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揚聖教論
作者: 無著菩薩造·唐·玄奘三藏奉詔譯 | 分類: 唯識宗典 | 卷數: 二十卷十一品
🔗 經典連線:攝大乘論本(無著同門) · 成唯識論(唯識相承) · 大乘莊嚴經論(瑜伽同宗) · 六祖壇經(心意識融通)
💡 現代白話導讀與核心旨趣
《顯揚聖教論》(二十卷十一品),梵文 Prakaraṇāryavācā,是大乘瑜伽行派(唯識宗)極其重要的綱領性鉅著,由古印度大乘論師無著菩薩造頌並作長行廣釋,唐代玄奘三藏於長安大慈恩寺奉詔譯出。
無著菩薩從兜率天宮彌勒菩薩處受得一百卷浩瀚的《瑜伽師地論》後,悲愍末世眾生智力衰劣、難窮巨典,遂“錯綜地中要,顯揚聖教慈悲故,文約義周而易曉”,將《瑜伽師地論》十七地之核心骨髓提煉濃縮為二十卷《顯揚聖教論》,世稱“小瑜伽論”或“瑜伽樞要”。
全論嚴整設立十一品,構築起大乘唯識學與止觀實踐的宏偉大廈:
- 攝事品:系統闡釋五位百法(心、心所、色、不相應行、無為)及八識心王;
- 攝淨義品:詳析四聖諦、十二因緣與真如法界;
- 成善巧品:通達蘊、界、處、緣起、處非處等十種善巧;
- 成無常品、成苦品、成空品:以因明嚴密抉擇諸行無常、諸受皆苦與人法二空;
- 成無性品:立相無性、生無性、勝義無性“三無自性”,顯發圓成實真如;
- 成現觀品、成瑜伽品:開顯奢摩他(止)與毗缽舍那(觀)止觀雙運之實修口訣及真見道斷惑位次;
- 成不思議品、攝勝決擇品:決擇大乘勝行與如來三密不可思議功德。
對於宗門行者而言,《顯揚聖教論》不僅提供了辨析心意識、破除情執的無上理論手術刀,更將大乘瑜伽“奢摩他止、毗缽舍那觀”之實證心要和盤托出。參研此論,能令參禪者正見純熟、止觀明利,直趣無上菩提。
🗝️ 關鍵詞與主旨
- 關鍵詞:顯揚聖教論、無著菩薩、玄奘三藏、瑜伽師地論、十一品、五位百法、三無自性、現觀、瑜伽止觀
- 核心主旨:撮要百卷《瑜伽師地論》之深廣樞機,以十一品系統顯揚大乘唯識實相與瑜伽止觀修證,導引有情轉凡成聖、圓證菩提。
📌 重點內容
- 卷一·攝事品:開顯五位百法(心法8、心所有法51、色法11、不相應行24、無為法6),詳定阿賴耶識、末那識與前六識之體相用。
- 卷七·成無性品:闡明相無自性性(對治遍計所執)、生無自性性(依他起如幻)、勝義無自性性(圓成實真如),圓成空有不二。
- 卷八·成現觀品:詳明現觀六門(思現觀、信現觀、戒現觀、現觀智諦現觀、現觀邊智諦現觀、究竟現觀),建立見道次第。
- 卷九·成瑜伽品:闡述修習奢摩他(心住一境)與毗缽舍那(審察分別)止觀雙運,明九種心住與四種如理作意。
⚠️ 閱讀難點
- 文約義周名相密集:作為百卷鉅著之提要,文句極盡凝練,需結合《攝大乘論》《成唯識論》前後參詳。
- 因明正理辨析深邃:論中在“成無常”、“成空”、“成無性”等品中運用嚴密的因明量論破外道邪執,需沉心體會其推理之必然性。
🗣️ 名句白話解讀
- “昔我無著從彼聞,今當錯綜地中要;顯揚聖教慈悲故,文約義周而易曉。”
- 【白話】:過去我無著從彌勒大慈尊處親承聽聞了百卷瑜伽之教;今天為了慈悲拔濟後學,特將《瑜伽師地論》中的核心綱要提煉會通,使得文字簡要而法義圓滿,易於後世學人通達明曉。
- “由相無性故、由生無性故、由勝義無性故,如來密意說一切法皆無自性。”
- 【白話】:因為遍計所執之相本無實體(相無性)、依他起之現象依緣而生無自性獨立存在(生無性)、圓成實之真如超越一切世俗戲論(勝義無性),所以佛陀以大智慧密意宣說一切萬法皆無自性。
- “奢摩他令心安住,毗缽舍那審察法相;止觀雙運,方證真實。”
- 【白話】:奢摩他(止)能夠使紛擾的妄心寂靜安住在本然一境,毗缽舍那(觀)能夠以般若智慧深細審察萬法實相;唯有定慧均等、止觀雙運,才能真正親證不生不滅的宇宙真如!
📜 典籍原文
顯揚聖教論〔卷第一〕-卷第一,〔-〕
卷第一+(此論一部總二十卷乃是瑜伽師地論之樞要也)夾註第一,第一此論一部總二十卷乃是瑜伽師地論之樞要也
第一
第一此論一部總二十卷乃是瑜伽師地論之樞要也
無著菩薩造
(大唐)+三藏*,(唐)+三藏*,三藏法師
三藏法師
沙門
大唐三藏法師
唐三藏法師
玄奘奉 詔譯
1 攝事品1(顯揚聖教論)+攝攝,顯揚聖教論攝
顯揚聖教論攝
事品第一+(之一)第一,第一之一
第一
第一之一
善逝善說妙三身,無畏無流證教法,
上乘真實牟尼子,我今至誠先贊禮。
稽首次敬大慈尊,將紹種智法王位,
無依世間所歸趣,宣說瑜伽師地者。
昔我無著從彼聞,今當錯綜地中要,
顯揚聖教慈悲故,文約義周而易曉。
攝事淨義成善巧,無常苦空與無性,
現觀瑜伽不思議,攝勝決擇十一品。
一切界雜染,諦依止覺分,
補特伽羅果,諸功德九事。
論曰:一切者,有五法,總攝菩薩藏。何等為五?
頌曰:
心、心所有、色、不相應、無為。
論曰:心者,謂心意識差別名也。問:何等為識?
答:識有八種,謂阿賴耶識,眼耳鼻舌身識,意
及意識。
阿賴耶識者,謂先世所作增長業煩惱為緣,
無始時來戲論燻習為因,所生一切種子異
熟識為體。此識能執受了別色根、根所依處
及戲論燻習,於一切時一類生滅不可了知。
又能執持了別外器世界,與不苦不樂受等相
應,一向無覆無記,與轉識等作所依因,與染淨
轉識受等俱轉,能增長有染轉識等為業,及能
損減清淨轉識等為業。云何知有此識?如薄
伽梵說:無明所覆、愛結所繫,愚夫感得有識
之身。此言顯有異熟阿賴耶識。又說:如五種
子,此則名為有取之識。此言顯有一切種子
阿賴耶識。又說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
如暴
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
我。眼識者,謂從阿賴耶識種子所生,依於眼
根,與彼俱轉,緣色境界
境界
為境
,了別為性。如薄伽梵
說:內眼處不壞、外色處現前,及彼所生作意
正起,如是所生眼識得生。又說緣眼及色眼
識得生。如是應知,乃至身識。此中差別者,謂
各依自根、各緣自境、各別了別。一切應引如
前二經。
意者,謂從阿賴耶識種子所生,還緣彼識,我
痴我愛我我所執我慢相應或翻彼相應,於
一切時恃舉為行或平等行,與彼俱轉,了別
為性。如薄伽梵說:內意處不壞、外法處現前,
及彼所生作意正起,如是所生意識得生。意
識者,謂從阿賴耶識種子所生,依於意根與
彼俱轉,緣一切共不共法為境,了別為性。
心+(心)心,心心
心心
所有法者,謂若法從阿賴耶識種子所生,依
心所起與心俱轉相應。彼復云何?謂遍行有
五:一作意、二觸、三受、四想、五思。別境有五:一
欲、二勝解、三念、四等持、五慧。善有十一:一信、
二慚、三愧、四無貪、五無瞋、六無痴、七精進、八輕
安、九不放逸、十舍、十一不害。煩惱有六:一貪、
二瞋、三慢、四無明、五見、六疑。隨煩惱有二十:
一忿、二恨、三覆、四惱、五嫉、六慳、七誑、八諂、九憍、
十害、十一無慚、十二無愧、十三惛沈、十四掉舉、
十五不信、十六懈怠、十七放逸、十八失念、十九
心亂、二十不正知。不定有四:一惡作、二睡眠、
三尋、四伺。
作意者,謂從阿賴耶識種子所生,依心所起,
與心俱轉相應,動心為體。引心為業。由此與
心同緣一境,故說和合非不和合。如經中說:
若於此作意即於此了別,若於此了別即於此
作意。是故此二恆和合非不和合,此二法不
可施設離別殊異。復如是說:心心法行不可
思議。又說:由彼所生作意正起,如是所生眼
等識生。
觸者,謂三事和合,分別為體。受依為業。如經
說:有六觸身。又說:眼色為緣能起眼識。如是
三法聚集合故能有所觸。又說:觸為受緣。
者,謂領納為體。愛緣為業。如經說:有六受身。
又說:受為愛緣。
想者,謂名句文身,燻習為緣。從阿賴耶識種
子所生,依心所起。與心俱轉,相應取相為體。
發言議為業。如經說:有六想身。又說:如其所
想而起言議。
思者,謂令心造作得
失俱非,意
業為體。或為和合、或為別離、或為隨與、或為
貪愛、或為瞋恚、或為棄捨、或起尋伺、或復為
起身語二業、或為染汙、或為清淨行,善不
善非二為業。如經說:有六思身。又說:當知我
說今六觸處,即前世思所造故業。
欲者,謂於所樂境希望為體。勤依為業。如經
說:欲為一切諸法根本。
勝解者,謂於決定境如其所應印解為體。不
可引轉為業。如經說:我等今者心生勝解,是
內六處必定無我。
念者,謂於串習境令心明記不忘為體。等持
所依為業。如經說:諸念與隨念,別唸+(念)念念,念
念念
及憶,不
忘不失法,心明記為性。
等持者,謂於所觀境專住一緣為體。令心不
散智依為業。如經說:諸令心住與等住、安住、
近住及定住不亂不散攝寂止等持。心住一緣
性。
慧者,謂即於所觀境簡擇為體。如理、不如理、
非如理、非不如理,悟入所知為業。如經說:簡
擇諸法、最極簡擇、極簡擇法、遍了、近了、黠了、通
達、審察、聰叡、覺明、慧行、毘缽舍
那。
信者,謂於有體有德有能心淨忍可為體。斷
不信障為業、能得菩提資糧圓滿為業、利益
自他為業、能趣善道為業、增長淨信為業。如
經說:於如來所起堅固信。
慚者,謂依自增上及法增上,羞恥過惡為體。
斷無慚障為業,如前乃至增長慚為業。如經
說:慚於所慚,乃至廣說。
愧者,謂依世增上,羞
恥過惡為體。斷無愧障為業,如前乃至增長
愧為業。如經說:愧於所愧,乃至廣說。
無貪者,謂於有有具厭離、無執、不藏、不愛、無
著為體。能斷貪障為業,如前乃至增長無貪
為業。如經說:無貪善根。
無瞋者,謂於諸有情
心無損害慈愍為體。能斷瞋障為業,如前乃
至增長無瞋為業。如經說:無瞋善根。
無痴者,謂正了真實為體。能斷痴障為業,如
前乃至增長無痴為業。如經說:無痴善根。
進者:謂心勇無惰
、不自輕賤為體。斷懈怠障
為業,如前乃至增長精進為業。如經說:起精
進住有勢有勤有勇堅猛不捨善軛。
輕安者,謂遠離麁重、身心調暢為體。斷麁重
障為業,如前乃至能增長輕安為業。如經說:
適悅於意,身及心安。
不放逸者,謂總攝無貪
無瞋無痴精進為體。依此能斷惡不善法,及
能修彼對治善法,斷放逸障為業,如前乃至
增長不放逸為業。如經說:所有無量善法生
起,一切皆依不放逸根。
舍者,謂總攝無貪、無瞋、無痴、精進為體。依此
舍故得心平等、得心正直,心無發動,斷髮動障
為業,如前乃至增長舍為業。由不放逸除遣
染法
,由彼舍故於
於
已除遣不染汙住。如經
說:為除貪憂,心依止
上
舍。
不害者,謂由不惱害諸有情故,悲哀惻愴愍
物為體。能斷害障為業,如前乃至增長不害
為業。如經說:由不害故知彼聰叡,乃至廣說。
貪者,謂於五取蘊愛樂覆藏保著為體。或是
俱生或分別起能障無貪為業、障得菩提資
糧圓滿為業、損害自他為業、能趣惡道為業、
增長貪慾為業。如經說:諸有貪愛者,為貪所
伏蔽。
瞋者。謂於有情慾興損害為體。或是俱生或
分別起,能障無瞋為業,如前乃至增長瞋恚
為業。如經說:諸有瞋恚者,為瞋所伏蔽。
慢者,謂以他方己,計我為勝、我等、我劣,令心
恃舉為體。或是俱生或分別起,能障無慢為
業,如前乃至增長慢為業。如經說:三種慢類,
我勝慢類、我等慢類、我劣慢類。
無明者,謂不
正了真實為體。或是俱生或分別起,能障正
了為業,如前乃至增長無明
為業。如經說:諸
有愚痴者,無明所伏蔽。
見者,謂五見為體:一薩迦耶見,謂於五取蘊
計我我所,染汙慧為體。或是俱生或分別起,
能障無我無顛倒解為業,如前乃至增長薩
迦耶見為業。如經說:如是知見永斷三結,謂
身見、戒禁取、疑。二邊執見,謂於五取蘊執計
斷常,染汙慧為體。或是俱生或分別起,能障
無常無顛倒解為業,如前乃至增長邊執見
為業。如經說:迦多衍那一切世間依止二種,
或有或無。三邪見,謂謗因謗果、或謗功用、或
壞實事,染汙慧為體。唯分別起,能障正見為
業,如前乃至增長邪見為業。如經說:有邪見
者所執皆倒,乃至廣說。四見取,謂於前三見
及見所依蘊,計最勝上及與第一,染汙慧為體。
唯分別起,能障苦及不淨無顛倒解為業,如
前乃至增長見取為業。如經說:於自所見取
執堅住,乃至廣說。五戒禁取,謂於前諸見及
見所依蘊,計為清淨、解脫、出離,染汙慧為體。
唯分別起,能障如前無顛倒解為業,如前乃
至增長戒禁取為業。如經說:取結所
系。
者,謂於諸諦猶豫不決為體。唯分別起,能障
無疑為業,如前乃至增長疑為業。如經說:猶
豫者疑。
忿者,謂於現在違緣令心憤發為體。能障無
瞋為業,乃至增長忿為業。
恨者,謂於過去違緣結怨不捨為體。能障無
瞋為業,乃至增長恨為業。
覆者,謂於過犯,若他諫誨若不諫誨,秘所作
惡為體。能障發露悔過為業,乃至增長覆為
業。
惱者,謂於過犯,若他諫誨便發麁言,心暴不
忍為體,能障善友為業,乃至增長惱為業。
嫉者,謂於他所有功德名譽、恭敬利養,心妬
不悅為體。能障慈仁為業,乃至增長嫉為業。
慳者,謂積聚悋
著為體。能障無貪為業,乃
至增長慳為業。
誑者,謂為惑亂他,現不實事,心詭為體。能障
愛敬為業,乃至增長誑為業。
諂者,謂為欺彼故,詐現恭順,心曲為體。能障
愛敬為業,乃至增長諂為業。如經說:忿恨覆
惱嫉慳誑諂。
憍者,謂暫獲世間興盛等事,心恃高舉無所
忌憚為體。能障厭離為業,乃至增長憍為業。
如經說:無正聞愚夫,見少年無病壽命等暫住
而廣生憍逸,乃至廣說。
害者,謂逼惱有情,無悲無愍無哀無憐無惻
為體。能障不害為業,乃至增長害為業。如經
說:諸有害者必損惱他。
無慚者,謂於自及法二種增上,不恥過惡為
體。能障慚為業,乃至增長無慚為業。如經說:
不慚所慚,無慚生起惡不善法,乃至廣說。
愧者,謂於世增上,不恥過惡為體。能障愧為
業,乃至增長無愧為業。如經說:不愧所愧,無
愧生起惡不善法,乃至廣說。
惛沈者,謂依身麁重,甘執不進以為樂故,令
心沉沒為體。能障毘缽舍那為業,乃至增長
惛沈為業。如經說:此人生起身意惛沈。
掉舉
者,謂依不正尋求,或復追念曾所經見戲樂
等事,心不靜息為體。能障奢摩他為業,乃至
增長掉舉為業。如經說:汝為掉動亦復高舉,
乃至廣說。
不信者,謂於有體有德有能,心不淨信為體。
障信為業,乃至增長不信為業。如經說:若人
不住不淨信心,終無退失所有善法,乃至廣說。
懈怠者,謂耽著睡眠倚臥樂故、怖畏升進自
輕蔑故,心不勉勵為體。能障發起正勤為業,
乃至增長懈怠為業。如經說:若有懈怠必退
正勤,乃至廣說。
放逸者,謂總貪、瞋、痴、懈怠為體。由依此故,心
不制正
惡不善法,及不修習彼對治法,障不
放逸為業,乃至增長放逸為業。如經說:夫放
逸者是生死跡,乃至廣說。
失念者,謂於久所作所說所思,若法若義,染
汙不記為體。障不忘念為業,乃至增長失念為
業。如經說:謂
失念者無所能為,乃至廣說。
心亂者,謂於所修善,心不喜樂為依止故,馳
散外緣為體。能障等持為業,乃至增長心亂
為業。如經說:若於五欲其心散亂流轉不息,
乃至廣說。
不正知者,謂於身語意行不正了住,染汙慧
為體。能障正知為業,乃至增長不正知為業。
如經說:有失念者住不正知,乃至廣說。
惡作者,謂於已作未作善不善事,若染不染,
悵怏追變
為體。能障奢摩他為業,乃至增長
惡作為業。如經說:若懷追悔則不安隱,乃至
廣說。
睡眠者,謂略攝於心不自在轉為體。能障毘
缽舍那為業,乃至增長睡眠為業。如經說:貪
著睡眠味,如大魚所吞。
尋者,謂或時由思於
法造作、或時由慧於法推求,散行外境令心麁
轉為體。障心內淨為業,乃至增長尋為業。
伺者,謂從阿賴耶識種子所生,依心所起與
心俱轉相應,於所尋法略行外境,令心細轉為
體。餘如尋說。乃至增長伺為業,由此與心同
緣一境故,說和合非不和合。如薄伽梵說:若
於此伺察即於此了別,若於此了別即於此
伺察,是故此二恆和合非不和合,此之二法
不可施設離別殊異。復如是說:心心法行不
可思議。
證有此二,阿笈摩者,如薄伽梵說:由依尋伺
故發起言說,非無尋伺。
諸心法中略不說者,如其所應,廣說應知。如
識與心法不可思議,是諸心法展轉相望應
知亦爾。
色者有十五種,謂地、水、火、風、眼、耳、鼻、舌、身、色、
聲、香、味、觸一分及法處所攝色。地有二種:一
內、二外。內謂各別身內眼等五根及彼居處
之所依止,堅鞕所攝有執受性。復有增上積
集,所謂發毛爪齒、塵垢皮肉、筋骨脈等諸不
淨物,是內地體形段。受用為業。外謂各別身
外色等,五境之所依止,堅鞕所攝非執受性。
復有增上積集,所謂礫石丘山樹林甎等。水
等災起彼尋壞滅,是外地體形段。受用為
業、依持受用為業、破壞受用為業、對治資養
為業。
水亦二種:一內、二外。內謂各別身內眼等五
根及彼居處之所依止,溼潤所攝有執受性。
復有增上積集,所謂洟淚涎汗、膏髓痰
等諸
不淨物,是內水體。潤澤聚集受用為業。外謂
各別身外色等五境之所依止,溼潤所攝非
執受性。復有增上積集,所謂泉源溪沼巨壑
洪流等,火等災起彼尋消竭。是外水體。依持
受用為業、變壞受用為業、對治資養為業。
亦二種:一內、二外。內謂各別身內眼等五根
及彼居處之所依止,煖熱所攝有執受性。復
有增上積集,所謂能令有情遍溫增熱,又能
消化凡所飲噉。諸如是等是內火體。成熟和
合受用為業。外謂各別身外色等五境之所
依止,煖熱所攝非執受性。復有增上積集,所
謂炎燎村城蔓延
洲渚,乃至空逈無依故
滅,或鑽木擊石種種求火,此火生已不久灰
燼,是外火體。變壞受用為業、對治資養為業。
風亦二種:一內、二外。內謂各別身內眼等五
根及彼居處之所依止,輕動所攝有執受性。
復有增上積集,所謂上下橫行入出氣息,諸
如是等是內風體。發動作事受用為業。外謂
各別身外色等五境之所依止,輕動所攝非
執受性。復有增上積集,所謂摧破山崖偃伏
伏
林木等,彼既散壞無依故靜。若求風者動衣
搖扇,其不動搖無緣故息。諸如是等是外風
體。依持受用為業、變壞受用為業、對治資養
為業。
眼謂一切種子阿賴耶識之所執受,四大所
造色為境界,緣色境識之所依止。淨色為體。
色蘊所攝,無見有對〔性〕-性,〔-〕
。如眼,如是耳鼻舌身
亦爾。此中差別者,謂各行自境、緣自境識之
所依止。
色謂眼所行境,眼識所緣,四大所造若顯色、
若形色、若表色為體。色蘊所攝,有見有對。此
復三種,謂妙、不妙及俱相違。彼復云何?謂青、
黃、赤、白如是等顯色,長、短、方、圓、麁、細、高、下、正
及不正,煙,煙
、雲、塵、霧、光、影、明、暗,若空一顯色,若
彼影像之色,是名為色。
聲謂耳所行境,耳識所緣,四大所造可聞音
為體。色蘊所攝,無見有對。此復三種,謂可意、
不可意及俱相違。或因手等相擊出聲、或由
尋伺扣弦拊革,或依世俗、或為養命、或宣暢
法義而起言說,或依託崖谷
俗
而發響聲。如是
若自相、若分別、若響音,是名為聲。
香謂鼻所行境,鼻識所緣,四大所造可嗅物
為體。色蘊所攝,無見有對〔性〕-*性*,〔-〕*
。此復三種,謂
好香、惡香及俱非香。彼復云何?所謂根莖皮、
葉花果、煙末等香,若俱生、若和合、若變異,是
名為香。
味謂舌所行境,舌識所緣,四大所造
可嘗物為體。色蘊所攝,無見有對
。此復
三種,謂甘、不甘及俱相違。彼復云何?所謂
油、沙糖、石蜜、熟果等味,若俱生、若和合、若
變異,是名為味。
觸一分謂身所行境,身識所
緣,四大所造可觸物為體。色蘊所攝,無見有
。此復三種,謂妙、不妙及俱相違。彼復
云何?所謂澁、滑、輕、重、緩、急、軟
、冷、飢、渴、飽、悶、強、
弱、癢、病、老、死、疲、息、粘
、勇,或緣光澤或不光
澤、或緣堅實或不堅實,或緣執縛、或緣增
聚、或緣乖違、或緣和順,若俱生、若和合、若變
異,是名觸一分。
法處所攝色,謂一切時意所行境,色蘊所攝,
無見無對。此復三種,謂律儀色、不律儀色及
三摩地所行境色。律儀色云何?謂防護身語
業者,由彼增上造作心心法故,依彼不現行
法建立色性。不律儀色云何?謂不防護身語
業者,由彼增上造作心心法故,依彼現行法
建立色性。三摩地所行境色云何?謂由下中
上三摩地俱轉,相應心心法故,起彼所緣影
像色性,及彼所作成就色性,是名法處所攝。
色心不相應行者,謂諸行與心不相應,於心
心法及色法分位假施設性不可施設,與心
等法若一若異。彼復差別有二十四種,謂得、
無想定、滅盡定、無想天、命根、眾同分、生、老、
住、無常、名身、句身、文身、異生性、流轉、定異、
相應、次第、勢速、時、方、數、和合、不和合。復有
諸餘如是種類差別應知。
得者,此復三種:一
諸行種子所攝相續差別性、二自在生起相
續差別性、三自相生起相續差別性。
無想定
者,謂已離遍淨欲,未離上地欲,觀想如病如
癰如箭,唯無想天寂靜微妙。由於無想天起
出離想作意前方便故,不恆現行心心法滅
性。
滅盡定者,謂已離無所有處欲,或入非想
非非想處定、或復上進。或入無想
定、或復
上進,由起暫息想作意前方便故,止息所緣
不恆現行諸心心法及恆行一分諸心心法
滅性。
無想天者,謂先於此間得無想定,由此
後生無想有情天處,不恆現行諸心心法滅
性。
命根者,謂先業所引異熟,六處住時決定
性。
眾同分者,謂諸有情互相似性。
異生性者,
此有二種:一愚夫異生性、二無聞異生性。愚
夫異生性者,謂無始世來有情身中愚夫之
性。無聞異生性者,謂如來法外諸邪道性。
者,謂諸行自相發起性。
老者,謂諸行前後變
異性。
住者,謂諸行生時相續不斷性。
無常者,
謂諸行自相生後滅壞性。
名身者,謂詮諸行
等法自體,想號假立性。
句身者,謂聚集諸名,
顯染淨義言說所依性。
文身者,謂前二所依
字性。
流轉者,謂諸行因果相續不斷性。
定異
者,謂諸行因果各異性。
相應者,謂諸行因果
相稱性。
勢速者,謂諸行流轉迅疾性。
次第者,
謂諸行一一次第流轉性。
時者,謂諸行展轉
新新生滅性。
方者,謂諸色行遍分齊性。
數者,
謂諸行等各別相續體相流轉性。
和合者,謂
諸行緣會性。
不和合者,謂諸行緣乖性。
無為者,此有八種,謂虛空、非擇滅、擇滅、不
動、想受滅、善法真如、不善法真如、無記法真
如。虛空者,謂諸心心法所緣外色對治境界
性。非擇滅者,謂因緣不會,於其中間諸行不
起,滅而非離系性。擇滅者,謂由慧方便,有漏
諸行畢竟不起,滅而是離系性。不動者,謂離
遍淨欲得第四靜慮,於其中間苦樂離系性。
想受滅者,謂離無所有處欲入滅盡定,於其
中間不恆現行心心法及恆行一分心心法滅,
而離系性。善、不善、無記法真如者,謂於善、不
善、無記法中清淨境界性。
復次如是五法復有三相應知,一增益相、二
增益所起相、三法性相。增益相者,謂諸法中
遍計所執自性。增益所起相者,謂諸法中如
其所應依他起自性。法性相者,謂諸法中圓
成實自性。如是已說一切,界今當說。頌曰:
界謂欲色等,及與三千界。
論曰:界有二種,一欲等三界、二三千世界。欲
等三界者,一欲界,謂未離欲地雜眾煩惱諸
蘊差別。二色界,謂已離欲地雜眾煩惱諸蘊
差別。三無色界,謂離色慾地雜眾煩惱諸蘊
差別。如是三界復有五種差別應知,一相差
別、二麁重差別、三方處差別、四受用差別、五
任持差別。相差別者,謂欲界中色多相、不鮮
淨相、種種雜相;色界中色少相、鮮淨相、非種
種雜相;無色界中雖無業所生色,而有定所
生色無見無對。又欲界中有苦受相應相、瞋
恚相應相、多隨煩惱相應相;色無色界中有
苦受不相應相、瞋恚不相應相、少隨煩惱相
應相。麁重差別者,謂欲界中麁重麁而損害,
色無色界中麁重細而不損害。方處差別者,
謂欲界居下方,色界居上方,無色界無方處。
受用差別者,謂欲界受用外門境界,色無色
界受用內門境界。任持差別者,謂欲廛
諸蘊
依四食住,色無色
諸蘊依三食住。三千世
界者,一小千世界、二中千世界、三大千世界。
謂一日月之所照臨名一世界。如是千世界
中,有千日月、千蘇迷盧山王、千南贍部洲、千
東毘提訶洲、千西瞿陀尼洲、千北拘盧洲、千四
大王眾天、千三十三天、千夜摩天、千覩史多天、
千樂〔變〕-變,〔-〕
化天、千他化自在天、千梵世天,合名
第一小千世界。復千小千世界名為第二中千
世界,復千中千世界名為第三大千世界。問:
何因緣故,小千世界名為卑小?答:猶如特牛
斷去兩角,以缺減故名為卑小。如是梵世已
下,其中所有千世界不如上
上
地,故名卑小。
如是三千世界,三災所壞,謂火、水、風。災復有
三種。三災之頂,謂第二第三第四靜慮。彼第
四靜慮諸天,法爾與所居宮俱起俱滅。復有
中三劫起,所謂饑饉、疫病、刀兵。二十中劫世
間正壞,二十中劫壞已而住,二十中劫世間
正成,二十中劫成已而住。如是合有八十中
劫,名為大劫。譬如天雨𤁷
猶車軸,無有間
斷從空而注,如是東方無邊世界無有間斷
或成或壞,或有正壞、或壞已住、或有正成、或
成已住,如是乃至十方世界,如是已說界,雜
染今當說。頌曰:
煩惱、業、生性,雜染相應知。
論曰:雜染性有三種,一煩惱雜染、二業雜染、
三生雜染。煩惱雜染者,謂一切煩惱及隨煩
惱,合名煩惱雜染。煩惱者略有十種,一薩迦
耶見、二邊執見、三邪見、四見取、五戒禁取、
六貪、七瞋、八無明、九慢、十疑。或復二種,一
見所斷、二修所斷。或復三種,一欲界系、二色
界系、三無色界系。復有七種顛倒行,一邪解
行、二不解行、三非解非不解行、四執邪解行、
五彼因依處行、六彼怖生行、七任運起行。邪
解行者,所謂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於所知
事起邪執故。不解行者,所謂無明。非解非不
解行者,所謂疑也。執邪解行者,所謂見取、戒
禁取,及於諸見所起貪等。彼因依處行者,謂
見苦集所斷。彼怖生行者,謂見滅道所斷。任
運起行者,謂修所斷,見所斷。〔見所斷〕-見所斷,〔-〕
見所斷
有百一
十二煩惱,修所斷有十六煩惱,如是見修所
斷合有一百二十八煩惱。如是煩惱雜染,種
種義差別故,立種種名,所謂結、縛、隨眠、隨煩
惱、纏、暴流、軛、取、系、蓋、株杌
株杌
㧣扼
、垢、燒、害、箭、所有、惡
行、漏、匱、熱惱、鬪諍、熾然、火、稠林、拘礙,如是等
義名差別。
業雜染者,謂或因煩惱所生、或因煩惱緣助
善法所生,如其所應三界所攝身業、語業、意
業。此復二種,一思、二思所起。此業差別復有
多種,欲界所攝名福非福、色無色界所攝名
為不動。復有引業,謂作及增長,能引種種有
情世間及器世間果及異熟
。復有生業,謂前
所引助令生故。
生雜染者,謂因煩惱及業故生,因生故苦。苦
復多種,謂胎藏所迫苦、老病死苦、怨憎會
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與麁重行俱生長苦、
數死生苦、生諸難苦,是名為生。
顯揚聖教論卷第一
顯揚聖教論〔卷第〕-*卷第*,〔-〕*
卷第
二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
奉 詔譯
2攝事品第一之二
如是已說雜染,諦今當說。頌曰:
諸諦有六種。
論曰:諦有六種,一世俗諦,二勝義諦,三苦諦,
四集諦,五滅諦,六道諦。世俗諦者,謂名句
身,及依彼義一切言說,及依言說所解了
義。又曾得世間心及心法,及彼所行境義。
勝義諦者,謂聖智,及彼所行境義,及彼相應
心心法等。
苦諦者,此有二種:一世俗諦所攝、二勝義諦
所攝。世俗諦所攝者,如經中說:生苦、老苦、病
苦、死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勝義
諦所攝者,如經中說:略攝一切五取蘊苦。
集諦者、此有四種:一全攝、二勝攝、三世俗諦
攝、四勝義諦攝。全攝者,謂一切三界煩惱及
業,皆名集諦。勝攝者,謂緣已得未得自體及
境所起愛、後有愛、喜俱行愛,處處喜愛,皆名
集諦。世俗諦攝者,若因能感世俗諦所攝苦
諦。勝義諦攝者,若因能感勝義諦所攝苦諦。
滅諦者,亦有四種,如前所說。全攝者,謂全攝
集諦無餘斷棄,吐盡、離欲、滅沒、寂靜。勝攝者,
謂勝攝集諦,無餘斷棄,如是廣說。世俗諦攝
者,謂於世俗諦所攝集諦無餘斷棄,如是廣
說。勝義諦攝者,謂於勝義諦所攝集諦無餘
斷棄,如是廣說。
道諦者,亦有四種,如前所說。全攝者,謂一切
覺分。勝攝者,謂八聖道支。世俗諦攝者,謂於
世俗諦所攝苦諦集諦滅諦,為遍知故、為永
斷故、為作證故。一切聖道勝義諦攝者,謂於
勝義諦所攝苦諦集諦滅諦,為遍知故,如是
廣說。
苦集滅道聖諦義者,若於此處聖智所行,此
處苦集滅道是諦,由諸聖者鹹謂此是諦,是
故說名聖諦。如是已說諦,依止今當說。頌曰:
依止八與二。
論曰:依止有八種。何等為八?謂四靜慮及四
無色。復有二種。何等為二?謂初靜慮有二種,
世及出世,乃至無所有處有二種,世及出世;
非想非非想處唯是世間。
世間初靜慮者,謂或緣離欲界欲增上教法、
或緣離彼增上教授為境界已,由世間道作
意觀察熾然修習等故而得轉依,然不深入
所知義故,不能永害隨眠、自地煩惱之所依
處,是退還法。自地三摩地心及心法之所依
止,如世間初靜慮,如是乃至世間非想
非非
想處,各緣離下地欲增上教法,廣說如前。出
世間初靜慮者,謂先以如是行、如是狀、如是
相作意入初靜慮,今
今
不以如是行、如是狀、如
是相作意,然或於色受想行識所攝諸法,思
惟如病如癰如箭障礙無常苦空無我,或復
思惟苦是苦、集是集、滅是滅、道是道,或復思
惟真如、法性、實際。如是於諸法中思惟如病
乃至實際已,於如是法心生厭怖。生厭怖已,
於不死界攝心而住,或於真如法性實際攝
心而住。此處無分別智及彼相應心及心法,
及彼所依止轉依,由深入所知義故,則能永
害隨眠,非一切煩惱之所依處,不退轉法。如
是名為出世間初靜慮乃至無所有處。應當
廣說,於諸靜慮及與無色,復有四種應知:一
雜染、二潔白、三建立、四清淨。雜染者,謂於上
靜慮起深愛味、見慢及疑。愛味者,謂有十種:
一俱生作意愛味、二分別所起作意愛味、三
自地作意愛味、四異地作意愛味、五過去愛
味、六未來愛味、七現在愛味、八下愛味、九
中愛味、十上愛味。
潔白者,謂淨及無漏。淨者復有三種:一引發
故、二上練故、三除垢所攝堪任故。無漏者,此
亦三種:一齣世間無漏、二此等流無漏、三離
系無漏。
建立者,此復四種:一建立近分、二建立根本、
三建立定、四建立生。
建立近分及根本者,如經中說:所謂此身離
生喜樂之所滋潤、遍滋潤、遍適悅、遍流佈者,
是謂初靜慮近分。如經又說:即此身中一切
處,無有少分離生喜樂所不遍滿者,是謂初
靜慮根本。
如經中說:即於此身等持所生喜樂之所滋
潤、遍滋潤、遍適悅、遍流佈者,是謂第二靜慮
近分。如經又說:即此身中(於)+一*一*,於一*
一
於一
切處,無有少
分等持所生喜樂所不遍滿者,是謂第二靜
慮根本。如經中說:即於此身離喜之樂之所
滋潤、遍滋潤、遍適悅、遍流佈者,是謂第三靜
慮近分。如經又說:即此身中
一
於一
切處,無有
少分離喜之樂所不遍滿者,是謂第三靜慮
根本。如經中說:即於此身,清淨心及潔白心
意解遍滿具足住者,是謂第四靜慮近分。如
經又說:即此身中
一
於一
切處,無有少分清淨心
及潔白心所不遍滿者,是謂第四靜慮根本。
如經中說:一切色想出過故、一切有對想滅
沒故、一切種想不作意故,入無邊虛空虛空
無邊處者,是謂虛空無邊處近分。如經又說:
具足住者,是謂虛空無邊處根本。
如經中說:出過一切虛空無邊處,入無邊識
識無邊處者,是謂識無邊處近分。如經又說:
具足住者,是謂識無邊處根本。
如經中說:超過一切識無邊處,入無少所有
無所有處者,是謂無所有處近分。如經又說:
具足住者,是謂無所有處根本。
如經中說:超過一切無所有處,入非有想非
無想非想非非想處者,是謂非想非非想處
近分。如經又說:具足住者,是謂非想非非想
處根本。
建立定者,如經中說:離欲惡不善法故,有尋
有伺離生喜樂,初靜慮具足住。離欲者,謂或
緣離欲界欲增上教法、或緣彼教授為境界
已,斷欲界煩惱雜染。離惡不善法者,謂斷欲
界業,雜染法能墮惡趣,故名為惡。能障於善,
故名不善。尋者,謂能對治二種雜染,出離尋、
無恚尋、無害尋。伺者,謂能對治二種雜染,出
離伺、無恚伺、無害伺。離者,謂由修習對治,斷
所治障所得轉依。生者,謂從此所生。喜者,謂
已轉依者依於轉識,心悅心勇心適心調安適
受受所攝。樂者,謂已轉依者依阿賴耶識,能
攝所依,令身怡悅安適受受所攝。初者,謂次
第定中此數最先故。靜慮者,謂已斷欲界雜
染之法,尋伺喜樂所依,依於轉依,心住一境
性。具足者,謂修習。圓滿住者,謂於入住出隨
意自在。
又如經說:尋伺寂靜故、內等淨故、心定一趣
故,無尋無伺三摩地生喜樂,第二靜慮具足
住。尋伺寂靜者,謂或緣離初靜慮欲增上教
法、或緣彼教授為境界已,初靜慮地尋伺寂
靜不復現行。內等淨者,謂為對治尋伺故攝
念正知,於自內體其心舍住,遠離尋伺塵濁
法故,名內等淨。心定一趣者,謂如是入時多
相續住,諸尋伺法恆不現行。無尋無伺者,謂
證得尋伺斷法。三摩地者,謂已轉依者心住
一境性。生者,謂從三摩地所生喜及樂,已如
前說。第二靜慮者,謂尋伺寂靜,內體遍淨,三
摩地所生喜樂所依,依於轉依,心住一境性。
餘如前說。
又如經說:由離喜故,住舍念正知及樂身正
受,聖者宣說成就舍念樂住,第三靜慮具足
住。離喜者,謂或緣離第二靜慮欲增上教法、
或緣彼教授為境界已,見第二靜慮喜相過
失。住舍者,謂於已生喜想及作意,不忍可故、
有厭離故,不染汙住心平等、心正直、心無轉
動而安住性。念者,謂於已觀察喜不行相中
不忘明瞭,令喜決定不復現行。正知者,謂或
時失念喜復現行,於現行喜相分別正知。樂
者,謂已轉依者,離喜離勇安適受受所攝。身
者,謂已轉依者,若轉識、若阿賴耶識,心性無
別,總名為身。正受者,謂已轉依者,能攝受身
令身怡悅,總集說為樂身正受。此處樂受深
極寂靜、最勝微妙,上下所無。聖者〔者〕-*者*,〔-〕*
,謂佛
及佛弟子。宣說者,謂顯示施設。成就舍念樂
住者,謂此地已上無妙樂故,下地亦無如是
勝樂及無舍念以為對治。第三靜慮者,謂離
喜已,舍念正知樂所依止,依於轉依,心住一
境性。餘如前說。
又如經說:由斷樂故,及先已斷苦喜憂故,不
苦不樂舍念清淨,第四靜慮具足住。斷樂者,
謂入第四靜慮時。先已斷苦者,謂入第二靜
慮時。先已斷喜者,謂入第三靜慮時。先已斷
憂者,謂入初靜慮時。不苦不樂者,謂已轉依
者,非安適非不安適,受受所攝色界最極增
上寂靜,最勝攝受無有動搖。舍清淨者,謂超
過尋伺喜樂三地一切動故,心平等性、心正
直性、心無轉動而安住性。念清淨者,謂超過
尋伺喜樂三地一切動故,心不忘失而明瞭
性。第四者,由次第定中第四數故。靜慮者,謂
樂斷故,不苦不樂舍念清淨之所依止,依於
轉依,心住一境性。餘如前說。
又如經說:一切色想出過故、有對想滅沒故、
種種想不作意故,入無邊虛空,虛空無邊處
具足住。一切者,謂諸行相。色想者,謂顯色想。
出過者,謂離彼欲故。如出過義,有對想滅沒、
種種想不作意,如是應知。有對想者,謂彼所
依四大想及餘所造色想。種種想者,謂即於
四大及造色中,長短麁細方圓高下正及不
正光影明暗,如是等類假色所攝種種想。若
正入無邊虛空處時,有對之想不現前故滅,
及種種想不起作意,由如是故超彼能依一
切色想。無邊者,謂十方諸相不可分別。虛空
者,謂色對治所緣境界。虛空無邊處者,謂此
處轉依及能依定。餘如前說。
又如經說:超過一切虛空無邊處,入無邊識,
識無邊處具足住。超過一切虛空無邊處者,
謂超過近分及與根本。無邊識者,謂緣無邊
虛空之識,今緣此為境界。識無邊處者,謂此
處轉依及能依定。餘如前說。
又如經說:超過一切識無邊處,入無少所有,
無所有處具足住。超過一切識無邊處者,謂
超過近分及與根本。無少所有者,謂於識處
上境界推求之時無少所得,除無所有無別
境界,由唯見此境極寂靜故。無所有處者,謂
此處轉依及能依定。餘如前說。
又如經說:超過一切無所有處,入非有想非
無想,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超過一切無所
有處者,謂超過近分及與根本。非有想者,謂
超過無所有想。非無想者,謂於無所有處上
境界推求之時,唯得緣無所有極細心及心
法,由唯見此境極寂靜故。非想非非想處者,
謂此處轉依及能依定。餘如前說。
建立生者,謂先於此間修下中上初靜慮者,
後生彼處受三天果,謂梵身天、梵輔天、大梵
天。若善修習無尋有伺初靜慮者,生大梵天
果,更無異所勝彼處故。若先於此間修下中
上第二靜慮者,後生彼處受三天果,謂少光
天、無量光天、極淨光天。若先於此間修下中
上第三靜慮者,若
,後生彼處受三天果,謂少淨
天、無量淨天、遍淨天。若先於此間修下中上
第四靜慮者,後生彼處受三天果,謂無雲天、
福生天、廣果天。從是已上離色貪故,無方處
差別,雖有修習下中上因,然不建立生果差
別。若下中上修虛空無邊處者,受虛空無邊
處天生果。若下中上修識無邊處者,受識無
邊處天生果。若下中上修無所有處者,受無
所有處天生果。若下中上修非想非非想處
者,受非想非非想處天生果。由定寂靜有差
別故,及由住時滿不滿故,彼有差別。又由多
住愛味初靜慮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故,不盡
壽命而有中夭。若雜修下品世間及無漏第
四靜慮者,受無煩淨宮天生果。若雜修中品
者,受無熱淨宮天生果。若雜修上品者,受妙
現淨宮天生果。若雜修上勝品者,受妙見淨
宮天生果。若雜修上極品者,受無礙究竟淨
宮天生果。若善修習菩薩無量不思議三摩
地所引第十地中第四靜慮者,受出過淨宮
大自〔在〕-在,〔-〕
天生果。清淨者,謂邊際初靜慮,依
此引生一切勝德及速疾神通。如初靜慮清
淨之相
,餘靜慮及諸無色應如是知。此中
無色差別者,謂發彼地解脫等功德。如是彼
諸靜慮及無色定,雜染潔白
曰
建立清淨差別,
應知如是。已說依止,覺分今當說。頌曰:
覺分有眾多,最初三十七。
論曰:菩提分法品類多種,最初勝者有三十
七,謂四念住等,廣說如經。
四念住者,一身念住,謂或緣於身、或復緣身
增上教法、或緣彼教授為境界已,由聞思修
之所生慧,或唯影像或事成就,於身境處善
安住念,為令於身得離系故。如於身念住,如
是於受、心、法念住應知亦爾。此中差別者,謂
各於自境如其所應,乃至為令於法得離系
故。又一切處應說與念相應心及心法。如是
發起觀察心時,所緣之境有四種事,一心所
執事、二心領納事、三心了別事、四心染淨事。
四正斷者,廣說如經。一、已生惡不善法,為令
斷故,生欲策勵發起正勤策心持心。已生者,
謂麁纏所攝。惡不善法者,謂能起惡行欲界
煩惱及隨煩惱。惡不善義,已如前說。為令斷
故者,謂
修彼對治,令微薄故。生欲者,謂起
證斷樂。欲策勵者,謂不忍受惡,及歸趣斷故。
發起正勤
勤
者,謂多種堅固修彼對治。此上三
句,顯不定地中聞思兩慧下品對治。策心者,
謂修彼對治修慧現行,若心沉沒煩惱染汙,
策心令舉故。持心者,謂即此對治現行之時,
若心浮舉煩惱染汙,持心令下故。二、未生惡
不善法,為不生故,乃至廣說。未生者,謂增盛
隨眠所攝,能起麁纏之因。為不生故者,謂令
麁纏不現行故。生欲者,謂起為證不現行。欲
策勵者,謂由不忘住為令不現行,善住念故。
發起正勤、策心持心,皆如前說。三、未生善法為
令生故,乃至廣說。未生者,謂所未得。善法者,
謂聞思修所生三慧,由無過義故名為善。為
令生故者,謂令彼得故生。欲者,謂起證得欲。
策勵者,謂求彼攝受正方便故。發起正勤者,
謂長時殷重多堅修習。此上三句,顯得不定
地對治惡不善法,聞思兩慧所攝善法。策心
持心者,謂為得修慧故。餘如前說。四、已生善
法令住、令不忘、令修滿、令倍修、令增長、令廣
大,生欲策勵,乃至廣說。已生者,謂已得故。令
住者,謂聞慧。令不忘者,謂思慧。令修滿者,謂
修慧。此上三句,顯唯守護已所得善。令倍修
令增長令廣大者,如其次第,不唯於彼生知
足故。生欲者,謂起證得欲。餘如前說。
四神足者,廣說如經。一、欲增上故得三摩地。
如有行者先世修習上品善根,於大師所或
於有智同梵行處,生信生欲聽聞正法。如所
信欲聞正法已,展轉證得心住一境性。由此
欲故三摩地成就。已生未生惡不善法,令斷令
不起故,生欲乃至持心;若未生彼對治善法,
令其生故;若已生者,令住、令不忘、令修滿、令
倍修、令增長、令廣大故,生欲乃至持心。如是
行者復修欲、策勵、信、安、正念、正知、思、舍八種
斷行。由此欲故三摩地成就者,謂於此中而
得自在。已生未生惡不善法者,謂彼下品諸
纏所攝及彼微薄未損未害隨眠所攝。令斷
令不起者,謂為離已生軟品纏故,及為損害
微薄隨眠故。生欲乃至持心,如前廣說。若未
生彼對治善法令其生故;若已生者,令住、令
不忘、令修滿、令倍修、令增長、令廣大故,生欲
乃至持心,如前廣說應知。如是行者
,謂
如是修行多時住者。復修欲
者,謂欲證彼不
現行及損害故。策勵者,謂欲為因,於奢摩他、
毘缽舍那發起正勤故。信者,謂生欲之因,於
彼損害及所得中決定信故。安者,謂因策勵
除身心麁重,令身心堪任故。正念者,謂於防
護沈下浮舉隨煩惱中,令心不忘故。正知者,
謂或時失念隨煩惱現行之時,分別正知故。
思者,謂於止舉中造作心故。舍者,謂於不染
住心平等、心正直、心無轉動性。如是一切諸
神足中,八種斷行應知。此中差別者,第二、勤
增上故得三摩地。如有行者依於教授及教
誡法,或在空閒
、或居林樹、或止靜室,於如是
處長時勇猛純熟熾然正勤,證得心住一境
性。由正勤故三摩地成就。餘如前說。第三、心
增上故得三摩地。如有行者先已修習奢摩
他行,由此因緣思惟內法,速疾證得心住一
境性。由修心故三摩地成就。餘如前說。第四、
觀增上故得三摩地。如有行者多聞聞持,其
聞積集,獨處閒靜,即於彼法以慧簡擇、極細
簡擇、遍覺觀察,因此證得心住一境性。由觀
察故三摩地成就。餘如前說。
五根者,廣說如經。一、信根,由世間道,令心清
淨鮮白無穢,離隨煩惱得住不動。從是已後
求諦現觀修習方便,為永斷隨眠故。為得彼
對治故,起增上信。二、正勤根,謂依信根增進
勇猛,與信俱行。三、念根,謂依正勤明瞭不忘,
與彼俱行。四、等持根,謂依念根心住一境,與
彼俱行。五、慧根,謂依等持根簡擇諸法,與彼
俱行。
五力者,廣說如經。即信根等,由善修習、多修
習故,不復為彼不信等法之所雜亂,復能對
治諸雜亂法。不可伏義,說名為力。
七遍覺支者,廣說如經。一、念遍覺支,謂由世
間道得備善力見道現前,由先修習世間念
遍覺支,引得出世無功用無分別,於諦明瞭
於諦不忘。二、擇法遍覺支,謂由先所引無功
用無分別,依止於念與念俱行,於諦解了於
諦覺悟。如是一切諸遍覺支,由先所引無功
用無分別,後依止前與彼俱行,皆應了知。是
中差別者,第三、正勤遍覺支,於諦心勇。第四、
喜遍覺支,於諦心悅。第五、安遍覺支,於真諦
中身心堪任。第六、三摩地遍覺支
,於真諦中
心住一境。第七、舍遍覺支,於真諦心平等、心
正直、心無轉動性。
又如經說:即於是中復善修習寂靜依止,乃
至廣說。寂靜依止者,謂欲界寂靜依故。離欲
依止者,謂色無色界離欲依故。滅依止者,謂
已得蘊界處無餘永斷依故。趣向棄捨者,謂
未來蘊界處不相續故。
八聖道支者,廣說如經。一、正見,謂於見道中
得遍覺支時見清淨,及於修道中安立後得
遍覺支見清淨,總合此二名為正見。二、正思
惟,謂依正見與彼俱行離欲思惟、無恚思惟、
無害思惟,於修道中相續作意思惟諸諦,與
無漏作意相應,令心趣入極趣入、尋求極尋
求,現前尋求覺了計算,觀察思惟思惟性。三、
正語,謂於修道中依正思惟,由相續無漏作
意思惟諸諦故,得四種語業,聖愛戒所攝,不
樂離樂除滅種種離,澄淨防護不作離作,不
行不毀不犯,橋梁船筏遠離不違越,不種種
違越性。四、正業,謂於修道中由相續無漏作
意思惟諸諦故,得三種身業,聖(所)+愛愛,所愛
所愛
戒所攝,不
樂離樂除滅種種離,廣說如前。五、正命,謂於
修道中乃至思惟諸諦故,遠離所作邪命惡
法,聖愛戒所攝,廣說如前。六、正策勵,謂於修
道中乃至思惟諸諦故,於所修習念住、正斷、
神足、根、力之中,欲樂、正勤、策勵、勇猛、堪任、難
制、心正奮發、相續精進性。七、正念,謂於修道
中乃至思惟諸諦故,或依奢摩他道、或依毘
缽舍那道、或依雙道,於所修習擇法、正勤、喜、
安、等持、舍遍覺支中,念及正念、隨念、諸念不
忘念心明瞭性,及不忘失、極不忘失、極不忘
失諸法性。八、正等持,謂於修道中乃至思惟
諸諦故,又依三道於所修中正念攝故,心住、
安住、近住、等
住、不亂不散+(不散)散,散不散
散不散
、正攝持奢摩他心
住一境性。此諸道支,後依於前相應俱起應
知。復次頌曰:
智與解脫門,行跡及止觀。
論曰:智者,謂十種智,廣說如經。一、法智,謂
於+(內)於,於內
於
於內
共了現見所知諸義境界無漏之智。二、種
類智,謂於不共了、不現見所知義境無漏之
智。三、他心智,謂修所生修果,能知他心及心
法智,及諸如來知諸眾生隨其意解、隨其隨
眠教授教誡轉起妙智。四、世俗智,謂世間慧,
由依此故如來為諸眾生隨其意解、隨其隨
眠宣說妙法。五、苦智,謂於有漏諸行之中,無
常、苦、空、離我思惟,若智
若見明瞭覺悟慧觀
察性。六、集智,謂於有漏諸行因中,因、集、生、緣
思惟,若
若見,餘如前說。七、滅智,謂於有
漏諸行滅中,滅、靜、妙、離思惟,若
若見,餘
如前說。八、道智,謂於能斷有漏諸行無漏道
中,道、如、行、出思惟,若
若見,餘如前說。九、
盡智,謂苦已知、集已斷、滅已證、道已修,或緣
盡境或復為盡,若
若見,餘如前說。十、無
生智,謂苦已知不復當知、集已斷不復當斷、
滅已證不復當證、道已修不復當修,或緣無
生境或為無生,若
若見,餘如前說。
解脫門者,謂三解脫門:一空解脫門、二無相
解脫門、三無願解脫門。空有二種:一所知、二
智。所知者,謂於眾生遍計性所執法中,及法
遍計性所執法中,此二遍計性俱離無性,及彼
所餘無我有性。於諸法中遍計性無,即是無
我性有;於諸法中無我性有,即是遍計性無,
即於此中有及非有無二之性無分別境。智
者,謂緣彼境如實了知。無相亦有二種:一所
知、二智。所知者,謂即所知空境,由此境相一
切諸相之所不行。智者,謂如前說。無願亦有
二種:一所知、二智。所知者,謂由無智故顛倒
所起諸行相貌。智者,謂緣彼境厭
伏
惡了知。
空行者,謂於諸行我不可得,及諸相中世俗
分別法不可得。無相行者,謂即於諸行中眾
生無我性可得,及諸相中世俗分別法無我
性可得,及於滅中滅、靜、妙、離行。無願行者,謂
無常、苦、不淨,如病如癰如箭,因、集、生、緣行。緣
智空道作道、如、行、出行,此亦是空行。緣智無
相道作道、如、行、出行,此亦是無相行。緣智無
願道作道、如、行、出行,此亦是無願行。若無差
別總名空無相無願者,此通聞思修所生之
慧,世及出世應知。若
名空、無相、無願三摩地
者,唯是修所生慧,通世出世應知。若名空、無
相、無願解脫門者,此唯出世應知。
行者,謂四種行,廣說如經。一、苦遲通,謂鈍根
者,未得現法樂住,為盡諸漏若道若行。二、苦
速通,謂利根者,餘如前說。三、樂遲通,謂鈍根
者,已得現法樂住,為盡
淨
諸漏
道若行。四、
樂速通,謂利根者,餘如前說。
跡者,謂四法跡,廣說如經。一、無貪跡,謂能持
屍羅蘊法義故名跡,若未受者令進受,若已
受者令守護令增長令廣大。如無貪,第二無
瞋亦爾。三、正念跡,謂能持三摩地蘊法義故
名跡,未生者令生,已生者令增廣。四、正等持
跡,謂能持慧蘊解脫、解脫智見蘊法義故名
跡,若未生未證者令生令證,若已生已證者
令增令廣。
止者,謂於如所聞思法中正修行時,由緣三
摩地影像境作意故、得安三摩地故,住心於
內。
觀者,謂於如所聞思法中正修行時,由緣三
摩地影像境作意故、得安三摩地故,簡擇諸
法。復次頌曰:
居處及所依,發心與悲愍,
諸行、通達性,地、波羅蜜多。
論曰:居處者,謂四居處,廣說如經。一、慧居
處,謂諦觀方便世間之慧,為安立證諦出世
智義故。二諦居處,謂已得諦觀出世慧,為安
立有事顛倒斷義故。三、舍居處,謂有事顛倒
斷,為安立無餘煩惱息滅義故。四、寂靜居處,
謂無餘煩惱寂靜,為安立一切苦不生義故。
所依者,謂四種依,廣說如經。一、依法不依眾
生,謂若法是如來所說或弟子說十二分教
隨學隨轉,不隨眾生所行行學亦不隨轉。二、
依義不依文,謂若法非飾詞者所造綺文字
句,唯能顯了獨滿清淨鮮白梵行,於此法中
恭敬信解,非於能顯顛倒梵行及不顯了梵
行但飾詞者所造綺文字句。三、依了義經不
依不了義經,謂於如來所說相似甚深空性
相應隨順諸緣緣起法中不妄執著,如言淺
義亦不住自內見取心,唯勤尋究顯了義經。
四、依智不依識,謂不唯聽聞而生知足便不
進修法隨法行,然為盡諸漏,勤求自內證真
諦智。
發心者,謂諸菩薩發菩提心。若諸菩薩住菩
薩法性,為欲利益十方世界所有有情,依彼
行相強勝因緣,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發
大誓願,受發心法,謂我必定當證阿耨多羅
三藐三菩提,為度十方一切有情令離諸煩
惱故,及離諸苦難故。此受發心復有二種:一
世俗發心、二證法性發心。世俗發心者,謂如
有一,隨智者前恭敬而住,起增上意發誓願
言:長老憶念。或言:聖者憶念。或言:鄔波拕
耶!我如是名,從今日始發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心,為欲饒益諸有情故。從今已往,凡我
所修佈施、持戒、忍辱、正勤、靜慮及慧,一切皆
為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我今與諸
菩薩摩訶薩和合出家,願尊證知我是菩薩。
第二第三亦復如是。證法性發心者,謂如有
一,已過第一劫阿僧企耶,已證菩薩初極喜
地,已入菩薩定無生位,已如實知無上菩提
及菩提方便,已悟自身將近等近大菩提果,
證解自他悉平等故得大我意,已至不住流
轉寂滅菩薩道故,得廣大意。由如是故,於大
菩提願不退轉,是謂證法性發心。
悲愍者,謂如是已發心菩薩,於十方世界,或
三
二
種退墮苦有情、或五趣定苦有情、或四種
極苦有情、或六種重苦苦有情、或三種相苦
苦有情,諸如是所令離苦行,不害為性。
諸行者,謂十種法行,廣說如經。一、於菩薩藏
法若多若少尊重恭敬書持法行。二、若劣若
勝諸供養具供養法行。三、若自書已,由矜愍
心施他法行。四、若他發意恭敬尊重,以微妙
聲宣揚闡讀,由宗仰故諦聽法行。五、發淨信
解恭敬重心披讀法行。六、為欲修習法隨法
行,從師受已諷誦法行。七、既諷誦已,為堅持
故以廣妙音溫習法行。八、悲愍他故傳授與
彼,隨其廣略開演法行。九、獨處閒靜極善研
尋,稱理觀察思惟法行。十、如所思惟修行奢
摩他、毘缽舍那,為欲趣入乃至為令諸所求義
成就法行。
顯揚聖教論卷第二
顯揚聖教論卷第三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3攝事品第一之三
通達者,謂七種通達,廣說如經。一、字通達,謂
於三十二字無分別故,所行相義如實覺了,
先已於心增上法行善修治故。二、字相通達,
謂於師子之形諸字相等有分別故,所行相
義如實覺了,餘如前說。三、能取通達,謂於所
緣相應心法唯了別相如實覺了,餘如前說。
四、所取通達,謂於一切諸識境界唯識影相
如實覺了,餘如前說。五、繫縛通達,謂於相縛
及麁重縛如實覺了,餘如前說。六、解脫通達,
謂於相縛解脫及麁重縛解脫如實覺了,餘
如前說。七、法性通達,謂於繫縛解脫,無始世
來諸行緣起及彼寂滅真如法性如實覺了,
先已於心增上法行善修治故。
地者,謂菩薩十地,廣說如經。一、極喜地,謂諸
菩薩住此地中,先已於心增上法行善修治
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現觀,得諸菩薩現觀,
由正證得無上現觀故,諸大菩薩於此地中
住增上喜,是故此地名為極喜。二、離垢地,謂
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初地行故,超過
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妙屍羅蘊,對治
一切微犯戒垢,是故此地名為離垢。三、發光
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二地故,
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三摩地蘊,
大智光明之所依止,是故此地名為發光。四、
焰慧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三
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緣諸
覺分,能
別
取法境微妙慧蘊,能現前燒一切煩
惱,是故此地名為焰慧。五、極難勝地,謂諸菩
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四地故,超過一切
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緣諦所知諸法微妙
慧蘊,成極難成不住流轉寂滅聖道,是故此
地名極難勝。六、現前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
先善修治第五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
證得極淨緣智非智二種所作諸行流轉止息
法境微妙慧蘊,多分有相任運相續妙智現
前,是故此地名為現前。七、遠行地,謂諸菩薩
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六地故,超過一切聲
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微妙解脫解脫智見蘊,
由已遠入一切現行諸相解脫,是故此地名
為遠行。八、不動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
修治第七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
極淨微妙解脫解脫智見蘊,解脫一切相自
在障故,得無功用任運相續道之所依止,是
故此地名為不動。九、善慧地,謂諸菩薩住此
地中,先善修治第八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
覺地,證得極淨微妙解脫解脫智見蘊,解脫
一切無礙辯障無過廣慧之所依止,是故此
地名為善慧。十、法雲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
先善修治第九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
證得極淨微妙解脫解脫智見蘊,解脫髮起
大神通智障,如雲法身圓滿所依,是故此地
名為法雲+(地)雲,雲地
雲
雲地
波羅蜜多者,謂十波羅蜜多,廣說如經。一、施
波羅蜜多,謂依菩提心,悲為導首,十種法行
助善修治,七種通達為堅固根,或因資財、或
因正法、或因無畏,五種功德大我所攝性,一
無著故舍、二不觀故舍、三無失故舍、四無分
別故舍、五迴向故舍。由此行故,而諸菩薩以
資生具攝諸有情,及由親近多修習故,令彼
資糧圓滿,當成無上正遍知果。如施波羅蜜
多,如是戒乃至慧應知。此中差別者,第二戒
波羅蜜多,謂或因息離不善、或因攝受善法、
或因利益有情,律儀戒所攝身語意業性。由
此行故,諸菩薩以不恚不惱攝諸有情。第三
忍波羅蜜多,謂或因忍受他不饒益不恚
性、
或因安受諸苦不亂性、或因審察諸法正慧
性。由此行故,諸菩薩以忍受一切不饒益事
及損害事攝諸有情。第四勤波羅蜜多,謂或
因被髮心鎧、或因方便加行、或因利益有情,
相續純熟心勇猛性,為
為
欲引生一切善根。由
此行故,而諸菩薩雖未伏惑,而能一向專修
諸善。第五靜慮波羅蜜多,謂或因對治煩惱、
或因發起功德、或因利益有情,心住一緣性。
由此行故,而諸菩薩伏諸煩惱令住不現行
法。第六慧波羅蜜多,謂或因對治煩惱、或因
發起功德、或因利益有情,簡擇諸法性。由此
行故,而諸菩薩永斷一切煩惱障、所知障種
子。第七善巧方便波羅蜜多,謂諸菩薩以此
方便,或由隨順、或由違逆、或由不同意樂、或
由作恩報恩、或由威逼、或由清淨,以三種利
益攝諸有情,於種種善處令受、令調、令安住、
令成立。第八願波羅蜜多,謂諸菩薩中隨有
其一為性。懈怠煩惱多故,遂發正願而修諸
善,令我未來獲得自性勇猛正勤,煩惱微薄。
由此因故,於餘生中如所發求鹹果其願,於
修善法得強盛力。第九力波羅蜜多,謂諸菩
薩由於所修善法得強盛力,依此力故速疾
發起靜慮波羅蜜多。第十智波羅蜜多,謂諸
菩薩於菩薩藏靜慮波羅蜜多所攝法則智所
引世間慧。依此慧故,而諸菩薩速能發起出
世無分別不住流轉寂滅道所攝慧波羅蜜
多。
如是十波羅蜜多,於一切地中皆具修習。若
增上者,施波羅蜜多唯在初地,如其次第乃
至智波羅蜜多在第十地應知。復次頌曰:
菩薩行、攝事,及彼陀羅尼、
三摩地等門,諸無量作意。
論曰:菩薩行者,謂四種菩薩行,廣說如經。一、
到彼岸行,謂十波羅蜜多,總攝說為到彼岸
行,皆是大乘出離義故。二、遍覺分行,謂三十
七菩提分法,總攝說為遍覺分行,如實覺了
一切所知義故。三、神通行,謂六神通,總攝說
為神通行,皆為引攝所化有情界,令生恭敬
入聖教義故。四、成熟有情行,謂四攝事,總攝
說為成熟有情行。若已入聖教所化有情界,
以財法二種攝受義故。此中財攝者,謂助攝
受方便令成熟故。法攝者,謂正攝受,轉及
隨轉方便令成熟故。如是四攝事,依五種攝
行說為攝事。五攝行者,一令附已攝、二令受
善攝、三令起善正勤攝、四令善成熟攝、五令
善解脫攝。攝事者,謂四攝事,廣說如經。若安
立彼,如安立成熟有情行應知。
陀羅尼門者,謂諸菩薩無量陀羅尼門,廣說
如經。若欲略說陀羅尼相者,謂諸菩薩成就
字類,通達於名句文身如意自在,得如是種
類念持之力。由念力故,隨一字中而能顯示
分別開演一切種染淨之義,是故說名陀羅
尼門。
三摩地門者,謂諸菩薩無量三摩地門,廣說
如經。若欲略說復有八種,謂初靜慮乃至非
想非非想處。諸菩薩摩訶薩依此一一三摩
地門,出生無量三摩地,諸聲聞獨覺不達
其
名。此諸三摩地悉能建立十方世界一切三
摩地所作之事,是故說名三摩地門。無量作
意者,謂五無量作意,廣說如經。一、有情無量
作意,謂諸菩薩以增上法行所善修治微妙
作意,思惟十方無量世界所攝一切有情世
間不可言說種種業報差別之相,或一足、二足+(或)二足,二足或
二
二足或
、四足、多足,或有色、無色,〔或〕-或,〔-〕
有想、無想+(或)想,想或
想或
、非
有想非無想,或欲界、色界、無色界,或那洛
迦、
傍生、鬼趣
鬼趣
餓鬼
、人、天,或卵生、溼生、胎生、化生。既思
惟已如實了知,如是有情轉、如是有情還,如
是染汙、如是清淨,如是邪行、如是正行,如是
如是行差別故,如是如是諸異熟生。二、世界
無量作意,謂諸菩薩乃至思惟十方無量世
界器世間相,既思惟已如實了知,此世界染、
此世界淨,如實了知皆如幻化,唯是虛妄分
別影像虛偽不實,隨相流轉或成或壞,種種
形貌差別建立,或勝或劣、或麁或細、或遠或
近,或複分析至於極微,或於廣略、或於現化、
或於變異、或於遠近、或於隱顯,如是等事而
得自在如實了知。三、法界
法界
界法
無量作意,謂諸菩
薩乃至思惟十方無量世界一切諸法自相共
相,既思惟已如實了知,此法是色、此法非色,
如色非色,如是有見、無見,有對、無對,有漏、無
漏,有為、無為,善、不善、無記,有過失、無過失,欲
系、色系、無色系,學、無學、非學非無學,見斷、修
斷、無斷,轉法、還法,染法、淨法,流轉法、寂滅法,
異生法、賢聖法,聲聞法、獨覺法、如來法,如是
等法如實了知。四、所調伏無量作意,謂諸菩
薩乃至思惟十方無量世界所化有情種種行
種種性
,或聲聞種
、或獨覺種
、或如來
,諸如是等所調種
。既思惟已,如實
了知所調伏者,此軟根、此中根、此利根,此下
劣勝解、此廣大勝解,此貪行貪阿世耶、此瞋
行瞋阿世耶、此痴行痴阿世耶、此等分行等
分阿世耶、此升
進阿世耶、此不
進阿世
耶、此微薄塵垢賢善阿世耶,此增盛隨眠、此
微薄隨眠、此極細隨眠,此羸損隨眠、此不羸
損隨眠,此全隨眠、此不全隨眠,此廣說方解、
此略聞即解,此擯遣所調伏、此攝受所調伏,
此軟所調伏、此麁所調伏、此麁軟俱調伏、此
應舍置方乃調伏,如是等處如實了知。五、調
伏方便無量作意,謂諸菩薩乃至思惟十方
無量世界所化有情調伏方便,既思惟已如
實了知,此因說秘密之法方能調伏、此因說
顯了之法方能調伏,此因攝受方便、此因折
伏方便,此轉方便、此隨轉方便,此應隨順、此
應違逆,此因不同分阿世耶,此應作恩報恩、
此應示威奮威,此因清淨,此因示現奇特神
變、此因示現奇特記別、此因示現奇特教誡、
此因示現種種威勢、此因善誘種種教授,此
因麁相、此因軟相、此因麁軟俱相,此因舍置、
此因略說法要能令調伏、此因廣演法要方
令調,謂
伏,如是等方便如實了知。復次頌曰:
真如作意相,信解不思議,
廣大阿世耶,應知諸自數。
論曰:真如作意相者,謂緣七種遍滿真如作
意,廣說如經。一、流轉真如作意,謂已見諦諸
菩薩,以增上法行善修治作意於染淨法時,
思惟諸行無始世來流轉實性。既思惟已,離
無因見及不平等因見。二、實相真如作意,謂
如前說,乃至於染淨法因思惟諸法、眾生無
我性及法無我性。既思惟已,一切身見及思
惟分別眾相作意不復現行。三、唯識真如作
意,謂如前說,乃至於染淨法所依思惟諸法
唯識之性。既思惟已如實了知,唯心染故眾
生染、唯心淨故眾生淨。四、安立真如作意,謂
如前說,乃至於染汙法體思惟苦諦。既思惟
已,欲令知故為有情說。五、邪行真如作意,謂
如前說,乃至於染汙法因思惟集諦。〔既思惟已〕-既思惟已,〔-〕
既思惟
,欲令斷故為有情說。六、清淨真如作意,謂
如前說,乃至於清淨法體思惟滅諦。既思惟
已,欲令證故為有情說。七、正行真如作意,謂
如前說,乃至於清淨行思惟道諦。既思惟已,
欲令修故為有情說。
信解不思議者,謂諸菩薩於難思處已得信
解,廣說如經。若欲略說此信解相,謂於最極
甚深所知之義、已入地諸菩薩及諸如來所
行境界,及於諸佛菩薩最極廣大威德,起淳
直信,此難思議非擬度境界,既了達已而生
信解。
廣大阿世耶者,謂大我阿世耶及廣普阿世
耶。大我阿世耶者,謂諸菩薩由得自他平等
解故,為諸有情皆得解脫清淨信欲。廣普阿
世耶者,謂諸菩薩於流轉寂滅得無分別平
等解故,為利有情二俱不住清淨信欲。
應知諸自數者,謂應知種種覺分自數。如是
已說覺分,補特伽羅今當說。頌曰:
隨信行等七,復八種應知,
及極七返
等,退法等有六。
論曰:補特伽羅當知多種。今最初釋七種賢
聖,謂隨信行等七,廣說如經。一、隨信行,謂如
有一,性是軟根,純熟相續,自昔已來恆信解
行,由此因緣,今於諸諦隨信解行趣向諦觀。
二、隨法行,謂如有一,性是利根,純熟相續,自
昔已來恆擇法行,由此因緣,今於諸諦隨擇
法行趣向諦觀。三、信解,即隨信行,已見聖諦。
四、見至,即隨法行,已見聖諦。五、身證,謂於八
解脫身證具足住,未得諸漏無餘盡滅。六、慧
解脫,謂已得諸漏無餘盡滅,未得八解脫身
證具足住。七、俱解脫,謂已得諸漏無餘盡滅,
及於八解脫身證具足住。八種者,謂預流果、
向等八,廣說如經。一、預流向,謂如有一,純熟
相續,超過一切外異生地入正性離生,若未
證得初預流果,終無中夭。二、預流果,若隨勝
攝永斷三結,若全攝者永斷一切見所斷惑,
由此
聖者已見諦故,最初證得逆流行果。三、
一來向,謂如有一,或世間道倍離欲界貪已
趣入正性
離生,或預流果為斷欲界上中品
惑修對治行。四、一來果,或倍離欲已入正性
離生然後證得,或預流果進斷欲界上中品
惑故得。即依此斷,說名微薄欲貪瞋痴。此雲
何知?謂以籌慮作意觀察境時,心生於舍,無
習向心、無習趣心、無習著心,應知是人三毒
微薄。五、不還向,謂如有一,或世間道先離欲
界貪已趣入正性離生,或一來果進斷欲界
餘煩惱故修對治行。六、不還果,或先離欲入
正性離生然後證得,或一來果盡斷欲界餘
煩惱故得。七、阿羅漢向,謂如有一,學已見跡,
為斷非想非非想地煩惱故,修對治行。八、阿
羅漢果,謂永斷一切非想非非想地煩惱故
得。
極七返等者,謂極七返等八,依生建立,廣說
如經。一、極七返,謂即預流果。由善修聖道故,
或於天上、或於人間、或天上人間,受七有生
已得盡苦際。二、家家,謂即預流果。由善修聖
道故,或生天上或生人間,從家至家得盡苦
際。三
三
一
、一間,謂即一來果。由善修聖道故,或
生天上,即於彼處定證寂滅;或生人間,即於
此處定證寂滅。四、中間證寂滅,謂即不還果。
已斷根本生結、未斷趣向生結,上品修習聖
道力故,生中有中即證寂滅、或有不進向生
處而證寂滅、或有進向生處未至本生而證
寂滅。五、生證寂滅,謂即不還果。中品修習聖
道故,未斷二種生結,隨生一處意生天中,初
生之時即證寂滅。六、無行證寂滅,即此聖者
行少行已,及少精進而證寂滅,餘悉如前。七、
有行證寂滅,謂即不還果。下品修習聖道故,
未斷二結,隨生一處意生天中,行多行已,及
多精進而證寂滅。八、上流,謂即不還果。隨生
一處意生天中,於彼不能得諸漏盡,復進生
上,於餘身中方證寂滅。
退法等有六者,謂退法等六無學果,廣說如
經。一、退法,謂成就如是軟根,若思自害、不思
自害,若放逸、若不放逸,俱可退失現法樂住
及世間功德,不能練根、不能發起勝品功德。
二、思法,謂成就如是軟根,若思自害即能不
退,不思害時即可退失。此人作是思惟:寧使
我勝諸魔,不令諸魔勝我。如是思已而思自
害。此亦不能練根、不能發起勝品功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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