, 而說空如來? 以是義思惟,受及受者皆空。若受空者,云何以空受,而說空如來? 問曰:汝謂受空、受者空,則定有空耶? 答曰:不然。何以故? 空則不可說, 非空不可說, 共不共叵說, 但以假名說。 諸法空則不應說,諸法不空亦不應說,諸法空不空亦不應說,非空非不空亦不應說。何以故?但破相違故,以假名說。如是正觀思惟,諸法實相中,不應以諸難為難。何以故? 寂滅相中無, 常無常等四; 寂滅相中無, 邊無邊等四。 諸法實相,如是微妙寂滅,但因過去世,起四種邪見:世間有常,世間無常,世間常無常,世間非常非無常。寂滅中盡無。何以故?諸法實相,畢竟清淨不可取,空尚不受,何況有四種見?四種見皆因受生,諸法實相無所因受;四種見皆以自見為貴,他見為賤,諸法實相無有此彼,是故說寂滅中無四種見。如因過去世有四種見,因未來世有四種見亦如是:世間有邊,世間無邊,世間有邊無邊,世間非有邊非無邊。 問曰:若如是破如來者,則無如來耶? 答曰: 邪見深厚者, 則說無如來; 如來寂滅相, 分別有亦非。 邪見有二種:一者、破世間樂,二者、破涅槃道。破世間樂者,是粗邪見,言無罪無福,無如來等賢聖,起是邪見舍善為惡,則破世間樂。破涅槃道者,貪著於我,分別有無,起善滅惡,起善故得世間樂,分別有無故不得涅槃。是故若言無如來者,是深厚邪見,乃失世間樂,何況涅槃!若言有如來,亦是邪見。何以故?如來寂滅相,而種種分別故。是故寂滅相中,分別有如來,亦為非。 如是性空中, 思惟亦不可, 如來滅度後, 分別於有無。 諸法實相性空故,不應於如來滅後思惟若有、若無、若有無。如來從本已來畢竟空,何況滅後! 如來過戲論, 而人生戲論, 戲論破慧眼, 是皆不見佛。 戲論名憶念取相分別此彼,言佛滅不滅等。是人為戲論覆慧眼故,不能見如來法身。此如來品中,初中後思惟,如來定性不可得。是故偈說: 如來所有性, 即是世間性; 如來無有性, 世間亦無性。 此品中思惟推求,如來性即是一切世間性。 問曰:何等是如來性? 答曰:如來無有性,同世間無性。

《中論》第04卷 觀顛倒品第二十三 問曰: 從憶想分別, 生於貪恚痴, 淨不淨顛倒, 皆從眾緣生。 經說因淨不淨顛倒,憶想分別生貪恚痴,是故當知有貪恚痴。 答曰: 若因淨不淨, 顛倒生三毒, 三毒即無性, 故煩惱無實。 若諸煩惱,因淨不淨顛倒,憶想分別生,即無自性,是故諸煩惱無實。 復次, 我法有以無, 是事終不成; 無我諸煩惱, 有無亦不成。 我無有因緣若有若無而可成,今無我諸煩惱云何以有無而可成?何以故? 誰有此煩惱, 是即為不成; 若離是而有, 煩惱則無屬。 煩惱名為能惱他,惱他者應是眾生,是眾生於一切處推求不可得。若謂離眾生但有煩惱,是煩惱則無所屬。若謂雖無我而煩惱屬心,是事亦不然。何以故? 如身見五種, 求之不可得; 煩惱於垢心, 五求亦不得。 如身見,五陰中五種求不可得;諸煩惱亦於垢心中,五種求亦不可得;又垢心於煩惱中,五種求亦不可得。 復次, 淨不淨顛倒, 是則無自性, 云何因此二, 而生諸煩惱? 淨不淨顛倒者,顛倒名虛妄。若虛妄即無性,無性則無顛倒。若無顛倒,云何因顛倒起諸煩惱? 問曰: 色聲香味觸, 及法為六種, 如是之六種, 是三毒根本。 是六入,三毒根本;因此六入生淨不淨顛倒,因淨不淨顛倒生貪恚痴。 答曰: 色聲香味觸, 及法體六種, 皆空如焰夢, 如干闥婆城。 如是六種中, 何有淨不淨? 猶如幻化人, 亦如鏡中像。 色、聲、香、味、觸、法自體,未與心和合時,空無所有,如焰、如夢、如化、如鏡中像,但誑惑於心無有定相。如是六入中,何有淨不淨? 復次, 不因於淨相, 則無有不淨; 因淨有不淨, 是故無不淨。 若不因於淨,先無有不淨,因何而說不淨?是故無不淨。 復次, 不因於不淨, 則亦無有淨; 因不淨有淨, 是故無有淨。 若不因不淨,先無有淨,因何而說淨?是故無有淨。 復次, 若無有淨者, 何由而有貪? 若無有不淨, 何由而有恚? 無淨、不淨故,則不生貪恚。 問曰:經說常等四顛倒,若無常中見常,是名顛倒。若無常中見無常,此非顛倒。餘三顛倒亦如是。有顛倒故,顛倒者亦應有,何故言都無? 答曰: 於無常著常, 是則名顛倒; 空中無有常, 何處有常倒? 若於無常中著常,名為顛倒,諸法性空中無有常,是中何處有常顛倒?餘三亦如是。 復次, 若於無常中, 著無常非倒; 空中無無常, 何有非顛倒? 若著無常,言是無常不名為顛倒者,諸法性空中無無常,無常無故,誰為非顛倒?餘三亦如是。 復次, 可著、著者、著, 及所用著法, 是皆寂滅相, 云何而有著? 可著名物,著者名作者,著名業,所用法名所用事,是皆性空寂滅相,如如來品中所說,是故無有著。 復次, 若無有著法, 言邪是顛倒, 言正不顛倒, 誰有如是事? 著名憶想分別此彼有無等,若無此著者,誰為邪顛倒?誰為正不顛倒? 復次, 有倒不生倒, 無倒不生倒, 倒者不生倒, 不倒亦不生。 若於顛倒時, 亦不生顛倒, 汝可自觀察, 誰生於顛倒? 已顛倒者,則更不生顛倒,已顛倒故。不顛倒者亦不顛倒,無有顛倒故。顛倒時亦不顛倒,有二過故。汝今除憍慢心,善自觀察,誰為顛倒者? 復次, 諸顛倒不生, 云何有此義? 無有顛倒故, 何有顛倒者? 顛倒種種因緣破故,墮在不生。彼貪著不生,謂不生是顛倒實相。是故偈說:云何名不生為顛倒?乃至無漏法尚不名為不生相,何況顛倒是不生相?顛倒無故,何有顛倒者?因顛倒有顛倒者。 復次, 若常我樂淨, 而是實有者, 是常我樂淨, 則非是顛倒。 若常我樂淨是四實有性者,是常我樂淨則非顛倒。何以故?定有實事故,云何言顛倒?若謂常我樂淨倒是四無者,無常、苦、無我、不淨是四應實有不名顛倒,顛倒相違故名不顛倒,是事不然。何以故? 若常我樂淨, 而實無有者, 無常苦不淨, 是則亦應無。 若常我樂淨是四實無,無故無常等四事亦不應有。何以故?無相因待故。 復次, 如是顛倒滅, 無明則亦滅, 以無明滅故, 諸行等亦滅。 如是者如其義,滅諸顛倒故,十二因緣根本無明亦滅;無明滅故,三種行業乃至老死等皆滅。 復次, 若煩惱性實, 而有所屬者, 云何當可斷? 誰能斷其性? 若諸煩惱即是顛倒,而實有性者,云何可斷?誰能斷其性?若謂諸煩惱皆虛妄無性而可斷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若煩惱虛妄, 無性無屬者, 云何當可斷? 誰能斷無性? 若諸煩惱虛妄無性,則無所屬,云何可斷?誰能斷無性法?

《中論》第04卷 觀四諦品第二十四(四十偈) 問曰:破四顛倒,通達四諦,得四沙門果。 若一切皆空, 無生亦無滅, 如是則無有, 四聖諦之法。 以無四諦故, 見苦與斷集, 證滅及修道, 如是事皆無。 以是事無故, 則無四道果, 無有四果故, 得曏者亦無。 若無八賢聖, 則無有僧寶; 以無四諦故, 亦無有法寶; 以無法僧寶, 亦無有佛寶; 如是說空者, 是則破三寶。 若一切世間皆空無所有者,即應無生無滅;以無生無滅故,則無四聖諦。何以故?從集諦生苦諦,集諦是因,苦諦是果;滅苦集諦名為滅諦,能至滅諦名為道諦,道諦是因,滅諦是果;如是四諦有因有果。若無生無滅則無四諦,四諦無故,則無見苦、斷集、證滅、修道;見苦、斷集、證滅、修道無故,則無四沙門果;四沙門果無故,則無四向、四得者;若無此八賢聖,則無僧寶。又四聖諦無故,法寶亦無;若無法寶、僧寶者,云何有佛?得法名為佛,無法何有佛?汝說諸法皆空,則壞三寶。 復次, 空法壞因果, 亦壞於罪福, 亦復悉毀壞, 一切世俗法。 若受空法者,則破罪福及罪福果報,亦破世俗法。有如是等諸過故,諸法不應空。 答曰: 汝今實不能, 知空空因緣, 及知於空義, 是故自生惱。 汝不解云何是空相,以何因緣說空,亦不解空義,不能如實知故,生如是疑難。 復次, 諸佛依二諦, 為眾生說法, 一以世俗諦, 二第一義諦。 若人不能知, 分別於二諦, 則於深佛法, 不知真實義。 世俗諦者,一切法性空,而世間顛倒故生虛妄法,於世間是實。諸賢聖真知顛倒性,故知一切法皆空無生,於聖人是第一義諦名為實。諸佛依是二諦,而為眾生說法。若人不能如實分別二諦,則於甚深佛法,不知實義。 若謂一切法不生是第一義諦,不須第二俗諦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若不依俗諦, 不得第一義; 不得第一義, 則不得涅槃。 第一義皆因言說,言說是世俗;是故若不依世俗,第一義則不可說。若不得第一義,云何得至涅槃?是故諸法雖無生,而有二諦。 復次, 不能正觀空, 鈍根則自害; 如不善咒術, 不善捉毒蛇。 若人鈍根,不善解空法,於空有失而生邪見。如為利捉毒蛇,不能善捉反為所害;又如咒術欲有所作,不能善成則還自害;鈍根觀空法亦如是。 復次, 世尊知是法, 甚深微妙相, 非鈍根所及, 是故不欲說。 世尊以法甚深微妙,非鈍根所解,是故不欲說。 復次, 汝謂我著空, 而為我生過; 汝今所說過, 於空則無有。 汝謂我著空故,為我生過。我所說性空,空亦復空,無如是過。 復次, 以有空義故, 一切法得成; 若無空義者, 一切則不成。 以有空義故,一切世間、出世間法皆悉成就。若無空義,則皆不成就。 復次, 汝今自有過, 而以迴向我; 如人乘馬者, 自忘於所乘。 汝於有法中有過不能自覺,而於空中見過,如人乘馬而忘其所乘。何以故? 若汝見諸法, 決定有性者, 即為見諸法, 無因亦無緣。 汝說諸法有定性,若爾者,則見諸法無因無緣。何以故?若法決定有性,則應不生不滅,如是法何用因緣?若諸法從因緣生則無有性,是故諸法決定有性則無因緣。若謂諸法決定住自性,是則不然。何以故? 即為破因果, 作、作者、作法; 亦復壞一切, 萬物之生滅。 諸法有定性,則無因果等諸事。如偈說: 眾因緣生法, 我說即是無, 亦為是假名, 亦是中道義。 未曾有一法, 不從因緣生, 是故一切法, 無不是空者。 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何以故?眾緣具足和合而物生,是物屬眾因緣故無自性,無自性故空。空亦復空,但為引導眾生故,以假名說。離有無二邊故名為中道,是法無性故不得言有,亦無空故不得言無。若法有性相,則不待眾緣而有;若不待眾緣則無法,是故無有不空法。汝上所說空法有過者,此過今還在汝。何以故? 若一切不空, 則無有生滅; 如是則無有, 四聖諦之法。 若一切法各各有性不空者,則無有生滅;無生滅故,則無四聖諦法。何以故? 苦不從緣生, 云何當有苦? 無常是苦義, 定性無無常。 苦不從緣生故則無苦。何以故?經說無常是苦義,若苦有定性,云何有無常?以不捨自性故。 復次, 若苦有定性, 何故從集生? 是故無有集, 以破空義故。 若苦有定性者,則不應更生,先已有故。若爾者,則無集諦,以壞空義故。 復次, 苦若有定性, 則不應有滅; 汝著定性故, 即破於滅諦。 苦若有定性者,則不應滅。何以故?性則無滅故。 復次, 苦若有定性, 則無有修道; 若道可修習, 即無有定性。 法若定有,則無有修道。何以故?若法實者則是常,常則不可增益。若道可修,道則無有定性。 復次, 若無有苦諦, 及無集滅諦, 所可滅苦道, 竟為何所至? 諸法若先定有性,則無苦集滅諦。今滅苦道,竟為至何滅苦處? 復次, 若苦定有性, 先來所不見, 於今云何見? 其性不異故。 若先凡夫時,不能見苦性,今亦不應見。何以故?不見性定故。 復次, 如見苦不然, 斷集及證滅, 修道及四果, 是亦皆不然。 如苦諦性先不見者,後亦不應見,如是亦不應有斷集、證滅、修道。何以故?是集性先來不斷,今亦不應斷,性不可斷故;滅先來不證,今亦不應證,先來不證故;道先來不修,今亦不應修,先來不修故。是故四聖諦,見、斷、證、修四種行,皆不應有;四種行無故,四道果亦無。何以故? 是四道果性, 先來不可得; 諸法性若定, 今云何可得? 諸法若有定性,四沙門果先來未得,今云何可得?若可得者,性則無定。 復次, 若無有四果, 則無得曏者; 以無八聖故, 則無有僧寶。 無四沙門果故,則無得果、向果者;無八賢聖故,則無有僧寶。而經說八賢聖,名為僧寶。 復次, 無四聖諦故, 亦無有法寶; 無法寶、僧寶, 云何有佛寶? 行四聖諦得涅槃法,若無四諦則無法寶。若無二寶,云何當有佛寶?汝以如是因緣,說諸法定性,則壞三寶。 問曰:汝雖破諸法,究竟道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應有,因是道故名為佛。 答曰: 汝說則不因, 菩提而有佛, 亦復不因佛, 而有於菩提。 汝說諸法有定性者,則不應因菩提有佛,因佛有菩提,是二性常定故。 復次, 雖復勤精進, 修行菩提道, 若先非佛性, 不應得成佛。 以先無性故,如鐵無金性,雖複種種鍛鍊,終不成金。 復次, 若諸法不空, 無作罪福者, 不空何所作? 以其性定故。 若諸法不空,終無有人作罪福者。何以故?罪福性先已定故,又無作、作者故。 復次, 汝於罪福中, 不生果報者, 是則離罪福, 而有諸果報。 汝於罪福因緣中,皆無果報者,則應離罪福因緣而有果報。何以故?果報不待因出故。 問曰:離罪福可無善惡果報,但從罪福有善惡果報。 答曰: 若謂從罪福, 而生果報者, 果從罪福生, 云何言不空? 若離罪福無善惡果,云何言果不空?若爾離作者則無罪福,汝先說諸法不空,是事不然。 復次, 汝破一切法, 諸因緣空義, 則破於世俗, 諸餘所有法。 汝若破眾因緣法第一空義者,則破一切世俗法。何以故? 若破於空義, 即應無所作, 無作而有作, 不作名作者。 若破空義,則一切果皆無作無因。又不作而作,又一切作者不應有所作,又離作者應有業、有果報、有受者,但是事皆不然,是故不應破空。 復次, 若有決定性, 世間種種相, 則不生不滅, 常住而不壞。 若諸法有定性,則世間種種相,天人畜生萬物,皆應不生不滅常住不壞。何以故?有實性不可變異故。而現見萬物,各有變異相生滅變易,是故不應有定性。 復次, 若無有空者, 未得不應得, 亦無斷煩惱, 亦無苦盡事。 若無有空法者,則世間、出世間所有功德未得者,皆不應得,亦不應有斷煩惱者,亦無苦盡。何以故?以性定故。 是故經中說, 若見因緣法, 則為能見佛, 見苦集滅道。 若人見一切法從眾緣生,是人即能見佛法身,增益智慧,能見四聖諦苦集滅道,見四聖諦得四果滅諸苦惱。是故不應破空義,若破空義則破因緣法,破因緣法則破三寶,若破三寶則為自破。

《中論》第04卷 觀涅槃品第二十五(二十四偈) 問曰: 若一切法空, 無生無滅者, 何斷何所滅, 而稱為涅槃? 若一切法空,則無生無滅;無生無滅者,何所斷、何所滅而名為涅槃?是故一切法不應空,以諸法不空故,斷諸煩惱滅五陰,名為涅槃。 答曰: 若諸法不空, 則無生無滅, 何斷何所滅, 而稱為涅槃? 若一切世間不空,則無生無滅,何所斷、何所滅而名為涅槃?是故有無二門,則非至涅槃。 所名涅槃者, 無得亦無至, 不斷亦不常, 不生亦不滅, 是說名涅槃。 無得者,於行於果無所得。無至者,無處可至。不斷者,五陰先來畢竟空故,得道入無餘涅槃時,亦無所斷。不常者,若有法可得分別者,則名為常,涅槃寂滅無法可分別故,不名為常。生滅亦爾,如是相者名為涅槃。 復次經說,涅槃非有、非無、非有無、非非有非非無,一切法不受內寂滅名涅槃。何以故? 涅槃不名有, 有則老死相; 終無有有法, 離於老死相。 眼見一切萬物皆生滅故,是老死相。涅槃若是有,則應有老死相,但是事不然,是故涅槃不名有。又不見離生滅老死別有定法而名涅槃。若涅槃是有,即應有生滅老死相;以離老死相故,名為涅槃。 復次, 若涅槃是有, 涅槃即有為; 終無有一法, 而是無為者。 涅槃非是有。何以故?一切萬物從眾緣生,皆是有為,無有一法名為無為者。雖常法假名無為,以理推之,無常法尚無有,何況常法不可見、不可得者? 復次, 若涅槃是有, 云何名無受? 無有不從受, 而名為有法。 若謂涅槃是有法者,經則不應說無受是涅槃。何以故?無有有法不受而有,是故涅槃非有。 問曰:若有非涅槃者,無應是涅槃耶? 答曰: 有尚非涅槃, 何況於無耶? 涅槃無有有, 何處當有無? 若有非涅槃,無雲何是涅槃?何以故?因有故有無,若無有,何有無?如經說,先有今無則名無,涅槃則不爾。何以故?非有法變為無故,是故無亦不作涅槃。 復次, 若無是涅槃, 云何名不受? 未曾有不受, 而名為無法。 若謂無是涅槃,經則不應說不受名涅槃。何以故?無有不受而名無法,是故知涅槃非無。 問曰:若涅槃非有非無者,何等是涅槃? 答曰: 受諸因緣故, 輪轉生死中; 不受諸因緣, 是名為涅槃。 不如實知顛倒故,因五受陰往來生死。如實知顛倒故,則不復因五受陰往來生死;無性五陰不復相續故,說名涅槃。 復次, 如佛經中說, 斷有斷非有, 是故知涅槃, 非有亦非無。 有名三有,非有名三有斷滅。佛說斷此二事故,當知涅槃非有亦非無。 問曰:若有若無非涅槃者,今有無共合,是涅槃耶? 答曰: 若謂於有無, 合為涅槃者, 有無即解脫, 是事則不然。 若謂於有無合為涅槃者,即有無二事合為解脫,是事不然。何以故?有無二事相違故,云何一處有? 復次, 若謂於有無, 合為涅槃者, 涅槃非無受, 是二從受生。 若謂有無合為涅槃者,經不應說涅槃名無受。何以故?有無二事從受生,相因而有,是故有無二事,不得合為涅槃。 復次, 有無共合成, 云何名涅槃? 涅槃名無為, 有無是有為。 有無二事共合,不得名涅槃。涅槃名無為,有無是有為,是故有無非是涅槃。 復次, 有無二事共, 云何是涅槃? 是二不同處, 如明暗不俱。 有無二事,不得名涅槃。何以故?有無相違,一處不可得,如明暗不俱。是故有時無無,無時無有,云何有無共合,而名為涅槃? 問曰:若有無共合非涅槃者,今非有非無應是涅槃。 答曰: 若非有非無, 名之為涅槃; 此非有非無, 以何而分別? 若涅槃非有非無者,此非有非無,因何而分別?是故非有非無是涅槃者,是事不然。 復次, 分別非有無, 如是名涅槃; 若有無成者, 非有非無成。 汝分別非有非無是涅槃者,是事不然。何以故?若有無成者,然後非有非無成。有相違名無,無相違名有,是有無第三句中已破。有無無故,云何有非有非無?是故涅槃,非非有非非無。 復次, 如來滅度後, 不言有與無, 亦不言有無, 非有及非無。 如來現在時, 不言有與無, 亦不言有無, 非有及非無。 若如來滅後若現在,有如來亦不受,無如來亦不受,亦有如來亦無如來亦不受,非有如來非無如來亦不受;以不受故,不應分別涅槃有無等。離如來,誰當得涅槃?何時、何處、以何法說涅槃?是故一切時、一切種,求涅槃相不可得。 復次, 涅槃與世間, 無有少分別; 世間與涅槃, 亦無少分別。 五陰相續往來因緣故,說名世間。五陰性畢竟空、無受、寂滅,此義先已說。以一切法不生不滅故,世間與涅槃無有分別,涅槃與世間亦無分別。 復次, 涅槃之實際, 及與世間際, 如是二際者, 無毫釐差別。 究竟推求世間、涅槃實際無生際,以平等不可得故,無毫釐差別。 復次, 滅後有無等, 有邊等、常等, 諸見依涅槃, 未來、過去世。 如來滅後,有如來,無如來,亦有如來亦無如來,非有如來非無如來;世間有邊,世間無邊,世間亦有邊亦無邊,世間非有邊非無邊;世間常,世間無常,世間亦常亦無常,世間非有常非無常。此三種十二見,如來滅後有無等四見,依涅槃起;世間有邊無邊等四見,依未來世起;世間常無常等四見,依過去世起。如來滅後有無等不可得,涅槃亦如是;如世間前際後際、有邊無邊、有常無常等不可得,涅槃亦如是。是故說世間、涅槃等無有異。 復次, 一切法空故, 何有邊無邊, 亦邊亦無邊, 非有非無邊? 何者為一異? 何有常無常, 亦常亦無常, 非常非無常? 諸法不可得, 滅一切戲論, 無人亦無處, 佛亦無所說。 一切法、一切時、一切種,從眾緣生故,畢竟空故無自性。如是法中,何者是有邊?誰為有邊?何者是無邊,亦有邊亦無邊,非有邊非無邊?誰為非有邊非無邊?何者是常?誰為是常?何者是無常、常無常、非常非無常?誰為非常非無常?何者身即是神?何者身異於神?如是等六十二邪見,於畢竟空中皆不可得。諸有所得皆息,戲論皆滅;戲論滅故,通達諸法實相得安隱道。從因緣品來分別推求諸法,有亦無,無亦無,有無亦無,非有非無亦無,是名諸法實相,亦名如、法性、實際、涅槃。是故如來無時無處,為人說涅槃定相。是故說諸有所得皆息,戲論皆滅。

《中論》第04卷 觀十二因緣品第二十六(九偈) 問曰:汝以摩訶衍說第一義道,我今欲聞說聲聞法入第一義道。 答曰: 眾生痴所覆, 為後起三行, 以起是行故, 隨行墮六趣。 以諸行因緣, 識受六道身; 以有識著故, 增長於名色。 名色增長故, 因而生六入; 情塵識和合, 而生於六觸。 因於六觸故, 即生於三受; 以因三受故, 而生於渴愛。 因愛有四取, 因取故有有; 若取者不取, 則解脫無有。 從有而有生, 從生有老死, 從老死故有, 憂悲諸苦惱。 如是等諸事, 皆從生而有, 但以是因緣, 而集大苦陰。 是謂為生死, 諸行之根本, 無明者所造, 智者所不為。 以是事滅故, 是事則不生, 但是苦陰聚, 如是而正滅。 凡夫為無明所盲故,以身口意業,為後身起六趣諸行;隨所起行有上中下,識入六趣隨行受身。以識著因緣故名色集,名色集故有六入,六入因緣故有六觸,六觸因緣故有三受,三受因緣故生渴愛,渴愛因緣故有四取,四取取時以身口意業起罪福,令後三有相續,從有而有生,從生而有老死,從老死有憂悲苦惱種種眾患,但有大苦陰集。是故知凡夫無智,起此生死諸行根本,智者所不起,以如實見故,則無明滅,無明滅故諸行亦滅,以因滅故果亦滅,如是修習觀十二因緣生滅智故是事滅,是事滅故乃至生老死憂悲大苦陰皆如實正滅,正滅者畢竟滅。是十二因緣生滅義,如阿毗曇修多羅中廣說。

《中論》第04卷 觀邪見品第二十七(三十一偈) 問曰:已聞大乘法破邪見,今欲聞聲聞法破邪見。 答曰: 我於過去世, 為有為是無, 世間常等見, 皆依過去世。 我於未來世, 為作為不作, 有邊等諸見, 皆依未來世。 我於過去世,為有、為無、為有無、為非有非無,是名常等諸見依過去世。我於未來世,為作、為不作、為作不作、為非作非不作,是名邊無邊等諸見依未來世。如是等諸邪見,何因緣故名為邪見?是事今當說。 過去世有我, 是事不可得; 過去世中我, 不作今世我。 若謂我即是, 而身有異相; 若當離於身, 何處別有我? 離身無有我, 是事為已成。 若謂身即我, 若都無有我, 但身不為我, 身相生滅故; 云何當以受, 而作於受者? 若離身有我, 是事則不然; 無受而有我, 而實不可得。 今我不離受, 亦不即是受, 非無受非無, 此即決定義。 我於過去世有者,是事不然。何以故?先世中我不即作今我,有常過故,若常則有無量過。何以故?如人修福因緣故作天,而後作人;若先世我即是今我者,天即是人。又人以罪業因緣故作旃陀羅,後作婆羅門;若先世我即是今我者,旃陀羅即是婆羅門。譬如舍衛國婆羅門名提婆達,到王舍城亦名提婆達,不以至王舍城故為異。若先作天后作人,則天即是人,旃陀羅即是婆羅門,但是事不然。何以故?天不即是人,旃陀羅不即是婆羅門,有此等常過故。若謂先世我不作今我,如人浣衣時名為浣者,刈時名為刈者,而浣者與刈者雖不異,而浣者不即是刈者;如是我受天身名為天,我受人身名為人,我不異而身有異者,是事不然。何以故?若即是者,不應言天作人,今浣者於刈者,為異、為不異?若不異,浣者應即是刈者,如是先世天即是人,旃陀羅即是婆羅門,我亦有常過。若異者,浣者即不作刈者,如是天不作人,我亦無常,無常則無我相,是故不得言即是。 問曰:我即是,但因受故分別是天、是人。受名五陰身,以業因緣故分別是天、是人、是旃陀羅、是婆羅門,而我實非天、非人、非旃陀羅、非婆羅門,是故無如是過。 答曰:是事不然。何以故?若身作天、作人、作旃陀羅、作婆羅門,非是我者,則離身別有我。今罪福生死往來,皆是身非是我,罪因緣故墮三惡道,福因緣故生三善道,若苦樂、嗔喜憂怖等,皆是身非我者,何用我為?如治俗人罪,不預出家人;五陰因緣相續罪福不失故有解脫,若皆是身非我者,何用我為? 問曰:罪福等依止於我。我有所知、身無所知故,知者應是我;起業因緣罪福是作法,當知應有作者,作者是我,身是我所用,亦是我所住處。譬如舍主以草木泥塈等治舍,自為身故隨所用治舍有好惡;我亦如是,隨作善惡等得好醜身,六道生死皆我所作,是故罪福之身皆屬於我,譬如舍但屬舍主不屬他人。 答曰:是喻不然。何以故?舍主有形,有觸有力故能治舍。汝所說我無形無觸故無作力,自無作力亦不能使他作。若世間有一法無形無觸能有所作者,則可信受知有作者,但是事不然。若我是作者,則不應自作苦事。若是念者,可貪樂事不應忘失。若我不作苦而苦強生者,餘一切皆亦自生,非我所作。若見者是我,眼能見色,眼應是我。若眼見而非我,則違先言見者是我。若見者是我,我則不應得聞聲等諸塵。何以故?眼是見者,不能得聞聲等塵故。是故我是見者,是事不然。若謂如刈者用鐮刈草,我亦如是以手等能有所作者,是事不然。何以故?今離鐮別有刈者,而離身心諸根無別作者。若謂作者雖非眼耳等所得亦有作者,則石女兒能有所作,如是一切諸根皆應無我。若謂右眼見物而左眼識,當知別有見者,是事不然。今右手習作,左手不能,是故無別有作者。若別有作者,右手所習,左手亦應能,而實不能,是故更無作者。 復次,有我者言,見他食果口中涎出,是為我相,是事不然。何以故?是念力故非是我力。又亦即是破我因緣,人在眾中愧於涎出,而涎強出不得自在,當知無我。復次,又有顛倒過罪。先世是父,今世為子,是父子我一,但身有異;如從一舍至一舍,父故是父,不以入異舍故便有異。若有我,是二應一,如是則有大過。若謂無我,五陰相續中亦有是過,是事不然。何以故?五陰雖相續,或時有用,或時無用。如蒲桃漿,持戒者應飲,蒲桃酒不應飲,若變為苦酒還復應飲;五陰相續亦如是,有用、有不用,若始終一我有如是過,五陰相續無如是過。但五陰和合故假名為我無有決定,如梁椽和合有舍,離梁椽無別舍;如是五陰和合故有我,若離五陰實無別我,是故我但有假名無有定實。汝先說離受別有受者,以受分別受者是天是人,是皆不然。當知但有受無別受者,若謂離受別有我,是事不然。若離受有我,云何可得說是我相?若無相可說,則離受無我。若謂離身無我但身是我,是亦不然。何以故?身有生滅相,我則不爾。復次,云何以受即名受者?若謂離受有受者,是亦不然。若不受五陰而有受者,應離五陰別有受者,眼等根可得而實不可得,是故我不離受,不即是受,亦非無受,亦復非無,此是定義。是故當知,過去世有我者,是事不然。何以故? 過去我不作, 是事則不然; 過去世中我, 異今亦不然。 若謂有異者, 離彼應有今, 我住過去世, 而今我自生。 如是則斷滅, 失於業果報, 彼作而此受, 有如是等過。 先無而今有, 此中亦有過; 我則是作法, 亦為是無因。 過去世中我,不作今我,是事不然。何以故?過去世中我,與今我不異。若今我與過去世我異者,應離彼我而有今我,又過去世我亦應住彼,此身自更生。若爾者即墮斷邊,失諸業果報。又彼人作罪、此人受報,有如是等無量過。又是我應先無而今有,是亦有過,我則是作法,亦是無因生。是故過去我,不作今我,是事不然。 復次, 如過去世中, 有我無我見, 若共若不共, 是事皆不然。 如是推求過去世中邪見有、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是諸邪見,先說因緣過故,是皆不然。 我於未來世, 為作為不作, 如是之見者, 皆同過去世。 我於未來世中,為作、為不作,如是四句,如過去世中過咎,應在此中說。 復次, 若天即是人, 則墮於常邊; 天則為無生, 常法不生故。 若天即是人,是則為常。若天不生人中,云何名為人?常法不生故,常亦不然。 復次, 若天異於人, 是即為無常; 若天異人者, 是則無相續。 若天與人異,則為無常;無常則為斷滅等過,如先說過。若天與人異,則無相續;若有相續,不得言異。 復次, 若半天半人, 則墮於二邊, 常及於無常, 是事則不然。 若眾生半身是天、半身是人,若爾則有常、無常,半天是常、半人是無常,但是事不然。何以故?一身有二相過故。 復次, 若常及無常, 是二俱成者, 如是則應成, 非常非無常。 若常、無常二俱成者,然後成非常非無常,與常無常相違故。今實常無常不成,是故非常非無常亦不成。 復次,今生死無始,是亦不然。何以故? 法若定有來, 及定有去者, 生死則無始, 而實無此事。 法若決定有所從來、有所從去者,生死則應無始。是法以智慧推求,不得有所從來、有所從去,是故生死無始,是事不然。 復次, 今若無有常, 云何有無常, 亦常亦無常, 非常非無常? 若爾者,以智慧推求,無法可得常者,誰當有無常?因常有無常故,若二俱無者,云何有亦有常亦無常?若無有常無常,云何有非有常非無常?因亦有常亦無常故,有非有常非無常。是故依止過去世常等四句不可得。 有邊、無邊等四句依止未來世,是事不可得,今當說。何以故? 若世間有邊, 云何有後世? 若世間無邊, 云何有後世? 若世間有邊,不應有後世,而今實有後世,是故世間有邊不然。若世間無邊,亦不應有後世,而實有後世,是故世間無邊亦不然。 復次,是二邊不可得。何以故? 五陰常相續, 猶如燈火焰, 以是故世間, 不應邊、無邊。 從五陰復生五陰,是五陰次第相續,如眾緣和合有燈焰,若眾緣不盡燈則不滅,若盡則滅,是故不得說世間有邊、無邊。 復次, 若先五陰壞, 不因是五陰, 更生後五陰, 世間則有邊。 若先陰不壞, 亦不因是陰, 而生後五陰, 世間則無邊。 若先五陰壞,不因是五陰更生後五陰,如是則世間有邊。若先五陰滅已,更不生餘五陰,是名為邊,邊名末後身。若先五陰不壞,不因是五陰而生後五陰,世間則無邊,是則為常;而實不爾,是故世間無邊,是事不然。世間有二種,國土世間、眾生世間,此是眾生世間。 復次,如四百觀中說: 真法及說者, 聽者難得故, 如是則生死, 非有邊、無邊。 不得真法因緣故,生死往來無有邊。或時得聞真法得道故,不得言無邊。 今當更破亦有邊亦無邊, 若世半有邊, 世間半無邊, 是則亦有邊, 亦無邊不然。 若世間半有邊半無邊,則應是亦有邊亦無邊。若爾者,則一法二相,是事不然。何以故? 彼受五陰者, 云何一分破, 一分而不破? 是事則不然。 受亦復如是, 云何一分破, 一分而不破? 是事亦不然。 受五陰者,云何一分破、一分不破?一事不得亦常亦無常。受亦如是,云何一分破、一分不破?常無常二相過故。是故世間亦有邊亦無邊則不然。 今當破非有邊非無邊見, 若亦有無邊, 是二得成者, 非有非無邊, 是則亦應成。 與有邊相違故有無邊,如長相違有短。與有無相違,則有亦有亦無;與亦有亦無相違故,則有非有非無。若亦有邊亦無邊定成者,應有非有邊非無邊。何以故?因相待故。上已破亦有邊亦無邊第三句,今云何當有非有邊非無邊?以無相待故。如是推求,依止未來世有邊等四見皆不可得。 復次, 一切法空故, 世間常等見, 何處於何時, 誰起是諸見? 上以聲聞法破諸見,今此大乘法中說:諸法從本以來畢竟空性,如是空性法中無人無法,不應生邪見、正見。處名土地;時名日月歲數;誰名為人,是名諸見體。若有常無常等決定見者,應當有人出生此見。破我故無人生是見,應有處所色法現見尚可破,何況時方!若有諸見者應有定實,若定則不應破;上來以種種因緣破,是故當知見無定體,云何得生?如偈說:何處於何時,誰起是諸見? 瞿曇大聖主, 憐愍說是法, 悉斷一切見, 我今稽首禮!

邏輯推理密集:《中論》大量運用因明學的推理方法,如"四句否定""兩難推理"等,需要一定的邏輯訓練才能理解。

破斥式論述:龍樹菩薩"破而不立",不提出自己的主張,只是破斥對方。讀者需要理解這種方法的用意,否則容易誤認為龍樹是虛無主義者。

名相繁多:四句、二諦、八不、四緣、六因等名相眾多,需要逐一理解。

古文簡奧:鳩摩羅什的譯文雖優美,但古文簡奧,需要耐心研讀。

思想深邃:中觀思想是大乘佛教的核心理論,涉及空、有、真、俗等深層哲學問題,需要反覆體味。

1.【卷一·八不偈】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出。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我稽首禮佛,諸說中第一。——白話:一切事物既不是真正"產生"的,也不是真正"消滅"的;既不是永恆不變的,也不是徹底斷絕的;既不是完全相同的,也不是完全不同的;既不是從某處來的,也不是往某處去的。能夠這樣講說因緣的道理,就能妥善息滅一切虛妄的爭論。我恭敬頂禮佛陀,這個教法在一切學說中是最殊勝的。這"八不"是全論的總綱。

2.【卷一·為何造論】問:為什麼要造這部論?答:當時有人說萬物是大自在天所生,有人說是韋紐天所生,有人說是各種條件和合所生,有人說是時間所生,有人說是世性所生,有人說是變化所生,有人說是自然而有,有人說是微塵所生。因為這類謬誤,人們墮入無因論、邪因論、斷見、常見等邪見,種種執著"我"和"我所有",不懂正法。佛為了斷除這些邪見、讓人悟入佛法,先在聲聞法中說十二因緣,又為已經修行、發大心、能領受深法的人,用大乘法說因緣的真相——一切法不生不滅、不一不異,畢竟空無所有。

3.【卷一·像法之弊】佛滅度後五百年像法時期,眾生根器轉鈍,深深執著諸法為實有,去追尋十二因緣、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的固定相狀;不明白佛的本意,只執著文字。聽到大乘法說"畢竟空",不知道憑什麼說空,就生起疑惑:"如果一切都畢竟空,那還怎麼分辨罪福報應?這樣豈不是沒有世俗諦和第一義諦了?"於是執著這個"空相"而起貪著,在畢竟空中生出種種過失。龍樹菩薩正是為了這些人,才造了這部《中論》。

4.【卷一·為何只舉八事】問:諸法無量,為什麼只用這八件事來破?答:法雖然無量,但略說八事,就能總破一切法。所謂"不生":各派論師對"生"有種種說法,有的說因果是一,有的說因果是異,有的說因中先有果,有的說因中先無果,有的說自體生,有的說從他生,有的說共生,有的說有生,有的說無生——這些"生"的說法都不成立,後面會詳細破斥。"生"的定相終究不可得,所以說"不生"。既然"不生",又哪來的"滅"?因為沒有生滅,其餘六事(常斷、一異、來出)也就都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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偈
偈[ jì ]

佛經中的頌詩、詩偈,通常為四句

瞿曇
瞿曇[ qú tán ]

佛陀的姓氏,也代指佛陀

稽首
稽首[ qǐ shǒu ]

頭至手或地,佛教最敬禮

因緣
因緣[ yīn yuán ]

佛教核心概念,指事物生起的條件

二諦
二諦[ èr dì ]

世俗諦與第一義諦,佛教真理的兩個層次

四句
四句[ sì jù ]

有、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龍樹破斥的四種邊見

緣起
緣起[ yuán qǐ ]

因緣和合而生起,佛教對事物存在方式的解釋

不
不生不滅[ bù shēng bù miè ]

八不中道之一,破除一切執取生滅之戲論

🧘 信智雙修法門
1

第一步·以信立基:依信根受持十善戒法,克制身口意杀盗淫妄与贪嗔痴恶业,培植安乐福德。

2

第二步·以智达空:依般若智深观色身不净与五蕴无我,了达非有亦非无,不住二边分别。

3

第三步·悲智圆融:在世间行菩萨行,慈济孤弱,护持正法,心不住相,导归无上解脱。

🧘 十二門破執正觀法門
1

推寻缘起:观照眼前一切事物及自心念头,皆由主客观因缘凑合而生,并无独立不变之自性本体;

2

破除四句:观心念之生起,为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生?审察觉知四句皆不可得,觅心了不可得;

3

照破三时:观念头相续,在前时、在后时、还是一时?三时推求皆无有实法,因果虚妄不相系缚;

4

契入无生:在能观与所观双双脱落之刹那,不落有无两边,安住于毕竟空寂、历历孤明之本源清净心。

🧘 八不中道觀
1

观缘起无自性:端坐凝神,观眼前万法与内心情念,皆随因缘和合而现,无丝毫自性独立主宰;

2

破生灭二边:见起念时不执为实生,见念歇时不计为断灭,体认生即无生、灭亦无灭;

3

息一异戏论:不执自心与万物为一体(不一),亦不执为截然对立之二物(不异),不来不去;

4

入无所得实相:八方戏论消歇,能观所观双亡,绝百非、息四句,安住灵明觉照之中。

🧘 破邪顯正參究法
1

第一步【觉察滞碍】:在日常工作、修持中,警觉心中对某一观点、成见或情绪之坚固执持;

2

第二步【推究自性】:依《百论》正理,反观此所执念头是常是无常?是一是异?从内生、外生还是和合生?直见其无一丝毫真实自性;

3

第三步【扫除能破】:了知所执既空,能破之心与所悟之理亦不可得,不立一法,亦不住于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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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归于廓然】:能所双忘,动静一如,任运安住于历历孤明的本觉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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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論》的核心思想是什麼?

《中論》以八不中道為總綱,破斥一切自性見,顯示緣起性空的中道實相。核心命題是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一切法因緣和合、無有自性故空;空非斷滅,即緣起故有假名;不落空有二邊即是中道。全論由破因緣品到觀邪見品,層層掃蕩執見。

什麼是八不中道?

不生不滅、不常不斷、不一不異、不來不出。這八不涵蓋時間(生滅、常斷)、空間(一異)、運動(來出)三個維度:一切法因緣和合故不能說生,因緣離散而相續故不能說滅;相續不斷故不常,非斷滅故不斷;不一不異、不來不出例同。超越這四對二元對立,就是中道實相。

何為緣起性空?空是不是什麼都沒有?

緣起是一切法皆因緣和合而生,無獨立自性;性空是說正因無自性,所以本質是空。空不是什麼都沒有——緣起現象宛然存在,只是沒有固定不變的自性。正因為空,事物才能生滅變化,一切法才能成立。若認為空是什麼都沒有,就是落於斷見,與中觀正見相違。

什麼是二諦?世俗諦與第一義諦有何關係?

二諦即世俗諦與第一義諦。世俗諦是隨順世間言說的道理,如因果、善惡、生死;第一義諦是超越言說的根本實相,即諸法空性。二者不相離:不依世俗諦,無從表達和證得第一義諦;不證第一義諦,不能到達涅槃。佛說法常依二諦善巧,說空不廢有、說有不礙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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